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銀行討烏龍匯款敗訴 紐約法院判收款者免還142億

中時新聞網

老牌大型美商銀行花旗(Citigroup)去年8月犯下銀行業史上最大錯誤之一,匯款多打2個零,把其客戶露華濃(Revlon)的債權人所該收到利息由800多萬美元變超過9億美元,在追回部分錯誤匯款後,尚有10家投資公司所收到共5.04億美元(約142億台幣)要不回,但周二(16日)卻意外敗訴,曼哈頓地方法院的法官傅曼(Jesse Furman)裁定這些公司不用還,仍可上訴。

一般錯誤匯款,銀行通常都有權要求收款者退還,而且若收款者動用錯誤匯款,在多數國家和美國大部分州都是涉及侵占或其他重罪,會被起訴。但紐約州法律不太相同,如果收款者本來就該拿到錢,即使金額不對,只要對錯誤匯款並不知情,就能把錢留下。

這10家投資公司表示,他們相信花旗匯來的貸款預付利息,因為露華濃確實欠他們錢,他們以為是很久後才到期的欠款因為某些因素提早到位。其中有幾家公司內部文件顯示,他們認為這些錢是驚喜,例如全州保險(Allstate)的投資組合經理當時在向上級報告的電子郵件中就寫到:「不確定款項是否有誤,這似乎不太可能。」

傅曼認為,這樁案件的收款者不該被期待認知到轉帳出錯,基於花旗的規模與信譽,債權人有合理理由相信收到的款項是準確無誤,出於花旗清楚認知的。他在判決書寫到:「花旗銀行是全球經驗最老道、系統最先進的金融機構之一,要相信其犯了一個從未犯過的錯,而且規模逼近10億美元,幾乎是不合理的。」

不過,傅曼同時也尊重花旗銀行上訴的可能性,保留1項該行申請的臨時禁制令,可以讓10家涉及的投資公司無法動用這筆錯誤匯款。

花旗銀行發言人羅梅羅-阿普希洛斯(Danielle Romero-Apsilos)透過聲明表示:「我們強烈反對此判決,一定會上訴。我們相信有權拿回這些錢,也會持續努力到全部追回來為止。」代表10家投資公司的律師羅伊格曼(Robert Loigman)則說,「我的客戶們對傅曼法官周到又細緻的決定感到滿意。」

這是半年內花旗第2度遭受數以億美元計的打擊。去年10月上旬,花旗才因在企業業務風險管理、法令遵循風險管理計畫、內部管理控制、數據治理計畫等多方面缺失,遭Fed(美國聯準會)與OCC(美國貨幣審計辦公室)開罰4億美元。

不過由於全案仍可上訴,花旗周二股價未受太大影響,收漲0.77%甚至還跑贏大盤,報64.12美元,盤後回調幅度也甚微,僅0.03%,最新盤後價暫報64.1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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