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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今指揮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兵分6路搜索及約談黃國泉(見圖)等10人,全案朝刑法背信、詐欺罪等方向偵辦。(資料照)

台北地檢署今指揮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兵分6路搜索及約談黃國泉(見圖)等10人,全案朝刑法背信、詐欺罪等方向偵辦。(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出產「倍潔雅」等知名衛生紙品牌的金盛世紙業,驚傳時任總經理的黃國泉等內部人涉及詐領業績獎金,造成公司近3億元損害,台北地檢署今指揮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兵分6路搜索及約談黃國泉等10人,全案朝刑法背信、詐欺罪等方向偵辦。

業務部經理、下游廠商各50萬交保

今晚10點多,時任金盛世業務部經理黃弘仁、下游廠商簡耀豊,訊後各被諭令50萬元交保。

檢方調查,印尼金光集團轄下亞洲漿紙公司,在台百分之百持股的金盛世,其時任總經理黃國泉、業務部協理林國洲、供應鏈部門經理蘇文菁、財務部經理任鳳英、業務部經理黃弘仁等人,為了詐領業績獎金,涉嫌與代工廠商製造不實交易。

同案被告包括將原紙製成衛生紙成品的5家代工廠業者王俊中、楊綉菊、黃淑嬌、簡耀華、簡志仲等5人。

檢方調查,2012年至2017年間,金光集團下令子公司禁賣原紙,代工廠只能將原紙加工成衛生紙成品,黃國泉、林國洲、蘇文菁及任鳳英等4人,為了詐取原紙銷售的噸數績效,以詐領業績獎金296萬元,涉嫌虛增原紙加工成衛生紙的訂單,圖利廠商以低於原紙成本的價格取得金盛世的原紙。由於原紙價格與衛生紙價格不同,4人即涉嫌虛增衛生紙銷貨收入,造成金盛世損失2.6億元。

檢方查出,蘇文菁及黃弘仁任職金盛世公司時,另曾簽競業禁止等保密協議,卻私設「菁弘公司」,還使用金盛世的資源及代工廠,經營菁弘公司的業務,造成金盛世於2016年4月至2017年12月間,損失營業收入1.05億元,此部分蘇、黃2人涉及詐欺、背信及業務登載不實等罪。

根據金盛世在人力銀行網站的徵才簡介,擠身全球十大紙業集團之一的APP亞洲漿紙(Asia Pulp & Paper,簡稱APP),於2009年在台成立「金盛世紙業」;該公司以多個品牌在台銷售家庭用紙,又以「緻柔」、「倍潔雅」、「唯潔雅」及「優活」等各式家庭用紙的品牌最廣為人知。

 

全球十大紙業集團旗下在台子公司金盛世時任總經理黃國泉,涉與其他主管為賺取績效獎金,與代工廠合謀假賣倍潔雅及唯潔雅等品牌衛生紙,致公司損失近2.6億元。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照世今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兵分6路搜索,並約談黃等10人到案,全案朝刑法背信等罪方向偵辦。

 

專門做紙業的印尼金光集團,旗下有亞洲漿紙公司,而亞洲漿紙百分之百持股的在台子公司金盛世。金盛世主要銷售倍潔雅及唯潔雅等品牌衛生紙為業,金光集團在2012年時對金盛世訂定禁止販賣原紙的策略(集團行政佈達),只能賣成品不能賣原紙。

 

檢調調查,至於13家合作代工廠,則約定只能將原紙受託製成衛生紙,而非向金盛世購買原紙,且代工廠並無採購衛生紙的需求,只能進行代工業務。

 

據了解,績效獎金以原紙噸數為標準。檢調調查,黃國泉與時任業務部協理林國洲、供應鏈部門經理蘇文菁、財務部經理任鳳英,為增加衛生紙銷售,以詐取業績獎金,於2012年至2017年間,黃國洲、林國洲、蘇文菁、任鳳英私下委託廠商代工。

 

檢調追查,代工廠把原紙製成衛生紙成品,各廠商負責人王俊中、楊綉菊、黃淑嬌、簡耀華、簡志仲與黃等4人合謀。黃等4人違反母公司規定,將原紙銷售給代工廠,還製作不實衛生紙訂單,來假裝代工廠有訂購衛生紙,假賣衛生紙「成品」。

