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餘何家虐傭案不起訴書摘要導讀

#永豐餘 何家苛待 #移工 一案爆發在2016年,檢察官調查 #何壽川 #張杏如 夫婦二人是否涉及 #人口販運,最終作出不起訴處分是在2017年9月。為何張杏如時隔多年,才又回頭要求《苦勞網》撤除當年的專訪稿件

理由應該不難猜, #信誼基金會 購置改建的「中央書局」近日開幕了,文化產業一直是資本家最好的化妝品,董事長張杏如頻在媒體前曝光,大秀正面形象,怎能忍受網路上的那些「污點」。

2015年,張杏如斥資新台幣一億買下台中市「中央書局」,歷經多年改建翻新,將自己和陳澄波、林獻堂、葉榮鐘等不同歷史時期曾在此聚集的仕紳文人的名字串連在一起。這些人大概怎麼也想不到,有一天自己會和虐傭案的被告齊名。

TVBS 看板人物〉裡,主播 #方念華 3月29日也專訪了張杏如,從重建中央書局的野望介紹到信誼基金會的童書事業,究竟是「報導」還是「宣傳」,我暫不作評論,唯訪談間何壽川的一句話實在值得玩味。

節目從29分開始介紹張杏如對童書刊物品質的要求,她不僅對內容有所堅持,而且總是親自校對,30分10秒,何壽川受訪說:「我們現在這個時代,所有東西都相信是自動化。什麼東西都自動的,好東西,永遠是人。」

*⃣ 「好東西,永遠是人。」 *⃣

何家委託律師事務所,要求《苦勞網》撤稿,依據的理由便是檢察官對「人口販運」的不起訴處分。

當移工指控何家令他們每日超時工作時,我們來看一看在這份不起訴處分書當中的原句,張杏如是如何為自己辯駁的:

「伊(指張杏如自己)與先生在家時間很短,吃過早餐後,就出門了,不知道告訴人(指移工)在家裡怎麼工作,且家裡只有伊與被告何壽川,不會把家裡弄亂,且有洗衣機、烘乾機洗衣服,也有洗碗機洗碗,還有其他電器設備,告訴人應該不會太辛苦……」。

這位號稱台灣學前教育的重要推手,就這樣在家務勞動這項女性主義的重要命題上給出了她的洞見:「只要有機器設備,做家事就不會太辛苦!」

剛剛何壽川專訪中那句「好東西,永遠是人」還縈繞耳畔,可不起訴書上卻不是這麼寫的。原來只要有設備輔助,做家事是這麼輕鬆的一件事,敢問貴婦太太又何不乾脆自己動動手呢?

*⃣ 不起訴不代表移工說謊 *⃣

在本案中,檢察官起訴是根據《人口販運防制法》第32條的第一項:「意圖營利,以強暴、脅迫、恐嚇、拘禁、監控、藥劑、詐術、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人從事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以及第二項:「意圖營利,利用不當債務約束或他人不能、不知或難以求助之處境,使人從事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

簡單來說,「人口販運」作為刑事案件,要用這個條文起訴定罪,不僅要證明何家客觀上有為了牟利而實施剝削的行為,還必須提出積極證據,證明他們主觀上就有「意圖營利」的犯罪動機,本來就是件不可能的任務。

移工告老闆,能給檢方當證人的,都是領同一個老闆工資的家內勞工。

何家的司機作證說,雖然他通常都在樓下休息室,但偶爾上樓會看到移工在滑手機、休息,於是他覺得「告訴人實際工作的時間並不長」。

司機說完,廚師也有話說。何家的廚師說,移工會一下子用手機,一下子打掃或二人彼此聊天,「足認告訴人所稱超時工作乙節,尚非無疑。」

接著,她和雇主張杏如口徑一致,就是那套「做家務有機器不累論」:

「復佐以現代家庭庶務工作,多係利用機器設備輔助完成,實難認告訴人(指移工)為完成打掃、洗衣、準備早餐之工作,而必須每日自上午6時起至晚間10時止持續不間斷地工作……」。

