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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表示,依據大聯大公開收購說明書,這次收購是以財務性投資著眼,並提出不參選文曄董事、持股維持不高於30%、不對外徵求委託書、將獨立行使股東權、將依通知出席並參與表決等五點聲明與承諾。

大聯大也向公平會表示,不會在文曄本屆董事任期內,在股東會上提出涉及文曄業務經營及人事任免的提案,若股東會上有相關提案,大聯大將不行使表決權。

文曄主張其與大聯大合計,在我國主要上市櫃半導體通路商市占率約七成,在亞洲不含日本前十大半導體零組件通路商市占率約五成,不過公平會參照各項統計資料,兩公司在全球、亞太或我國整體半導體合計市占率都不到一成,文曄明顯高估。

公平會強調,公平交易法就事業結合的審查採事前申報異議制,若未來大聯大變更前開聲明、承諾或陳述事實或行為,仍必須在事實發生或行為前,向公平會再行提出釋疑或提出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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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曄科技投資人關係代理發言人劉浩民就公平會的說明結論「不須向公平會申報結合」回應表示:「本公司目前已委請律師研議所有相關法律議題」,這就是公司的下一步。

 
 

劉浩民強調:「至少可確認公平會已要求大聯大未來任何時間(不限本屆董事任期)欲參選文曄公司董事、召開股東會、徵求委託書、增加持股,都必須事前向公平會再行請釋或提出結合申報。」由此看來,公平會也留了伏筆,未來這件可能涉及經營權之爭的案件有一個監管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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