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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3  23:4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日前有網路黑函指稱「八仙樂園陳姓總經理是民進黨大金主」,台北市刑大接獲告發,循線找上散布流言的余姓男子,依社維法將他移送法辦。國民黨立院黨團今上午開記者會痛批警方涉入政治,北市刑大晚間表示,警方迄今未做出任何罰鍰處分,也未有護航或偏私之情,本案言論是否違反社維法交由法院認定。

  • 涉嫌散布「八仙樂園總經理是民進黨金主」的余姓男子。(記者劉慶侯翻攝)

    涉嫌散布「八仙樂園總經理是民進黨金主」的余姓男子。(記者劉慶侯翻攝)

北市刑大:未就本案做任何罰鍰處分

台北市刑大今(13)日發新聞稿表示,7月1日受理黃姓律師(為民進黨部發言人)具狀告發,有人在網路上以LINE通訊軟體散佈「八仙樂園陳姓總經理是民進黨大金主」、「難怪民進黨這次不出來罵街」等謠言,並提供3則LINE截圖,請警方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5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調查。

北市刑大獲報後,即依據LINE截圖之ID,透過臉書查得散佈者余某,於7月7日通知其到案調查後,依社秩法第45條第1項規定,於7月13日將告發人、違序人調查筆錄函轉管轄之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再移送台中地方法院簡易庭,據以認定是否構成謠言及處罰之裁定,全案迄今警察機關並未做出任何罰鍰之處分。

北市刑大表示,依照社維法第63條第5款規定,本案為「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警察機關依社維法第45條第1項規定,於訊問後應移交簡易庭裁處。本案散佈之言論是否構成謠言、有無違害安寧秩序或為保障言論自由之認定,應由簡易法庭法官認定,並為適當之裁定。

北市刑大強調,警方受理及偵辦各類案件,均依法偵辦並秉持行政中立原則,執行社會治安維護工作,未有任何護航或偏私之情。

2015年03月11日 00:00

六年前本刊就獨家披露扁家的 20名超級金主。六年前本刊就獨家披露扁家的 20名超級金主。

 

民進黨前發言人徐佳青爆料,扁收受建商捐款十幾億,引起特偵組注意,並分案偵辦,其實早在六年前,吳淑珍就曾向當時特偵組遞陳報狀,坦承受收二十名企業家捐款,金額達十二億一千萬元,其中就有建商在裡頭,包括宏泰建設董事長林堉璘、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及聯邦建設林榮三,本刊在四○四期獨家在封面披露這項消息,但特偵組事後因查無對價關係,此部分全部簽結。如今重新分案調卷追查建商捐款此部分有無不法。
 
吳淑珍陳報的二十名扁家超級大金主,抱括裕隆吳舜文1億元、新光吳東亮1億元、台塑王永慶1億元、華南金林明成、耐斯陳哲芳及遠東徐旭東均5000萬元、鴻海郭台銘3000萬元、萬海陳致遠3000萬元、富邦蔡明忠3000萬元、燁聯林義守、台積電張忠謀及日盛陳國和2000萬元、寒舍蔡辰洋及微風廖偉志1000萬元,另包含上述三名建商,共12億1000萬元,與徐佳青說述金額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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