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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抄襲 判蔡武雄賠大同大學千萬

  • 2013-05-10 01:32
  •  
  • 中國時報
  •  
  • 【王己由/台北報導】

     大同大學前講座教授蔡武雄,遭立委爆料指他主持國科會補助的七項研究計畫,論文多是抄襲;國科會為此向「保證人」大同大學追回研究費,大同打官司向蔡求償,法官審理後,判決蔡武雄須賠償大同大學一千四百八十萬八千多元。

     原任大同大學講座教授的蔡武雄,九十五年起,連三年接受國科會補助,針對大陸進行七項專題研究,包括國防科技公開性情資蒐集與評估計畫、社會安定重大問題研習與資訊蒐整計畫、政經動態觀測資料庫建置及分析研究等等。

     國科會核准後,陸續將經費八千多萬元撥給大同大學,轉撥給蔡武雄。不過,計畫進行一年多,立委爆料蔡武雄的論文大多是抄襲,違反學術倫理。

     國科會和審計部調查後,發現七項專題研究計畫,有的經費支出原始憑證不符規定,有的經費執行欠周全,還有計畫未執行。大同大學被要求繳回已撥補的一千四百多萬元經費後,隨後以連帶保證人身分,打官司向蔡求償。

     台北地院審理認定蔡須返還研究經費,判他共須賠償一千四百八十萬多元。

     不過,長居美國的蔡武雄,事發後離台超過半年,在國內的戶籍已被遷出。大同大學能否追回這筆錢,將是另一個問題。

 

 

檢:問題在預放款 不在買A報B

 


圖/聯合報提供
偵辦教授不實報銷案的彰化檢方表示,學界認為依貪汙罪起訴太沉重;被起訴的教授,部分在廠商內帳裡都有「預放款」的小金庫,部分是直接拿錢,但都說不清錢的用途也無單據,才依法起訴。

「其實檢方非常『禮遇』學者」,檢方表示,去年五月展開偵查行動前,檢方就召開專案會議討論,確立「不要殃及無辜」的辦案原則,不要讓單純協助教授從事專案研究計畫的研究生助理,「變成第二個或無數個余文」。

在這一原則之下,檢方在偵辦過程中,發現有廿多名研究生助理,只是單純跟著教授作研究,用不實單據協助教授報銷,本人未獲任何不法利益,檢方全部網開一面。

檢方這次起訴有十二名教授、三名研究員、二名助理,其餘是廠商及業務員。被訴的這兩名助理,都是「正職的行政助理」而非兼職的研究生,都是教授與廠商接觸後,指示他們配合廠商拿不實發票核銷,並經手「預放款」的小金庫。

檢方指出,被起訴的這十二名教授,向廠商採購研究設備時,不管是議價或招標,通常都有「折價」空間,但廠商希望維持價格行情以提高獲利,不願公開降低售價。

雙方密談後,廠商同意按教授要求浮報的金額灌水,提高「建議售價」後進行議價。私下約定「實際售價」。廠商以浮報的建議售價得標後,再把「折價」的差額,列入廠商內帳名為「預放款」,供教授私人取用,形同教授個人寄掛廠商處的「小金庫」,部分則是直接拿走差額。

「教授如何運用預放款,只要提出單據,一切教授說了算。」檢方強調,問題出在這些教授對預放款的運用,完全提不出單據,「檢方實在找不出『從寬』的理由」,只能依法起訴。

檢方舉例,某助理教授因教學實驗需要,採購一套教學軟體,明知實際價格只有二萬元,卻要求廠商開立五萬八千元的發票請款,浮報的三萬八千元成為這名助理教授的預放款,助理教授說不清流向,「能不依法處理嗎?」

檢察官說,學界呼籲「買A報B」能從寬處理,但關鍵出在「浮報及預放款」,而非單純拿不實發票請款,還有學者請廠商開立三張各五萬多元的採購不同藥水發票請款,事後卻拿以前購買的舊藥水讓不知情的行政人員驗收,很明顯是中飽私囊。

閱讀秘書/預放款

被彰化檢方起訴的大學教授,主要都是無法交代廠商提供的「預放款」金額流向,什麼是預放款?讓人看得霧煞煞。

挑明講,就是浮報價格或拿不實發票請款後的「回扣」,只是換個較文雅的名詞;不同之處,這筆錢是暫時寄放在合作廠商的內帳裡,教授有需要現金或採購其他東西,就向廠商提領,雙方合作愉快。檢察官意外查扣廠商的內帳,才揭開這項學界公開的「預放款」秘密。

【2013/01/07 聯合報】



閱讀秘書/預放款即回扣 暫存廠商內帳

 

被彰化檢方起訴的大學教授,主要都是無法交代廠商提供的「預放款」金額流向,什麼是預放款?讓人看得霧煞煞。

挑明講,就是浮報價格或拿不實發票請款後的「回扣」,只是換個較文雅的名詞;不同之處,這筆錢是暫時寄放在合作廠商的內帳裡,教授有需要現金或採購其他東西,就向廠商提領,雙方合作愉快。檢察官意外查扣廠商的內帳,才揭開這項學界公開的「預放款」秘密。

【2013/01/07 聯合報】



國揚內帳現形 教授收退佣

 

  • 2013-01-07 01:19
  •  
  • 中國時報
  •  
  • 【洪璧珍/彰化報導】

 

