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海變紅海 股民再被剝層皮

  • 2013-04-15 01:34
  •  
  •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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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記者劉家熙/台北報導
股民應負擔的稅負(費)

股民應負擔的稅負(費)

 今年才實施的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爭議再度浮上檯面!投資人近期紛紛投訴,102年之前未提領的現金、股票股利,因健保局追溯既往認定,須全數納入二代健保補充費的課徵範圍,且不論本人或遺產繼承人均難逃補課噩運,投資人大喊,「政府搶錢」。

 投訴本報的投資人指出,健保補充費今年才實施,應該不溯既往,不能連以往年度股利都不放過,政府稅源不足,只瞄準股民「開刀」,對股票市場是一大傷害。

 根據健保局回覆多數投資人領取去年前未領股利時均表示,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1條規定,凡扣費義務人於「給付時扣取」補充保費,將於給付日之次月底前向保險人繳納,換言之,凡是今年起領取的股利,無論是否為102年的股利所得,都須課徵補充保費。

 換言之,健保補充保費雖然今年才實施,但今年以前現金、股票股利,不論繼承、未領現金股票、未過戶累積股利,凡是今年後才辦理繼承或領取,都要課徵補充保費。

 此外,更嚴重的是,除了現金股利採就源扣繳,股票股利申報補充保費時,並沒有註明地址欄位,未來均統一採戶籍地址送達繳費單,一旦繳費人戶籍地址與住宅住址不同,投資人可能面臨收不到繳費單或是未於限定時間內繳費的情況,亦難逃強制執行的命運。

 近期南京東路某券商,出現陳投資人去年過世,但繼承人眾多,在協議繼承完成後,所有遺產過戶延至今年第1季底才辦理繼承,因持有多檔股票,且於100年以前未領取現金、股票股利(採面額)合計超過1,000萬元,部份個股因股務代理要求,提前凍結健保補充費20萬元,但也有部份持股,則因股務代理不同,無需凍結健保補充費,此「一國兩制」亂象,造成股務市場大亂,投資人無所適從。

 該名投資人指出,軍公教課稅於民國101年起實施,但100年前的薪資所得延遲入帳,全未溯既往,但二代健保補充費卻一毛都不放過,不但違反法令不溯既往的原則,投資人除面對8,500點將課徵的證所稅,及現有證交稅、二代健保補充費,連未開徵前的未領取股利也不放過,投資人1頭牛剝4層皮,「租稅公平何在!」

跳腳! 員工配股 4稅加身

  • 2013-04-15 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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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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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記者劉家熙/台北報導

 股民今年面臨證所稅及二代健保補充費的雙重負擔,但上市櫃公司員工更是自員工分紅費用化之後,由天堂打入地獄,不但配股減少,員工分紅股票更面臨綜所稅、證交稅、證所稅、二代健保補充費「4稅加身」的命運,成為台股最大的繳稅大戶。

 科技業者指出,員工配股自民國97年起列入員工分紅費用化後,台灣科技業薪資水準已遠遠落後國際科技大廠,南韓、大陸公司紛紛重金挖角,然而上市櫃公司受限配股數量大減,目前僅能搭配庫藏股轉讓員工、員工認股權證及員工限制型股票,挽回流失員工。

 業者指出,庫藏股及員工限制型股票等補救措施限制仍多,且限制型股票需經股東大會通過,不是董事長說了就算。

 會計師舉例,鴻海董事長郭台銘當初因應員工分紅費用化,特別信託數萬張鴻海持股,以孳息方式做為員工額外福利,儘管近期信託資金轉做買下夏普十代廠,但提供長達5年的資金做為員工生活後盾。

 而今年二代健保補充費開始課徵後,上市櫃員工發現「萬萬稅」的情況越來越嚴重,除了員工配股當日將以市價認列全年綜合所得稅外,賣出股票也同樣列入證交稅及8,500點以上課徵證所稅名單,更重要的是,員工的年終獎金、節金、紅利及加計員工分紅配股以撥入市值計算等,合計金額只要計超過4個月投保薪資,就必須課徵健保補充費。

 員工跳腳的說,很多科技公司本薪相當低,但因薪金拉高,才能挽留員工驛動的心,目前只要薪金高過本薪4倍,就面臨補充費課徵,預期上市櫃中高階員工均難逃被課徵命運。

 

