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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管太多:網po送垃圾袋 環保局竟來警告

 

2013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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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亞樺╱台北報導】垃圾袋用不完,想送人也不行。台北市政府施行垃圾費隨袋徵收,丟垃圾須使用專用垃圾袋,有網友曾貼文表示想把用不完的專用垃圾袋送人,北市環保局竟發函要版主刪文,理由是怕衍生私下交易的販售行為,引來網友質疑垃圾袋想送人為何不行?痛批市府管太多。
台北市民倒垃圾規定要用專用垃圾袋,但有民眾因要搬離台北市,家中原有太多的北市專用垃圾袋用不完,想透過網路贈送給有需要的網友。

「吃飽太閒沒事幹」

沒想到,北市環保局竟發警告文:「專用垃圾袋禁止私下販售,為免日後造成誤解,建議刪除贈送訊息。」 
此舉一度引發鄉民聲討有夠扯,有網友批「第一次聽說不能贈送垃圾袋,民眾花錢買垃圾袋,高興送誰就送誰」、「吃飽太閒沒事幹」,還有網友搞笑說「以後不能買垃圾袋送媽媽了」。 
綠黨前秘書長潘翰聲直呼「不可思議」,他說,政府推動環境管制措施,不該造成民眾困擾,環保局應把心思放在環保政策,如垃圾減量焚化爐過剩的問題,不要做這種細微末節的事。 
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律師說,現行法令要求專用垃圾袋需認可才能販售,過去也發生有媽媽在網路表明要發送奶嘴、奶瓶等衛生用品,被衛生單位禁止,政府該做的是檢討制度是否合於現狀,適度放寬才對。 

屬自有財產可送人

連北市法務局長蔡立文都說,民眾買專用垃圾袋就屬於自有財產,拿去送人不違法;但若是可享有消費回饋的優惠對象卡等,轉送給人用就可能違反規定,甚至有詐欺之嫌,會被要求禁用。 

政府回應

北市環保局科長崔浩志說,2000年7月起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依規定專用垃圾袋須與市府簽約、貼有認可標章的業者才能銷售,目前銷售地點包括連鎖超商與傳統雜貨店等共2247處據點,其他通路不能私下販賣,違者可罰3萬至10萬元;但未規範網路貼文「贈送垃圾袋」是否觸法。
她說,若以物易物或贈送不違法,之前發文是善意提醒,擔心太多人想要、產生交易行為,恐觸法,才建議勿貼文;但近日也再次發文給各拍賣網站如雅虎等20多個業者,提醒留意買賣家是否有私售專用袋,並每天上網搜尋有無類似行為或出現偽袋,若未觸及販售的贈送專用袋文章,不會再要求撤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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