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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定讞,復興航獲賠6億時報-台北電 (2013-12-10 08:14:22)

復興航空(6702)纏訟近10年的台南空軍機場航機全損案,在復航同意將週年利率自5%降為4%後,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同意放棄提起第三審上訴,包含國賠本金5.37億餘元、加計纏訟至付款為止的相關利息,合計有近6億元的賠償金,將全數提列為業外收益,將為復興航帶來每股1.08元獲利。
復航發言人高治華指出,目前付款條件、付款時間還有帶協商,由於復航的班機毀損損失早已全數認列,因此取得的國賠款項將全數提列為業外收益。軍方或許會年底前先償還部分款項。確切入帳日期仍未定。

復航在2003年3月間GE543班機於台南機場經塔台指示下降落台南機場,因當時有工程車仍在跑道上施工,致班機與工程車產生撞擊,造成機身損壞,宣告報廢。
由於是塔台不當指示致班機毀損,復興次年向空軍司令部提出的國家賠償案,這次,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決定放棄提起第三審上訴,包含國賠本金5.37億餘元、加計纏訟至付款為止的相關利息,合計將有近6億元的賠償金挹注。
本案包括監察院、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也已調查結案,認定國防部空軍443聯隊對此事件有重大疏失之責,意外事件的過失責任歸屬相當明確,但軍方一再上訴,根據台灣高等法院民國一百年度重上國更(二)字第2號民事判決,復航將可獲得國賠本金5億3768萬8856元,其中還有2億6575萬1460元需加計利息,利息計算自2004年5月18日起至賠償金清償日為止。
根據事發當年銀行利率,復航原本主張該部位利息計算基準為5%的年利率,不過最新一波決議,復航同意將利息請求基準降至4%,全案終於塵埃落定。
復航今年前10月營收為102.89億元,年增23.3%,已經完成復航營收破百億目標;不過因油價與新機折舊攤提費用高,今年前3季復航虧損為8,263萬元,EPS-0.15元。(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張佩芬/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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