司機、廚師都這樣幫腔了,檢察官於是說:「上揭所述符合常情,可以採信,是被告張杏如所辯,顯非無據。」

如前面所說,以「人口販運」的構成要件來看,本案要定罪本來就是不可能的任務。因此,我在這裡倒沒有要批評檢察官作出不起訴處分的意思,就算檢察官當時真起訴了,憑何壽川、張杏如的能耐,高薪聘個律師團,也必然能輕易脫困。

關鍵在於:你逃得了司法制裁,逃不了輿論。

*⃣ 敘事的權力 *⃣

張杏如聘請律師來函《苦勞網》要求撤稿,主張移工的專訪報導損害了她的名譽。並且,「兩家知名搜尋引擎皆已依當事人之要求移除原先輸入當事人姓名後所顯示之『虐待』或『苛刻』等相關負面建議字串,且亦有本土著名新聞媒體業者移除相關報導」。

收到律師函後,我先後向當時撰文的寫手曾婷瑄和協助移工的群眾服務協會再次查核案件狀況和移工說法,《苦勞網》團隊在幾經討論後,決定絕不會撤下這篇稿子。

敘事,就是權力。在我看來,這個案件,充分彰顯了勞資之間 #敘事權力 的落差:權勢者,除了在經濟層面上剝削弱者,他還要使你消失,讓你的敘事隱蔽、噤聲。

大家都知道 #馮滬祥 性侵案,馮滬祥先是指控移工挾怨報復,後來自導自演說移工願意和解,被法院判有罪後,還說是因為民進黨上台法官對他進行政治鬥爭。媒體上我們可以聽到馮滬祥各種說詞,但當年那名移工卻早已消失,我們根本聽不見移工的自我表述,而馮就算被定罪,還可以不斷對媒體放話,不斷說自己的故事。這,就是敘事權力的落差。

永豐餘何家當年非法濫用的兩名菲籍移工,現在也都已離開台灣。而他們所說過的自己的故事,何家請個律師,寫幾封信,就想令它們消失。

我們不能讓它們消失,我們要把這些故事留下。

我想起《苦勞網》過去拿社會公器獎時,獲得肯定最主要的原由就是所謂「弱勢者傳播人權」,我們要讓弱者可以說自己的故事,把不平衡的資訊傳播稍稍平衡回來。這個工作,我們至今還在繼續,未來也會堅持下去。

(文/王顥中

 

【編輯室聲明】敬答永豐餘何家:我們不會撤稿

《苦勞網》近日接獲 #張杏如 女士(永豐金前董座何壽川的妻子)委託誠瀛法律事務所來函,要求本單位移除2016年6月1日刊登的〈專訪庇護所女移工:我在永豐餘何家所受的非人道對待〉一文,以下為編輯室對本案件的聲明:

2015年,何壽川女婿、 #元太科技 總經理李政昊將兩名合法引進的菲律賓籍產業 #移工,私藏自家豪宅內當私人幫傭,兩名移工在群眾服務協會協助下向台北市勞動局申訴,北市勞動局以違反《就業服務法》對元太科技、元太總經理李政昊、移工仲介公司開罰總金額共計156萬元。

經查證,兩名外籍移工以廠工身份入台,卻根本不在工廠工作,長期在 #永豐餘 前董座 #何壽川 夫婦家中服務,包含位於愛國西路的「元大一品苑」以及仁愛路巷內何壽川的老宅。

時任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為此案曾痛批李政昊與何壽川二人,住在一戶兩三億的一品苑,難道請不起台灣的管家?本案成為北市勞動局成立以來,首度針對《就業服務法》違法個案單獨召開記者會的個案,賴香伶當時也強調,違法情節實在太嚴重。

