人死錢照領 國保爆「年金木乃伊」  

為防堵過世卻還在領國保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的「年金木乃伊」,勞保局打算祭出「眼見為憑」招數,有意登門拜訪超過八十歲、兩年內卻無任何健保就診紀錄的請領者;不過,卻被健保署打回票、拒絕協助篩選對象,讓代國保年金主管機關衛福部收保費、發給付的勞保局只能乾著急。

日本幾年前曾經發生一位高齡一百一十一歲的人瑞被通報死亡;隨後卻發現此人早已過世卅年,家屬遭懷疑詐領數百萬元日幣的年金,被稱為「年金木乃伊」事件,日本當局因此全面展開清查。

勞保局說,國保被保險人若身故,須由家屬到戶政機關辦理死亡登記和除籍,勞保局才能透過戶政系統停發給付;但勞保局卻曾發現,有國保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的請領者被申報死亡時,登記的死亡日期竟是半年前,意外發現原來國保也有「年金木乃伊」。

國保老年基本保證年金是過去敬老津貼的延續,這些人不用投保,就能月領三千五百元的年金。

國民年金上路才五年多,勞保局至今已陸續發現近六十件,人都死亡多時,卻還照領老年基本保證年金,黑數恐怕更多;不僅引發國民年金監理會的關切,也遭審計部要求改善。

為避免出現「年金木乃伊」,勞保局想出防堵措施,打算親訪八十歲以上、兩年內無健保就診紀錄的溢領「高風險」者,確認請領實況。但勞保局日前發文給衛福部,衛福部卻只轉來健保署婉拒協助篩選就診紀錄的公文。

勞保局說,目前每個月領取國保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的人數高達七十六萬人,八十歲以上的請領者則約有廿一萬人,勞保局不可能逐一清查,才會想出針對八十歲以上長者進行篩選查訪;因為高齡卻長達兩年沒有就診,通常不是老人家身體真的很硬朗,要不就是可能已經往生。

勞保局說,近日將再次發文給衛福部請求協助;若衛福部認為勞保局的措施行不通,也請主管機關幫忙設法防堵。

 

年金溢領 勞保恐也難逃  

 

勞保局說,目前已發現近六十件國保老年基本保證年金溢領情況,其中最長溢領達十五個月、四萬多元。勞保局說,勞保年金和國民年金未來也可能出現「年金木乃伊」,現階段有必要就找出防堵之道。

勞保局說,這些延遲申報死亡、溢領國保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的案件,有的是因獨居老人,也有的則是因死者遺產分配搞不定,以致家屬遲未辦理死亡登記,但目前尚未發現有惡意溢領情事。

勞保局說,目前已知國保基金雖損失不到七十萬元,所有溢領金額也已陸續追討回來,不過,恐怕還有更多溢領件數還沒被找出來。

勞保局還說,國保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的請領者,全是早在國保上路前就已年滿六十五歲、領取敬老津貼的長者,不少人目前年歲已大,以致目前「年金木乃伊」僅侷限在國保老年基本保證年金;但隨著勞保年金、國民年金實施時間拉長,恐怕會出現更多溢領情事。

目前月領勞保年金人數共有四十九萬人,但年齡超過八十歲的不到一萬人。

四十五萬多名月領國民年金的人當中,甚至還未出現逾七十五歲者,但領取國保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的八十歲以上人數,卻有近廿一萬人。

【2014/01/19 聯合報】

 

拒提供就醫資料 健保署:可能公文不清楚  

 

國保年金發生死亡後仍詐領案例,勞保局為清查八十歲以上民眾就醫紀錄,向中央健康保險署調閱就醫資料卻遭拒。健保署承保組長葉逢明指出,可能公文不清楚,讓承辦同仁擔心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才會拒絕。

葉逢明表示,個人資料保護法上路後,政府機關調閱健保資料,必須符合公益原則,就算調查局與警政單位來調閱資料,都有可能被拒絕。

不過,他強調,健保署與勞保局合作關係良好,勞保局想清查年金使用情形,應符合公益原則,為何遭拒絕?有可能是公文交代不清楚。

日前警政單位也曾為了查尋失蹤人口,向健保署調閱投保資料而遭拒。葉逢明表示,如果是涉及民事案件,健保署通常會拒絕提供資料,以維護個人權益。

葉逢明表示,勞保局如果是要求調閱死亡資料,建議應該向內政部戶政司提出請求會比較有效率;但如果是要查閱退保日期,健保署將會全力配合。

由於昨天適逢周末假日,葉逢明表示,勞保局需要健保署怎麼配合,明天上班後儘快了解。

【2014/01/19 聯合報】



全文網址: 拒提供就醫資料 健保署:可能公文不清楚 | 綜合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E6%8B%92%E6%8F%90%E4%BE%9B%E5%B0%B1%E9%86%AB%E8%B3%87%E6%96%99%20%E5%81%A5%E4%BF%9D%E7%BD%B2%EF%BC%9A%E5%8F%AF%E8%83%BD%E5%85%AC%E6%96%87%E4%B8%8D%E6%B8%85%E6%A5%9A-8435131.shtml#ixzz2qoBd43fU 
Power By udn.com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喔…喔… 的頭像
    喔…喔…

    熱血流成河

    喔…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