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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優力董事長謝勝峰。(資料照)

台灣優力董事長謝勝峰。(資料照)

2022/06/07 05:3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經營連鎖加油站的台灣優力公司因有鉅額債務,前董事長謝勝峰被控在前國策顧問、和桐集團創辦人陳武雄指示、協助下,涉虛偽增資掩飾淨值低落情事,詐騙銀行團聯貸案十八億元,再透過多次申請動撥,詐得卅九點三億餘元,迄今尚未償本金七點八億元;一審依違反銀行法判謝勝峰四年二月,高等法院昨以謝偵查中自白、無犯罪所得、逾速審法規定的八年審理期限,將謝減刑改判為三年八月,可上訴。

 

涉協助 前國策顧問審理中

 

本案關鍵人物陳武雄,據悉,曾因未到案被通緝,高院指出,陳武雄已經到案,由新北地院審理中。此外,本案尚未償還本金七點八億多元的犯罪所得,是否應由台灣優力承受,及相關執行沒收程序,由高院另行審理中。

判決指出,台灣優力二○一○年財務出現困難,淨值從六億元驟降到一億七千餘元,謝勝峰等人為取得銀行團聯貸,在和桐集團創辦人陳武雄指示下,向多位金主籌資四點五億元,並虛偽增資,取得共計十八億元的貸款案,聯貸銀行團因誤認而陸續核撥交付貸款,總計謝勝峰等人為台灣優力詐得共計卅九億元三千三百萬元。新北地檢署獲報,指揮台北市調處偵查後將陳武雄等人起訴。

 

https://www.cdns.com.tw/articles/599114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灣優力流通事業公司十一年前獲多家銀行聯貸十八億元,卻爆出以虛偽增資手法詐貸。一審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將前董事長謝勝峰、財務協理郭應志各判刑四年二月、四年,台灣高等法院六日將兩人各改為三年八月、三年六月徒刑。

同案被告中,配合詐貸的博輝光電負責人林泰榮、翔揚整合行銷公司登記負責人周勝利、和桐公司董事長楊猷傑及總經理劉健成四人,依違反銀行法、證交法等罪,改判二年、一年十、二年八月、一年六月,劉健成緩刑四年,須支付公庫三百萬元。

前國策顧問、和桐集團創辦人陳武雄因逃亡已遭通緝。

陳武雄民國九十九年至一0一年間,透過他控制且為中華石油公司大股東的英屬維京群島商Bellfield公司,管理經營中華石油的子公司台灣優力。謝勝峰九十七年七月至一0二年二月八日,擔任台灣優力董事長。

判決指出,台灣優力向銀行團提聯貸案時,銀行團要求先增資四億元;為成功貸款,謝勝峰、郭應志在陳武雄指示下,向多名不知情的金主籌募四點五億元,再找願意配合的林泰榮、周勝利幫忙,以博輝光電、翔揚公司名義虛偽增資,使十八億元貸款通過。

完成增資、驗資後,虛偽增資金錢須返還金主,謝勝峰等人為免情事曝光,以台灣優力資產擔保,由輝博、翔揚向銀行再借款四點五億元。不料貸款後仍無法解決問題,於一0二年二月爆發財務危機,全案曝光。

一審新北地院指出,謝勝峰等人利用虛偽增資為台灣優力詐貸銀行團十八億元,嚴重影響金融秩序,對社會經濟產生重大危害,分別論罪。

二審高院歷經四年審理,六日撤銷原判,認定謝勝峰、郭應志、林泰榮、周勝利涉犯銀行法的以詐術使銀行將銀行交付財物,且金額達一億元以上,但刑度均比一審略減。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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