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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7

「吉之福企業有限公司」所持有新店區的多筆不動產近日遭到法拍, 一拍總底價約3.84億元、共約656坪。

共分成6標分別拍賣,甲標位於中正路54巷6~12號,一拍底價1億8567萬元,總坪數320.44坪,目前分別由私立莊敬高職承租做宿舍、立法委員羅明才的辦公室、「妮泰雅紓壓館」等,因都佔有於查封前,所以拍定後不點交。

 

乙標位於中興路三段251號3樓,一拍底價1475萬元,目前有租客以每月1.8萬元承租中,拍定後不點交;丙標位於中正路54巷16號,一拍底價8965萬元,目前由私立莊敬高職承租做女生宿舍,拍定後不點交;丁標位於中正路的12筆土地及建物,一拍底價5155萬元,分別由彩券行、服飾店、雜貨店、豬肉攤、住家等承租,其他則為空屋。

戊標位於光明街286巷12號1樓住宅,一拍底價1185萬元,目前由承租方以每月1.5萬元承租,拍定後不點交;己標位於中正路54巷12號建物前的道路用地及空地,一拍底價3025萬元,拍定後點交。這6標總底價約3.84億元、共約656坪,將於3月12日執行一拍,拍賣原因為給付票款。

https://house.ettoday.net/news/1647634

 

 

tvbs

發布時間 2019年2月7日1

曾因炒股遭判刑4年定讞的前立委羅福助,目前已逃往大陸,如今卻傳出家人因資產糾紛鬧上法院,羅福助的姪子羅貫綸指控,負責管理家族資產的羅福助女兒羅祥綺不願提供公司帳冊查帳,導致公司一筆3億元本票被法院裁定強制執行,涉犯侵占罪。但法官認定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據《蘋果日報》報導,羅福助一家人成立「吉之福企業有限公司」,專門管理家族資產,現任的法定代理人為羅貫綸,然而實質的管理者則是羅福助的二房女兒羅祥綺。她去年向台北地院聲請本票裁定,表示公司2012年10月27日簽發付款地未載,吉之福在2017年10月26日本票到期時,沒有如期付款,因此要求吉之福公司兌現3億元的本票。

但羅貫綸認為,本票是羅福助大房羅藍正在擔任公司董事時簽下,他為釐清為何有這筆3億元本票,想要查帳,持有公司帳冊的羅祥綺卻不願提供,因此控告她侵占公司帳冊。然而羅女出庭辯稱,帳冊是他們家的,自己還是最大股東,對方沒有依規定申請閱覽,因此無法提供帳冊。

檢調發現,羅祥綺是該公司的執行業務股東,羅貫綸雖是名義上的負責人,但實際上卻是非執行業務股東,而非執行業務股東要查帳,依法規定須先通知執行業務股東,羅男雖有權查帳,卻未依相關規定辦理,因此認定羅女無侵占犯意,將她不起訴。

實習編輯/陳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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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4

文|社會組

24日下午記者在台北東區的咖啡廳裡,與羅福助的侄子羅貫綸碰面,他雙手握拳,講到自己身為「吉之福」公司的法定代理人,卻意外扛下3億元本票的過程,心情激動不已,也不禁苦笑說:「如果我大罵一聲『幹』,你們會消音吧…」

三億本票 惹火自家人

本刊調查,作為羅氏家族資產管理的吉之福企業有限公司,因擁有千坪土地房產,引起羅氏家族成員覬覦,其中房地產包括立委羅明才服務處、鄰近服務處的按摩院,以及附近的彩券行、惠國市場周遭停車場等。

羅氏家族成員出面控訴,讓吉之福公司的家產爭議逐漸浮現檯面。
羅氏家族成員出面控訴,讓吉之福公司的家產爭議逐漸浮現檯面。

吉之福公司之前由羅福助的非婚生女兒羅祥綺與羅氏家族成員共同持有及管理,今年初公司收到一張「民事聲請裁定本票強制執行狀」,要求無條件兌付3億元整的不具名本票,這張本票是羅福助的大房羅藍正擔任吉之福董事時簽下,卻必須由現任公司法定代理人羅貫綸承擔。

羅貫綸強調:「這張3億元整的本票一直被存放在羅明才服務處,安全保存長達5年以上,現在突然被拿出來強制執行,根本像是詐騙集團一樣。」他指出,那張本票是早年羅藍正擔任公司董事時,開票給羅福助的非婚生女兒羅祥綺,現在卻要他支付,實在沒有道理。也因為這張本票,讓羅氏家族之間出現內鬨,關係十分緊張。

這張3億元的不具名本票,掀起羅氏家產內鬨波瀾。
這張3億元的不具名本票,掀起羅氏家產內鬨波瀾。

被喻為「天道盟首任盟主」的羅福助,身為羅氏家族成員核心的「二哥」,縱使已潛逃海外,卻被家族成員指他仍「遠端遙控」台灣資產。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80131soc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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