 

2012-04-11

 

買台股 一條牛剝四層皮

〔記者卓怡君、張慧雯、呂清郎/台北報導〕財政部將在明日送交證所稅方案到行政院,證所稅勢在必課、只差課徵方式。法人抱怨,台股投資人何辜,不僅買賣股票要被課徵證交稅、股利所得要併入綜所稅,未來買賣股票利得恐還要被課證所稅,還有二代健保將對股利加課二%的補充保費,簡直是一條牛被剝四層皮。

法人還憂心,廣大股民中其實有不少是屬於長期投資高殖利率股票的定存型股民,當加稅大刀每次都砍向股市,無異讓台股慢性失血。

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贊成課徵證所稅,但他認為,課徵技巧及成本需要好好計算,並要考量台灣在國際資本市場的競爭力,是否因為課徵證所稅受到影響。萬泰銀行董事長盧正昕甚至說,證所稅應是「有賺就要課」,而不是「抓大放小」。

投信法人對證所稅看法較保留,檯面上都不敢口出惡語,但私下批評聲不斷。

寶來投信總經理劉宗聖說,證所稅對台股是短空長多,長期來看,可健全股市、端正投資行為、遏止短線投資。但隨證所稅開徵日期接近,每個投資人、每家法人想的、做的方式都不一樣,屆時台股震盪恐更劇烈。

法人私下批評,現在看來就算採所得稅方式課徵證所稅,財政部也無意調降目前偏高的千分之三的證交稅,如此一來,台股投資人就如同一條牛被剝四層皮,台股光抽稅就如慢性失血般,動能將漸失,對長期投資高殖利率股票來累積退休金的投資人,恐也得延後退休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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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所稅案明敲定 境內法人恐全復徵
證所稅可能方案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證所稅擬於明年開徵,財政部明天將會敲定方案,財政部長劉憶如昨天表示,不論是在「最低稅負制」或「所得稅法」處理,都只會針對有能力的人。據了解,財政部傾向個人證券交易所得納入最低稅負,年所得六百萬元以上才會受影響;但法人證券交易所得可能併入營所稅課稅,屆時所有境內法人都會受影響。

財政健全小組前天開會討論證所稅,雖然與會者意見分歧,財政部會後宣布,與會委員對於「開徵時點」及「成本認定」達成高度共識,但究竟應在「最低稅負制」還是在「所得稅法」處理,意見不一致,因此將由財政部綜合評估利弊得失,於週四提出財政部版本,報請行政院核定。

政院核定後還要闖立院

劉憶如昨受訪表示,與會委員對於課徵方式意見不一,「再討論一百次也還是意見不一致」,所以將由財政部評估後決定;但無論選擇哪個方案,都會以「量能課稅」為最高原則,有能力的人對國家稅負的貢獻應相符,因此,不是非常有能力且繳了比較少的稅的人,不會被列入課稅對象;且未來不管採行哪一種方案,都涉及修法,行政院核定後,還要送交立法院審議。

據了解,財政部傾向個人證券交易所得納入最低稅負制處理,目前個人最低稅負制僅納入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尚未納入,未來個人證券交易所得若納入最低稅負課稅,只有年所得六百萬元以上的有錢人才會受影響,可以縮小打擊面,達到「抓大放小」的目的,也符合財政部強調的「量能課稅」原則。

至於法人部分,由於現行最低稅負已經將法人證券交易所得納入課稅,如果這次證所稅改革只動到最低稅負制,法人將完全不會受到影響,不僅與財政部的改革方向不符,也會被批評只找散戶開刀。

因此,據了解,財政部可能會讓法人證券交易所得回歸營所稅,法人證券交易所得併入所得總額課徵營所稅十七%,亦即全面復徵法人證所稅。

〈鉅亨主筆室〉市場會不會對「證所稅」反應過度了?--以行為財務學理論探討
2012/04/11 07:19 鉅亨網 主筆 邱志昌 

前言、

近期「證所稅」似乎已經成為台灣股票市場的壓力,台股的下跌雖因有國際股市與個股的營收獲利因素,但似乎不脫「證所稅」影子。

課稅一定是利空嗎?日常生活中,汽車的牌照稅與燃料稅都是長期課征,並未聽聞汽車類公司業績與這一些稅有明顯的負相關。在股市中,和泰車與裕日車的股價,這一波表現不錯,由 2011 年 12/28 的 141 元/股漲到 2012 年 3/15 的 250 元/股。貨物稅也是一樣,似乎也不是通路類股票的利空,也沒有影響到 7-11 與全家的股價;這兩家便利商店公司的股價最近都在每股百元以上。

