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王家納入都更 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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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都更案,地主王家提出新證據指稱王家原屋擁有「建築線」,可自行建築,無劃入都市更新單元必要,向最高行政法院要求再審。不過,最高行政法院認定,建築線並非是否應劃入都市更新範圍的唯一依據,駁回其再審之訴,判決定讞。 據了解,王家、文林苑建商與都更同意戶6月協商宣告破局,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當時指出,應重新啟動司法程序。隨著王家所提訴訟陸續定讞,預期全案有機會加速落幕。 文林苑一案,王家人不認同建設公司指王家土地「沒有建築線」,因此必須納入都市更新單元,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要求將王家土地劃出都市更新單元,不參加文林苑都更案。不過,此訴早前已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王家不服判決,又向最高行政法提出上訴,但於2011年再度遭到駁回。 建築線就是建築基地鄰接道路的界限,若基地無建築線,會造成進出困難,因此於法不得獨立建築。 然而,王家於去(2012)年6月間,找出原屋的竣工圖,圖示原屋實有建築線,以此對抗建設公司說法。王家表示,原屋領有使用執照和門牌,若無建築線,則無建築之可能,更不可能取得使用執照,因此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再審之訴,但於今年2月遭到駁回。 王家不服最高行政法駁回之裁判,月前再次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再審。本月5日最高行政法院做出判決指出,都更審議過程還考量建築物安全、建築設計或市容觀瞻等因素,建物是否有建築線並非唯一判斷是否應納入都更單元的條件。 換言之,就算王家原屋有建築線,不代表都更時就可獨立建築。 最高法院還指出,台北市都更審議過程,沒有基於錯誤事實,或未遵守法定程序、夾雜與都市更新因素無關之考量,其審議結果應該予以尊重。 而王家所提出新證據,經法院斟酌,不足以推翻原判決,因此再次駁回王家再審之訴,判決定讞。 【記者麥育瑋/台北報導】文林苑案,王家要求將土地畫出都市更新之外,最高行政法院5日駁回。台北市都更處長林崇傑表示,這是「給台北市民、建築業界,以及等待都更的民眾一個明確的訊息」,希望此事能早日平息,儘管協商平台破局,然而相信「建商當初的承諾依然有效」。 林崇傑表示,本案經過多次的上訴與駁回,如今定案,希望王家能尊重這樣的法律見解,並跟建設公司協議,讓本案早日平息。 林崇傑表示,儘管協商平台已經破局,但此案的都更實施者—樂揚建設當初協商時提出的承諾應該依然有效,例如金額的賠償,以及以較佳區域房間與王家交換等。 【2013/07/16 經濟日報】 |
房價指數漲6.7% 張金鶚:沒打算打房
誤導行情? 張金鶚對房仲發禁口令
須有所本 否則將以廣告不實開罰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空頭總司令」張金鶚自從出任北市副市長後,房市似乎少了空方代表,但張金鶚日前悄悄出招,研擬對房市交易資訊發布制定相關管理規則,要求業者發布消息必須有所本,若出現誤導市場行為將以廣告不實開罰。這作法已被房仲業者稱為是房市「禁口令」。
據透露,近期房市屢出現特定人士釋出單坪千萬店面、或區域天價住宅等訊息,企圖擾亂房市、誤導消費者,引起北市新任副市長張金鶚關注,要求北市地政局找來相關的不動產經紀業者開會討論,希望針對發布不動產交易資訊制定相關管理規則。
對此,張金鶚證實有此事,但只說已由地政局瞭解規劃中,他不便發表太多意見。
根據初步擬定的「北市不動產經紀業發布不動產交易消費資訊管理規則」,其中第四條,針對經紀業或其所屬人員發布房市資訊,應經翔實查證,並與事實相符,不得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的表示或表徵,誤導市場成交行情或違反法令等情形,否則將予開罰。
目前初步擬定可依照不動產經紀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消費者保護法第三十三條、行政程序法第四十條或相關法令規定進行調查,並進一步開罰。
發布資訊 須有銷售價格行為三項
其中經紀業者發布房市資訊必須提供銷售、價格及行為等三項資訊,有關銷售戶數、比率、時間或統計等資訊,要以確定簽約或完成不動產產權登記者為限;有關單價或總價等價格資訊,必須經由去識別化後,說明成交樓層、面積、類型及屋齡,比照內政部實價揭露規格;有關購屋意向、價格變動趨勢等資訊,須說明問卷調查的樣本數、時間與引用資料來源。上述發布資訊必須有所本,也就是必須提供資料來源。
