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有移轉管轄權這個條文…,唉,太晚知道…
Re: [問卦] 有沒有靠釣魚告人賺錢的八卦?
http://a.bbi.com.tw/Gossiping/1HGNB59V.html
Re: [討論] PTT被告妨礙名譽
http://www.ptt.cc/bbs/WomenTalk/M.1392658335.A.DE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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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證「那傢伙」沒問題 四叉貓不起訴
男子蘇溫永控告PTT 4名版主一案,在PTT鬧得沸沸揚揚,其中蘇男因不滿八卦版前版主四叉貓將他過去告人的案號公布「置底」,還用「那傢伙」稱呼他,怒告四叉貓妨害名譽、誹謗,但高雄地檢署認為,四叉貓的言行不觸法,將他不起訴。
四叉貓今收到不起訴處分書時,開心的在他的臉書PO處分書,還說:「法院認證的用『那傢伙』去稱呼就沒問題啦!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還有誰想告我的一起上吧(叉腰)」
他本人接受採訪時說:「很開心檢察官終於不起訴,一般人遇到被告難免都會感到壓力,但我想告訴大家,遇到這種愛告人的,千萬不要怕,也不要覺得向檢方請假或聲請移轉管轄很困難,字很醜或沒排版都沒關係,檢察官都會受理的。」他還提供自己聲請移轉管轄的文章供網友參考,希望大家要勇敢面對,不要示弱。
四叉貓挨告起因2013年3月14日,有網友在批踢踢八卦版發文〈[問卦] 有沒有靠釣魚告人賺錢的八卦?〉,提醒鄉民小心網路釣魚,內文引用8篇判決書幫鄉民補充法律知識,這8篇全部都與蘇溫永有關,時任八卦版版主的四叉貓同天看到後,在文章下方推文說「有梗」、「M(標記重點)起來給大家參考」,不料3天後就被蘇恐嚇刪文,四叉貓因此動用版主權限將文章置底而挨告。
但檢察官認為,「置底」只是變更文章看板中的位置,並未指摘或傳述不實事實,四叉貓雖坦承曾將文章置底,但沒有指摘任何事,且該文只是公開刑事判決的案號,並未涉及誹謗,且置底只是利於版友觀看,也不構成誹謗罪。
至於,蘇男不滿四叉貓在推文中以「那傢伙」稱呼他,四叉貓則辯稱不直呼蘇男姓名,是為了避免洩漏蘇男個資,而非故意侮辱。
檢察官則依據教育部國語辭典的解釋認為,「傢伙」一詞是指「對人戲謔或輕蔑的稱呼」,而PTT是公開場合,若直呼蘇男的真實姓名確有疑慮,因此雖以「那傢伙」稱呼對方不太文雅,但也與公然侮辱的單純謾罵也有不同,因此認定四叉貓不觸犯公然侮辱罪。(法庭中心/高雄報導)
「四叉貓」紅到海外 《辛普森家庭》留名
PTT八卦板前板主劉宇在網路上有高人氣,因此帳號為XXXXGAY而被網友暱稱為「四叉貓」。他最近因與多名板主、網友遭人控告登上媒體版面再次受到注目。昨天播出的動畫《辛普森家庭》,他的暱稱更被改編成為對話「有比柿叉貓聰明嗎?」,令網友瘋狂討論,劉宇本人也在其臉書上轉貼截圖(http://goo.gl/yTmlNG),還自豪說:「本節目認證"我很聰明喔"」。