股市有句諺語「市場永遠是對的」,近期部份投資人將股價低量盤整歸咎於「證所稅」上,這是對的嗎?這一些問題,使我們想到「行為財務學」(Behavioral Finance) 的一些辯證,以它來討論「證所稅」或許可以使投資者理性一些。

壹、 行為財務學的基本假設

行為財務學的基本假設是:「投資人是不理性的」(Irrational),一反自 1952 年 Markowitz「效率前緣」(Efficiency Frontier) 與 1964 年 Sharpe「資本資產訂價模型」(CAPM) 以來的理論基礎。行為財務學認為:

一、投資人有「框架心理」(Framework):獲利的持股不久抱、虧損的持股可長留;例如從 100 元/股漲到 300 元/股的股票,大部份投資人可能在 150 元/股,即賺 50 元/股就賣光 (如玉晶光);相反的,由 400 元/股跌到 40 元/股的股票,部份人仍有何日君再來的期待,久抱賭它一賭。

二、.市場對利多或利空的反應,不是「反應不足」(Under-reaction) 就是「過度反應」(Over-reaction)。反應不足時會對訊息不去判斷,對利多或利空的反應遲鈍;過度反應就是投資者太有自信了,股價過了高點還想會再高點、充滿期待沒賣,或是跌到最低點時還想會再有低點、忍無可忍賣在最低點。

貳、有熱絡的市場才有豐碩的稅收

我們冷靜地來討論一下,「證所稅」的課征源由是什麼?應該是公平吧;凡有價差所得則需繳稅的原則。它的課征目的必然是「稅收要綿延不斷」,對國家才有利。投資者是繳稅的主人;打個比方,投資人是「雞」、證所稅是「卵」;有熱絡的投資才有豐碩的稅收。因此,政策上應不致於「殺雞取卵」,不太可能課到證券市場門可羅雀。

以鉅亨網近來相關訊息報導分析,證所稅可能呈現下列「面貌」:

一、每年課稅總額會與目前「證交稅」總額相比,前者需多於後者。價差所得的計算,可能會仿照使用會計學上的存貨評價法,如「先進先出」、「後進先出」、「平均」法等。或是仿照會計公報的「以交易為目的」、「備供出售」「長期投資」分三類持有目的做為稅率訂定的基礎。持有期間越長,稅率可能越低。或是以年底收盤價為標準。

二、對實際投資行為的影響:如果政策鼓勵長期投資的話,用下面例子來揣摩,若甲乙兩投資人每年都可以用 1000 萬的本金買賣股票賺得 1000 萬;若甲的進出方式是短線,每個月買賣各一次、進出 1000 萬;乙則買股後 2 年才賣賣一次。如此,甲每年至少繳了 36 萬以上證交稅,等同乙繳了 3.6% 的證交稅。如果將這兩人的投資期間都拉長到 3 年,則 3 年下來,甲繳 108 萬元的稅;等同乙 10.8% 的「證所稅」率。這樣再續推,長期下來「愛國的繳稅者」可能是忙得不可開交的甲、即短線投資者,而非長期持股的投資人。

、投資行為應回歸到公司基本面

因此,個人主觀的看法,認為「證所稅」真正會造成股市利空的原因恐怕是「歷史經驗」使然;在市場行為上,也可能是散戶怕大戶會怕「證所稅」,而先賣股票;大戶怕散戶也會怕「證所稅」,也先落跑;券商怕投資人不再短線進出股票,賺不到手續費,因此對「證所稅」噤若寒蟬。

但股價會漲跌,「證所稅」應非主要因素,公司的現金流量與每股盈餘 (EPS) 才是。我們認為,「證所稅」如果是財政改革就不應也不會殺雞取卵、政府會採取課得久,長期課下來要比「證交稅」多的方案。因此,投資者實不必將投資焦點只聚焦在「證所稅」上;因為你有可能會--「過度反應」,把好的股票賣在低點了! (文:鉅亨網主筆 邱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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