針對《就業服務法》部分,由於罰則都只針對移工雇主,這個案子實際上只有李政昊受罰,何壽川與其夫人張杏如則僥倖脫困。不過當時移工也指控在何家遭受苛待,內容包含:

1⃣ 每日工時經常超過14小時。
2⃣ 每月僅不固定一、兩次週日輪休。
3⃣ 食物不足,只能和同事分食幾口的剩菜剩飯。
4⃣ 不能休息,工作都做完,還必須不斷找事情做。
5⃣ 雇主一不如意就威脅遣送回國,造成24小時的精神壓力。

就何家「苛待」移工的部分,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以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進行調查,並於2017年9月13日作出不起訴處分,調查中採納了張杏如以及何家聘僱之司機、廚師的說詞,判斷何家並未限制移工的行動自由,移工能打電話與外界聯繫,而且何家並沒有透過要求移工為他人打掃向他人收費以營利(何家還需要靠這個賺錢嗎?)故不構成「人口販運」要件。永豐餘何家於是打蛇隨棍上,指控移工說法皆為不實,還妨害了何壽川與張杏如的名譽,要求媒體移除相關報導、評論文字。

然而,何家強調所謂之不起訴處分,是指檢察官經調查後不以「人口販運」起訴被告之決定。綜觀《苦勞網》該文,全文對於移工在何家所經歷勞動處遇的陳述鉅細靡遺,卻無一字提及何家從事「人口販運」。綜觀整起事件,本案違法濫用移工在先確鑿無疑,至於移工在何家豪宅內的勞動處遇,是否以及如何遭遇苛待,儘管勞資雙方各執一詞,仍屬可受公評之事,這也是《憲法》明文保障之言論自由。

基於上述緣故,敬答張杏如女士透過律師來函提出移除〈專訪庇護所女移工:我在永豐餘何家所受的非人道對待〉一文之要求,《苦勞網》編輯室恕難同意。

苦勞網編輯室 2020.4.6

 

 

專訪庇護所女移工:我在永豐餘何家所受的非人道對待

 

 

【編按】《移人》團隊由前「四方報」編輯部成員組成。2016年4月底,以越、泰、印、菲、柬、緬六種東南亞文字出刊、為台灣的移民工族群發聲長達九年半的四方報停刊後,原編輯部成員認為移民工尚未在台灣社會獲得真正的平權,因此創立新網路媒體《移人》,延續四方報「讓弱勢發聲」理念,持續報導、撰寫寶島異鄉人的生命故事。

若非此行目的,我一定會以為眼前這位女士是哪位同事的媽媽,微稀的髮絲裡參著斑駁白髮,笑容和藹。拿出菲律賓地圖詢問她的家鄉,這是我們常用來跟移工拉近距離的開場白,但這次我碰壁了。此話一出,笑容馬上從A臉上消失,恐懼與不安取而代之。她拒絕回答家鄉在哪,因為:「老闆有錢有勢,我怕他找到我的家人,會有不好的事發生。」

是的,A遇到的案件在台灣眾所皆知,她的僱主是元太科技總經理李政昊,而A所服務的對象,就是大名鼎鼎永豐金控董事長何壽川一家。果真響噹噹的人物,她的害怕,並非毫無道理。

拿著工廠技術員的工作證,卻被帶到雇主家中,A就這樣莫名地清潔了一年八個月。但看著嬌小且沒有技術背景的A媽媽,我不禁好奇:「你當初怎麼會想要到工廠工作呢?」

「這才是奇怪的地方啊!我在菲律賓明明就是申請家事工作證,但不知為什麼,仲介就跟我說幫我申請到的是廠工....」看來為了配合台灣企業的配額制度,擅自改變移工申請文件的情況,從更上游就已經開始了。

就這樣,拿著技術工文件的A,連工廠看都沒看過,就開始了在一品苑豪宅的生活 ── 噢不,是「清潔」人生。一開始除了超大面積的豪宅本身外,還需打掃何壽川太太的辦公室,以及他們打算出售的舊房子。舊房屋況不好,A必須一個人趴在地上用力刮除水漬和掉落的油漆,趴著趴著,一整天就過去了。