該貼文吸引600多人按讚,他的朋友、粉絲留言表示:「國際認證」、「紅到海外」、「另類台灣奇蹟」,不過也有人吐槽:「辛普森都是智商過低耶!」(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PTT前板主反擊 「蘇是訟棍」
一篇在PTT的文章起爭議,竟引發三名網友和四名板主被告!這件事情PTT討論得沸沸揚揚,《蘋果》記者查出,告人的男子就是日前才上過報的PTT名人蘇溫永,蘇溫永這次因在PTT貼出一篇質疑吃到飽火鍋店的心得文,遭網友吐槽發生筆戰,3名板主對他進行禁言、刪文,未料蘇溫永竟對網友及板主提告,記者查出,目前共七人被告。
今晚,其中一名挨告的網友劉宇(帳號:XXXXGAY)也出面,上警局反告蘇溫永妨害名譽。劉宇表示,他是以前八卦版的版主,早就知道蘇溫永是名訟棍,經常在網路上以釣魚文引起論戰,然後再告對方、拿和解金,所以才出面在網路上戳破蘇溫永的謊言,為了避免更多網友受害,他決定站出來,反告蘇溫永。
警方昨《蘋果》證實,蘇溫永日前向新北市、台北市兩警局,分別向七名網友提告。《蘋果》調查,蘇溫永之前就多次在網路上與人爭執提告,本月《蘋果》才報導蘇男在網路上貼出某間牛排館的心得文,因一名網友回應,最後該名網友以25萬元和解;此外,早在2006年,蘇男搭公車時,也曾因不滿司機過站後才讓他從後門上車,竟拿銅板砸傷司機右眼,遭依傷害罪重判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其他大小案件無數,在PTT相當有名。
而這次的麻辣鍋心得文事件上,起因於上週三,他以暱稱「remorse」在「板橋板」和「吃到飽板」,貼出位於新北市板橋區「花椒記麻辣鴛鴦鍋」的用餐心得,文章中批評店家明明是吃到飽,但架上的肉「去夾時根本上面的肉沒幾塊」,湯底也不如其他店家,還在兩個小時用餐時間到後,強制不能在拿取飲料,氣得他怒罵「下次打死都不會再去了」。
這篇文章引起大家討論,有人覺得店家服務不佳,也有人稱自己是該店常客,並表示沒有碰到類似情形;其中一名網友「a222561」貼文稱當天就坐在蘇男旁邊,指控蘇男說的都不是事實,還說蘇「吃一餐是我三天的份量,你吃到滿桌子都是蝦殼跟蛤蜊殼」,沒想到,該網友因此被告。
《蘋果》昨到台北市、新北市多處警局派出所查證,發現蘇溫永事後先對「a222561」和另外兩名網友提告誹謗及違反個資法,隨後又用其他暱稱在PTT暱稱「XXXXGAY」的網友回應文章中挑起爭端,遭到板橋板主「Zuyi」禁止發言,他在「八卦板」上貼的兩篇文章也遭刪除,蘇男便控告八卦板三個板主「hateonas」、「talk520」、「hiimlive」以及板橋板主「Zuyi」妨害電腦使用罪。警方表示,目前已受理蘇男報案。
記者今日下午前往蘇男位於新北市土城區的住處,蘇男的哥哥透過電鈴表示,蘇溫永不在家,且已經知道告版主的事情上報紙了,但對此事不願表示意見。
對於網友遭板主刪文,而提告妨害電腦使用,律師廖芳萱表示,「原則上應該不會成立!」因版主是依公開的板規管理,並無侵入他人電腦,廖芳萱也建議,在公開的網域盡量不要跟人起衝突,若發現不對勁就停止對談,因文章可能被斷章取義,若覺得可疑要將事件始末都擷取存檔,若遭提告也可請公證人作證。此外,常常因相同原因提告網友,廖芳萱也警告,若一再提出相同的告訴最後都不起訴,很可能被對方反告誣告。(突發中心/新北報導)
【解卦】又是他!告PTT板主 身分起底