據了解,張金鶚對房仲業者常透過媒體誤導市場行情,不滿已久,也認為房仲業發布資訊須有所本,而非任意放話,才能保障消費者權益。這管理規則也是張金鶚四月上任副市長後,首度大動作對經紀業者祭出鐵腕,要求房市資訊發布須回歸真相。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台北市府地政局針對不動產經紀業者研擬祭出「禁口令」,希望業者發布的房市資訊有所本及提供正確資訊來源,否則將視狀況開罰。不動產仲介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李同榮痛批:「這根本沒道理!」業者提供的分析研究數據是供參考,怎能以廣告不實開罰。
酸張曾預測「都準嗎?」
他還直言,張副市長未進入公務部門前,也曾發布房市季報相關統計及預測,「難道預測都準嗎?」
李同榮批評,即便北市府僅是發文通知公會開會討論,但仍覺得北市府管太多;要統一規範,也應由中央機關內政部地政司負責,而非北市府單一發布與執行,走出台北市後,又是另一套標準。
他指出,各業者發布的房市資訊與數據,均背負著品牌信賴度,如果不精準對品牌是減分。他認為,市場或許充斥著不實行情,房仲業扮演的是過濾的角色,相較市井傳言,經紀業者反而會特別小心,不能因此限制房仲分析與分享經驗的權利。
他說,經紀業者是根據經驗分析與判斷區域房市狀況當作參考,如消費者要求精準到每戶總價、單價、坪數與屋況等細節部分,大可仰賴內政部實價網。除非公部門能提供各區房價,或是分析房市資訊,不然限制經紀業者發布房市資訊,根本就沒道理。
張金鶚接台北市副市長2013/03/19 10:29:00
台北市政府19日宣布,副市長將由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張金鶚(圖)接任。(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19日電)台北市政府今天宣布,台北市副市長將由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張金鶚接任。
台北市長郝龍斌稍後將召開記者會,正式宣布並說明這項人事案。1020319
居住不正義的源頭
十二月十三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所謂「居住正義五法」,在執政當局沾沾自喜宣稱「土地正義與居住正義的實現,往前推動了一大步」之際,我們看到的卻是整個立法討論過程與最終的朝野協商中,那揮之不去「居住不正義」的厚重黑影。
國內的住宅問題為何成為民怨之首,短期投機炒作或許讓人民深感不滿,但真正讓人民憤怒與痛恨的,其實是官商之間的制度勾結,聯手侵蝕國家整體經濟利益與社會公平的基礎。這次的立法過程與結果,就是最典型的案例。社會多數意見不斷呼籲請求,費盡千辛萬苦讓政府高層認知問題的嚴重性。但在最後關頭,居住不正義製造者的意見與利益,卻又如此輕易的成為執政者與立法者捍衛的防線。
所謂「居住正義五法」是因選舉競爭壓力才過關,表面上社會多數意見似乎得到關注,但骨子底的關鍵條文卻明顯向製造居住不正義的少數不肖業者妥協。如此立法結果對健全房市與居住正義的落實,反而形成另一座不易突破的高牆。首先,「地政三法」希望落實實價登錄與資訊透明,並且做為建構實價課稅的基礎。然而,立法結果卻限制資訊揭露程度,更禁止實價課稅。如此與立法目地相違背的立法結果,是怎樣惡劣心態才做得出來的。
其次,「住宅法」要求在社會住宅中必須提供一○%給弱勢身份者,但卻沒有要求政府要提供多少社會住宅,換言之,在不明確的社會住宅供給下,一○%弱勢身份的社會住宅也將可能是一場空!更別提BOT式的社會住宅,未來受惠的會是業者還是弱勢身份者?此外,「土徵法」未來將以市價徵收,表面似乎對地主有利,但關鍵應是如何避免浮濫不當徵收,保障人民財產權,即便以高於市價徵收土地,人民都不見得願意,更何況此法所謂市價是由政府自行認定,而非由公正專業的估價師認定,人民財產權與生存權的保障才是關鍵!
實價登錄與住宅法的立法均歷經多年的奮戰,怎樣才是符合經濟社會正常發展需求的好法案,太多文章、報導與研討會均已清楚提出,對此議題的共識難得的清晰完整,許多執行層面的技術與方案,其實行政部門也都有了腹案,社會上仍不清楚的配套措施,事實上都已經具備成熟的專業規劃。
台灣社會給了執政當局一次獲得民心的大好機會,執政高層卻執迷不悟的選擇繼續扮演居住不正義的製造者與居住正義的阻礙者。我們期待行政部門透過後續執行方案的規劃來力挽狂瀾。國家是全民的,不能讓不公義的少數人繼續為所欲為;居住正義是健全國家社會的必要條件,社會不會輕易妥協。最後要強調居住正義的革命尚未成功,大家仍需努力,一起共創全民安身立命的美好居住環境!
(張金鶚為政治大學地政系特聘教授,花敬群為玄奘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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