「如果只是單純工作量多我還能忍受,」老實的A這樣說:「但他們根本不把我們當人看」。是的,A說了重話,看來她是忍無可忍了。原來,她和另一名較年輕的女移工B從早上五點半就要起床工作,到晚上十點多才能休息。連續14個小時的工作,卻只能和同事分食幾口的剩菜剩飯,餓的飢腸轆轆在一年多的時間裡只是家常便飯。

即使所有的工作都做完了,還必須不斷找事情做,沒有休息的權利。因為似乎對何太太來說,移工就只是打掃的機器,一讓她們休息,她就虧大了,所以動輒咆哮指責。有一次A在廁所手洗衣服,第一時間沒有聽到何太太的叫喚,之後她滿手泡沫地衝到客廳,卻只換來何太太的破口大罵,懷疑她在睡覺。「我和同事說,倒還真希望她能裝監視器,這樣就能證明我們一直工作,沒有偷休息。」這樣境遇中還能有幽默感,令人佩服。真不敢想像如此情況若發生在台灣人身上,僱主應該早就被爆料,甚至被告到吃不完兜著走了吧?

讓A和同事B最痛苦的折磨,是24小時的精神壓力。何太太常常疑神疑鬼,只要東西一找不到,就開始飆罵她們是小偷,即使不久後找到,也從不會因自己的誤會道歉。一不稱心,就恐嚇要把她們遣送回國,搞得她們整天提心吊膽,連問都不敢問,只能揣測何太太的「上意」。有時何壽川和太太用餐時間不同,一旦沒有及時準備,等著她們的又是一頓苛刻的責罵。

忍受辛苦跨海來台工作,不就是為了賺錢讓家人過更好的生活?可惜A和同事從不真正知道自己賺了多少,因為存款簿和提款卡都被何太太的助理沒收,限制提領,連薪資單都只叫她們簽名,不給副本留存。每個月不固定一到兩次的週日休息,也必須戰戰兢兢。僱主一再告誡,如果被警察抓到,不要說你在這裡工作,要說你在新竹、在工廠。她們懂,但又不懂。

A和剛來五個月的同事只能每晚躲在棉被裡哭泣,直到有一天,同事下定決心不再縱容惡行,問A願不願意加入她,一起舉報僱主,她答應了。於是同事聯繫了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與勞動局,就在2015年國慶連假期間,勞動局人員包圍了豪宅,A和同事,緩緩地走出豪宅,走出剝奪她們勞工尊嚴的生活牢籠。她們的出走,意外造福了另一位在隔壁李政昊家,面臨相同困境的菲籍移工。

海外工作經驗豐富的A,曾在新加坡、香港、杜拜、黎巴嫩待過,這次是她第三度來台灣工作,她認為台灣給移工的薪資待遇相對而言還算不錯,前兩次的工作經驗也還可以,而且她周遭不少朋友都遇到很棒的僱主。所以她說:「可能我運氣不好吧,我相信台灣大部份的人都是善良的。報案後遇到的勞動局人員和警察也都對我們很好,安慰我們不要擔心害怕。」我問她,如果前僱主要拿錢和解,她願意嗎?「我想我不會善罷干休,」A的語氣出乎意料地堅決,「我想要確立官司,相信台灣的司法能還我們公道。」

最後的最後,結束台灣工作後你打算退休嗎?

這時,她立刻堆起滿臉笑容,拿出手機裡孫子孫女的照片給我看,「我想要存錢,回家開一間雜貨店,然後在店裡賣我拿手的特製甜甜圈。」原來她在老家時,就會做甜甜圈送給親朋好友品嘗,看到朋友們吃得津津有味,她便期望,有一天衣錦還鄉,把更多的快樂分享給她認識,與她不認識的朋友,這樣一切的辛苦就都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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