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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4日00:30 
 

台北市雙子星大樓聯合開發弊案中,一審被判刑8月的太極雙星團隊金主程宏道,日前也被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追討欠稅2.1億元,士林分署並查出程涉嫌隱匿處分財產3.4億元,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程男,結果法院認為士林分署證據不夠而裁定駁回,士林分署已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抗告。

程宏道因曾是全信開發建設公司的負責人,而全信從2004年至2008年間積欠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被國稅局移送行政執行署催討2.1億元,士林分署更查出全信在2004年至2008年間,陸續涉從公司移轉到程宏道個人帳戶累計約三億四千萬元,認為程男隱匿財產,要他吐錢繳稅,但程男被傳到庭表示,那些錢包括他向公司借貸的資金,有些則是幫公司還錢,只是先進他個人帳戶。程男還坦承,有些錢用來支付他女兒在海外求學。

程宏道另稱他向公司借錢都有還,卻拿不出憑證,執行署認定程男涉隱匿財產而向士林地院聲請管收,但被法官以證據不足駁回,士林分署日前已向高院提起抗告。(林益民/台北報導)

 

檢察官起訴指控,台北市政府前財政局長邱大展擔任雙子星開發案評選委員,明知道太極雙星團隊沒有能力承包7百億元的開發案、偽造假合約投標,卻護航太極雙星團隊;檢方依背信罪起訴邱大展,並依公務員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的規定,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台北地院認為罪證不足,今天判決邱大展無罪。

同案被告太極雙星董事長何岳儒、太極雙星金主程宏道、太極雙星董事賈二慶,被控詐欺得利、違反公司法、偽造文書等罪,分別遭判刑3年、10月但可易科罰金、5月但可易科罰金;太極雙星發言人王佑仁被控詐欺、偽造文書,獲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2014年10月31日20:26 
 



曾任國民黨主席馬英九辦公室主任的北市議員賴素如,被控利用議員職權,護航太極雙星團隊取得台北車站雙子星大樓聯合開發案,並透過白手套彭建銘向太極雙星索賄1500萬元、並收前金100萬元,還藏匿550萬餘元可疑資金,台北地院今依收賄罪,判賴素如10年重刑,褫奪公權5年,並斥她敗壞官箴,犯後又毫無悔意,讓民眾因此對政府不信任。但賴素如晚間出面仍堅稱是政治獻金,否認收賄,並稱不參選將會辜負選民,因此會繼續參選。

賴素如今天並未到庭聽判,僅由律師代表出庭,律師得知法院判決後表示,因為賴素如自認無罪,將會上訴。同選區的民進黨市議員參選人王威中與親民黨市議員參選人王小玉,則立刻在北院外高喊:「賴素如退選。」

本案起因太極雙星當時參與雙子星大樓開發案競標時,宣稱該團隊有馬來西亞怡保花園集團、日本森集團加入,因而取得最優申請人資格,但是太極雙星卻付不出18.9億元的保證金,檢調因而介入調查。

檢調起訴指,太極雙星僅買下雙子星大樓預定地的一小塊私人土地,便計劃以私地主身分競標,2011年間幕後金主程宏道、顧問賈二慶因此透過熟識賴素如胞兄的太極雙星合夥人彭建銘,探詢賴素如有無合作意願。

賴原本開價1500萬元,並稱要打點5名重量級議員,每人至少300萬元,最後殺價500萬元,賴點頭成交,但要求分「1、3、6」三階段付現,包括100萬元前金、提案二讀通過付300萬元、確定得標再付尾款600萬元,雙方達成協議後,2011年11月彭建銘當面交給賴100萬元。
 
前年10月太極雙星如願取得標案,但各界質疑有弊,檢調介入偵辦,賴見苗頭不對,才在同年11月19日將100萬元前金退還彭建銘。

至於北市前財政局長邱大展,當初檢方認為他涉嫌護航太極雙星集團搶標,向業者獻策須引入日商合作「必取標案」,業者謀求外援遭拒、祭出假文件稱與外商攜手開發,邱除以評委身分給最高分評價,協助取得最優議約權,甚至在郝暫緩核發議約書時,還遊說使郝同意核發,因此將他一併起訴。

邱大展:被騙有罪嗎?

邱大展當庭喊冤:「我就是被騙,市府就是被騙,被騙有罪嗎?」法官認為,邱雖曾與被告何岳儒等廠商見面,評分時也給太極雙星團隊90分,但並非最高分,另有評委評91分,且承辦單位與廠商見面,不代表就是犯罪,因罪證不足,判他無罪。(張欽、劉志原/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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