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利多 券商發行ETF須造市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2011.09.22 02:33 am

 

金管會擬強制規定指數股票型基金(ETF)的發行,必須有券商擔任造市功能,藉以刺激ETF交易,券商在造市要求下將買進成分股及ETF,間接有助活絡台股交易,這對近來低迷不振的台股將是一項利多。

 

另外,為活絡ETF市場,金管會決定鬆綁ETF造市者的避險需求限制,且通案放寬,包括境內、境外ETF都可適用。預計近日內就可以發布函令。

 

證券商表示,券商要扮演流動性提供者的造市功能,就要先買進成分股以組成ETF,如此一來對台股現貨市場的買賣,也有刺激交易的效果。

 

根據金管會規定,到今年7月底止,在國內募集發行的ETF共有15檔,淨資產規模則有1,807億元;今年1到8月,ETF的成交金額則有2,440億元,ETF已是國人重要投資工具。

 

根據現行規定,主管機關對權證的發行有強制券商擔任造市功能,但對ETF的發行則無強制造市規定,證交所只採取鼓勵作法,使得券商造市意願不佳,導致部分ETF交易不熱絡。

 

證券商表示,實務運作上,券商擔任ETF造市的作法是,券商會將手中持有的股票部位,連同買進的股票部位,組成ETF,藉此增加ETF在市場的流通量,有了流通量,投資人買賣意願就會提高,刺激ETF交易。舉例來說,券商買進台灣50ETF的成分股,組成500張的台灣50ETF,市場就可以多出500張的ETF。

 

現行規定下,因未採強制造市規定,ETF發行時,由發行的投信自已去找券商造市,券商若不積極報價,就會讓交易量變成集中在少數幾檔ETF,有些ETF流動性就相對較差。

 

若有強制規定後,每一家投信事業申請發行ETF時,就必須先找好負責造市的券商,負責ETF上市後的報價買賣,業者表示,如此一來,ETF的流動性有了,投資人就有信心,不必擔心買不到或賣不掉。

 

【2011/09/22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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