 

由於原紙與衛生紙價格不一,所以黃等人製作不實促銷活動申請表,方便廠商以廉價購入衛生紙,也就是說,賤賣「原紙」、圖利廠商,搭配巧立名目、魚目混珠。

 

例如,給予廠商不存在的加工費用、異常高額折讓等,藉此方式作假帳,掩飾犯行,使得廠商甚至可以低於原紙成本價格(即進貨價格)取得原紙,致金盛世自2012年至2017年間損失近2.6億元,4人詐取業績獎金共約291萬元。

全球十大紙業集團旗下在台子公司金盛世時任總經理黃國泉,涉與其他主管為賺取績效獎金,與代工廠合謀假賣倍潔雅及唯潔雅等品牌衛生紙,致公司損失近2.6億元。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照世今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兵分6路搜索,並約談黃等10人到案,全案朝刑法背信等罪方向偵辦。

 

專門做紙業的印尼金光集團,旗下有亞洲漿紙公司,而亞洲漿紙百分之百持股的在台子公司金盛世。金盛世主要銷售倍潔雅及唯潔雅等品牌衛生紙為業,金光集團在2012年時對金盛世訂定禁止販賣原紙的策略(集團行政佈達),只能賣成品不能賣原紙。

 

檢調調查,至於13家合作代工廠,則約定只能將原紙受託製成衛生紙,而非向金盛世購買原紙,且代工廠並無採購衛生紙的需求,只能進行代工業務。

 

據了解,績效獎金以原紙噸數為標準。檢調調查,黃國泉與時任業務部協理林國洲、供應鏈部門經理蘇文菁、財務部經理任鳳英,為增加衛生紙銷售,以詐取業績獎金,於2012年至2017年間,黃國洲、林國洲、蘇文菁、任鳳英私下委託廠商代工。

 

檢調追查,代工廠把原紙製成衛生紙成品,各廠商負責人王俊中、楊綉菊、黃淑嬌、簡耀華、簡志仲與黃等4人合謀。黃等4人違反母公司規定,將原紙銷售給代工廠,還製作不實衛生紙訂單,來假裝代工廠有訂購衛生紙,假賣衛生紙「成品」。

 

由於原紙與衛生紙價格不一,所以黃等人製作不實促銷活動申請表,方便廠商以廉價購入衛生紙,也就是說,賤賣「原紙」、圖利廠商,搭配巧立名目、魚目混珠。

 

例如,給予廠商不存在的加工費用、異常高額折讓等,藉此方式作假帳,掩飾犯行,使得廠商甚至可以低於原紙成本價格(即進貨價格)取得原紙,致金盛世自2012年至2017年間損失近2.6億元,4人詐取業績獎金共約291萬元。

 

知名製紙產業「金盛世紙業」生產「倍潔雅」等衛生紙品牌,昨天爆出內部人員涉嫌勾結代工廠製作不實訂單詐領業績獎金,造成公司2.6億多元損失。台北地檢署發動搜索約談9人到案,檢察官複訊後將前總經理黃國泉、前業務部協理林國洲以有串滅證及逃亡之虞,依背信、詐欺、業務登載不實等罪向法院聲押禁見。

同案被告前供應部經理蘇文菁以80萬元交保、前財務部經理任鳳英以60萬元交保、前業務部經理黃弘仁以50萬元交保,代工廠商王俊中、鍾麗華、楊豐宏、簡耀豊則各以50萬元交保。

檢調調查,印尼亞洲漿紙公司是金盛世紙的母公司,2012年訂立「禁賣原紙策略」,規定金盛世只能販售代工成品衛生紙,黃國泉、林國洲及蘇文菁、任鳳英為賺取業績獎金,在2012年至2017年間涉嫌販售原紙給13間合作的代工廠,並申請假的衛生紙促銷活動掩人耳目,估計造成金盛世2.6億元損失,4人共詐得業績獎金約290萬元。

另外,蘇文菁與黃弘仁曾與公司簽下「競業禁止」等保密協議,卻在外創立「菁弘國際公司」,利用公司及合作代工廠資源對外營業,初估造成金盛世1億500萬營業損失,另涉詐欺、背信等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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