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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經濟日報提供 圖/經濟日報提供

金管會金檢新光人壽海外投資發現多項缺失,並違反公司治理設立有如「太上皇」的投資決策單位「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主導投資,金管會昨(15)日祭出史上最重裁罰,除罰款新壽2,760萬,還要求其調降國外投資比率,更停止董事長吳東進職務到任期結束,新壽投資長袁宏隆遭解職,五年內不得復職,新壽三個月內須組織重整。

 

金管會昨天表示,今年對投資業務專案檢查時發現,新壽投資長袁宏隆為追求績效達標,今年1月第一周連兩天砸966.6億元,追高美股ETF與國外股票,並罔顧風險管理部門提出警示與建議,一意孤行;另外,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簡稱資負會)的決策事前未提報董事會,凌駕董事會之上,只為追求績效達標,導致3月19日風險值超出董事會限額標準的2.75倍,自結淨值資產比更僅剩2.2%,差點就跌破保險局要求的最低門檻,海外投資涉有重大缺失。

 

金管會發現,袁宏隆2018年12月28日最後交易日時,在台股尾盤委託買進新壽原持個股,影響股價以大幅提高淨值,有年底作價美化帳面企圖,以致持股成本大增,損害公司利益,且當日上午臨時改變投資方向、投資草率,交易室紀錄也與實際情形不符。另也有投資部門人員以人頭買賣跟公司相同標的股票、低賣高買回帳列攤銷後成本AC等疏失。

 

保險局局長施瓊華說,投資長未善盡職務,致管理鬆散、投資紀律與內控嚴重廢弛,因此解職處分,五年內不得復職或任投資部門負責人。

 

施瓊華說,吳東進過去任職新壽董事長,公司經常有未執行停損及未即時監督跌價損失等缺失,讓公司虧損,遭處分離開「證券投資審議委員會」(簡稱投審會),反倒安排人員至自己任主席另一資負會,五成以上人員由他指派,不僅規避董事會監督,且凌駕投審會與董事會之上。資負會成員包括吳東進、投資長等16人。

 

施瓊華說,保險業擁30兆元資金,風控要嚴謹,並遵循內控三道防線,保險業應對新壽案例引以為鑑。

新光金 (2888-TW) 子公司新光人壽因投資業務等 5 大缺失違反保險法,遭金管會重罰 2760 萬元,新壽董事長吳東進祭出停職處分至任期屆滿,另外,投資長袁宏隆副總與投資長職務也遭解除,且不得擔任與投資相關職務。

金管會今 (5) 日一口氣對全球、台壽與新壽開罰,其中又以新壽遭罰 2760 萬元、董事長吳東進遭停職最受矚目,金管會強調,吳東進遭停職期間公司不得支付吳東進報酬與福利。

保險局局長施瓊華表示,金管會金檢時發現新壽在資產配置、清償能力、風險控管與投資決策等都有嚴重缺失,其中新壽所設立的「資負會」可主導股票投資配置,但「資負會」不僅未經董事會核定,且成員半數都由董事長指定,與下層組織「投審會」需經董事會核定,資負會受董事會約束力明顯有別。

施瓊華指出,新壽的資負會是公司投資最高決單位,但卻沒有任何會議、委員發言任何記錄,該組織不僅長期破壞公司內控,更嚴重影響公司清償能力評估。

根據金管會金檢結果發現,資負會對於今年策略性資產配置結果檢測結果,其資本適足率小於董事會核定的風險胃納 RBC 250% 機率高達 83.3%,但卻沒有相關討論,導致新壽今年 1 月第一周連續 2 日大幅增持海外股票,持股水位高達 966.6 億元,忽略對於投資風險控管

施瓊華指出,風險控管部門曾在今年 3 月資負會議上,對於風險值比率超過警示並提出相關建議,但資負會仍照案通過,忽視風控部門示警,顯示資負會決議已經凌駕董事會決策,嚴重違反公司治理。

新壽投資長績效打敗大盤 袁宏隆強調紀律投資

工商時報

新光人壽昨(6)日對外介紹新任投資長袁宏隆,他是曾擔任多家國內投信、大陸光大保德信投信及加拿大倫敦保險投資長的資深投資主管,3月1日加入新壽,厲行建置投資紀律及監控投資下行風險的策略,也讓新壽投資績效打敗大盤。

 

袁宏隆表示,目前看來,美股這波雖漲高拉回,但下檔幅度約5%以內,美國企業獲利仍高、本益比仍相對在低檔,因此未來仍會續創新高,而台股與美股有高度連動,後續看台股也相對樂觀。

 

新壽擁有1.6兆元資金,到今年首季投資台股市值約1,800億元,占其可運用資金比重的11.4%,已算是新壽近年來的相對高水位,袁宏隆表示,目前大型壽險台股比重都在10%附近,未來仍有一定的加碼空間。

 

他強調,未來台股投資主要偏重類債券型的股票,即股息殖利率高、股價波動相對低者,且必須提高投資效率,控制下行風險,一旦下跌近15%,一定要注意停損機制,同時獲利要先設6%的停利點,落實投資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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