彰化地檢署偵辦大學教授、研究員以不實發票浮報、核銷,詐領服務單位公款,從國揚公司的內帳發現所謂的「預放款」,其實就是退佣。圖為國揚儀器公司網頁。(摘自國揚儀器公司網站 中時提供)

彰化地檢署偵辦大學教授、研究員以不實發票浮報、核銷,詐領服務單位公款,從國揚公司的內帳發現所謂的「預放款」,其實就是退佣。圖為國揚儀器公司網頁。(摘自國揚儀器公司網站 中時提供)

 

     彰化地檢署偵辦大學教授、研究員以不實發票浮報、核銷,詐領服務單位公款,從國揚公司的內帳發現所謂的「預放款」,其實就是退佣,這些錢,有人提領現金,多數人則是以購買其他品項,包括微鏡頭與數位相機等琳瑯滿目,國揚與教授上下其手,詐取研究經費。

     檢方指出,國揚公司旗下有眾多業務員,經常主動與教授、研究員聯絡,了解教授們的需求,提供他們所需儀器設備;這波起訴名單中除了教授、研究員與國揚負責人和內部行政人員之外,最多的就是與教授們共謀的國揚業務員,共有七人。

     只是國揚賣的東西比較貴,教授們都會殺價,而國揚為了維持獲利,不願降低公開售價,因而與教授們私下商定「實際價格」,交易後,國揚即將售價與實價的價差做為「預放款」,提供給教授們自由支配。

     教授們與國揚聯手,使得學校當了冤大頭,在檢方這波起訴中所清查出來的資料,以中正大學曾玉村最離譜,他所採購的「眼球軌跡追蹤系統」,實際價格是一五八萬,但向校方報價的估價單卻高達二六○萬,最後以二三三萬成交,校方還沾沾自喜以為撿到便宜,殊不知這兩者有六、七十萬的價差,全成了曾玉村得以自由支配的私房錢。

     檢方調查,教授們使用預放款的情況不一,少數人提領現金,例如曾玉村,他在檢調搜索辦公室時,就被查到尚有未用罄的十四萬元現金。

     多數人則是以購買其他品項的儀器設備來抵用,不過也不一定是向國揚購買,例如藥毒所的呂水淵,就使用預放款額度,透過國揚向其他廠商購買顯微鏡頭與數位相機等設備。

     檢方說,這些用預放款買來的儀器設備,有的是教授個人使用,虎尾科大的蔡仲尼在檢調搜索時,就在住處扣得其以預放款所購得的儀器設備;有的則提供公共使用,而這也是部分教授在偵查時所主張,提供公共使用的部分應無不法。

     不過檢方認為,教授採購器材,本有一定的法定流程,只要是用不實手法陷學校於錯誤而撥款給廠商,犯行即已遂行,不能倒果為因,主張提供公共使用的就合法。

 

元霖企業內帳解祕 300教授涉A錢

 

  • 2013-01-09 01:54
  •  
  • 中國時報
  •  
  • 【蕭博文/台北報導】

 

 ▲國內多所大學教授向國科會申請專案研究計畫,涉嫌與國揚儀器等廠商謀議,以不實發票請款或浮報費用,被檢察官依貪汙罪起訴。民眾行經位於新北市新店區國揚儀器所在大樓外的廣告看板。(方濬哲攝)

 ▲國內多所大學教授向國科會申請專案研究計畫,涉嫌與國揚儀器等廠商謀議,以不實發票請款或浮報費用,被檢察官依貪汙罪起訴。民眾行經位於新北市新店區國揚儀器所在大樓外的廣告看板。(方濬哲攝)

 

     元霖企業的一本內帳,掀起震驚全國台大、師大、政大等三百餘名教授涉嫌詐領研究費案;元霖之所以能「打入」教授群,主要是由業務穿梭北部各大專院校,先靠著向研究助理、系所辦公室推銷文具耗材建立關係,再憑著口耳相傳、一個拉一個,逐漸打進教授圈。

     調查指出,元霖位於北市和平東路,以「元霖文具辦公室生活用品」為招牌,資本額僅五百萬元、員工僅十人,除販賣文具、碳粉匣等一般耗材,為迎合涉案教授需求,連液晶電視、LV包也都賣。辦案人員因此戲稱元霖「除了棺材不賣,什麼都賣!」

     元霖業務人員充分掌握教授懶得核銷國科會經費的心態,向教授表示只要向他們購買文具,不管什麼發票都能搞定,憑著服務眾多教授的經驗,一定可以開出不被國科會刁難退件的發票,雙方一拍即合,學術弊案也因此越滾越大。

     元霖靠著協助教授收集發票辦理核銷,拉攏教授向元霖添購用品。還提供涉案教授存放研究補助費剩餘款的服務,即俗稱的「預放款」,涉案教授便運用預放款託元霖代購洗衣機、電腦等三C用品,要求廠商送貨到府,元霖則從中抽取百分之二的佣金。

     導致教授詐領研究費案遍地開花,是因為檢調前年偵辦前中研院生醫所主任蕭雅文詐領補助費案,搜索涉案的元霖企業,當時查扣該公司一本內部帳冊,琳瑯滿目的銷貨單,記載著授購買名牌包、洗衣機等物品,檢調逐一勾稽出涉案教授數百人,其中以台大教授占最多數,依次是台師大及政大。

     負責人施揮揚自知理虧且內帳遭扣,相當配合檢調辦案,轉作汙點證人一一指證,並協助檢調逐一解讀內帳,供出學術界長期以假發票報帳的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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