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錢變有錢」吸金2.5億 重判13年

2014年04月02日11:43 
 

台北市青鑫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以「輕鬆創造人生第一桶金」、「年賺18趴」為口號,由共犯向民眾及教會教友募資,吸金2.5億餘元炒作房地產,台北地院依違反《銀行法》,重判公司董事長朱蒂9年半、總經理陸駿誠13年、副總經理游軫祺10年半;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青鑫主打投資不動產,每月召開「資產活化講座」,稱「讓有錢人更有錢、沒錢者變有錢」,打出「無本投資」的口號吸引被害人出資,每人需最少投資100萬元,逾70人受害。

檢調偵辦後,有公司鐵三角之稱的朱蒂、陸駿誠、游軫琪3人與共犯余永甯均否認犯罪,辯稱是朋友間的借款,均遭重判7年半以上;坦承犯行的共犯楊蓁蓁判3年8個月、林翁焜判1年10個月。(劉志原/台北報導)


青鑫公司負責人朱蒂(左)與經理余永甯(右)涉非法吸金。資料照片

18趴當詐財口號 開發公司違法吸金

       台北市青鑫國際開發公司打著流行術語年賺「18趴」的口號,對教會教友鼓勵將不動產拿去銀行質借,現金交由公司投資房地產,獲利後再回饋投資客,檢調認為違法吸金,違反銀行法罪,昨天發動搜索、約談公司負責人朱蒂等,訊後今天下午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處。

       據了解,被約談被告為朱蒂、陳鵬宇、陸百新、余永甯4人,檢察官鄧媛複訊後,不排除對他們予以交保、限制出境等強制處分。

       台北市調查處獲檢舉指出,台北市長安東路青鑫公司利用教會教友間的互相信任關係,潛入台北市某教會推廣投資理財、資產活化觀念,業務人員向教友表示,銀行存款利率低,希望教友能將不動產拿去抵押、變現,可以協助他們生財,言明按資金多寡給予每月約15趴的利息,年利率則保證有「18趴」。

      檢調查出,青鑫收集資金後,將資金拿去大量購買法拍屋、爛尾屋等,獲利豐厚,並和客戶聲稱未來轉一手獲利後,立即可以獲得投資報酬,該公司立僅1年,即吸金超過1億元,已有多人受害,損失不貲。

       檢調昨天下午動員20餘人,兵分5路前往青鑫設址的辦公室、公同幹部住處等地蒐證,在超過百坪大的辦公室內查獲現金400萬元,並扣得涉案人的犯罪帳證資料,據了解,涉案被告辯稱是單純協助客戶理財,否認犯罪,檢調將依違反銀行法罪進一步偵處。

【2011/06/21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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