一篇在PTT的文章起爭議,竟怒告三名網友和四名板主!這件事情PTT討論得沸沸洋洋,《蘋果》記者查出,告人的男子就是日前才上過報的PTT名人蘇溫永,蘇溫永這次因在PTT貼出一篇質疑吃到飽火鍋店的心得文,遭網友吐槽發生筆戰,3名板主對他進行禁言、刪文,未料蘇溫永竟對網友及板主提告,記者查出,目前共七人被告。
警方昨《蘋果》證實,蘇溫永日前向新北市、台北市兩警局,分別向七名網友提告。《蘋果》調查,蘇溫永之前就多次在網路上與人爭執提告,本月《蘋果》才報導蘇男蘇男在網路上貼出某間牛排館的心得文,因一名黃姓網友回應「你是奧客」,最後黃姓網友以25萬元和解;此外,早在2006年,蘇男搭公車時,也曾因不滿司機過站後才讓他從後門上車,竟拿銅板砸傷司機右眼,遭依傷害罪重判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其他大小案件無數,在PTT相當有名。
而這次的麻辣鍋心得文事件上,起因於上週三,他以暱稱「remorse」在「板橋板」和「吃到飽板」,貼出位於新北市板橋區「花椒記麻辣鴛鴦鍋」的用餐心得,文章中批評店家明明是吃到飽,但架上的肉「去夾時根本上面的肉沒幾塊」,湯底也不如其他店家,還在兩個小時用餐時間到後,強制不能在拿取飲料,氣得他怒罵「下次打死都不會再去了」。
這篇文章引起大家討論,有人覺得店家服務不佳,也有人稱自己是該店常客,並表示沒有碰到類似情形;其中一名網友「a222561」貼文稱當天就坐在蘇男旁邊,指控蘇男說的都不是事實,還說蘇「吃一餐是我三天的份量,你吃到滿桌子都是蝦殼跟蛤蜊殼」,沒想到,該網友因此被告。
《蘋果》昨到台北市、新北市多處警局派出所查證,發現蘇溫永事後先對「a222561」和另外兩名網友提告誹謗及違反個資法,隨後又用其他暱稱在PTT暱稱「XXXXGAY」的網友回應文章中挑起爭端,遭到板橋板主「Zuyi」禁止發言,他在「八卦板」上貼的兩篇文章也遭刪除,蘇男便控告八卦板三個板主「hateonas」、「talk520」、「hiimlive」以及板橋板主「Zuyi」妨害電腦使用罪。警方表示,目前已受理蘇男報案。
對於網友遭板主刪文,而提告妨害電腦使用,律師廖芳萱表示,「原則上應該不會成立!」因版主是依公開的板規管理,並無侵入他人電腦,廖芳萱也建議,在公開的網域盡量不要跟人起衝突,若發現不對勁就停止對談,因文章可能被斷章取義,若覺得可疑要將事件始末都擷取存檔,若遭提告也可請公證人作證。此外,常常因相同原因提告網友,廖芳萱也警告,若一再提出相同的告訴最後都不起訴,很可能被對方反告誣告。(突發中心/新北報導)
刪文也不行 PTT4板主挨告
熱門網站PTT今天傳出有4名板主,包括八卦板的hateonas,talk520,hiimlive,以及板橋板的Zuyi,因使用「板主權限」刪除某特定人士的文章,遭對方提告「妨害電腦使用罪」,PO文的「XXXXGAY (我老公是張孝全!)」說,板主hiimlive要上大夜班白天得補眠,根本爬不起來做筆錄吧,而hateonas平常要帶小孩,到時候說不定還得帶著小孩一起去做筆錄。
不過talk520今天下午也貼文回應回嗆提告人:「不要當這邊都大學生想嚇唬人,很多鄉民都是社會人士了,不一定會吃你這套,如果檢察官會因為這事情起訴,上法庭的話,那我也會跟律師研究看看怎麼反告。」talk520強調自己接手家族公司,律師顧問都請十幾年了,「被水桶劣退就告毀謗、公然侮辱、強制罪,我還真的沒有當一回事。」
有網友認為「這根本告不起來吧,不算妨礙電腦使用吧」、「如果版規寫得清清楚楚,犯規而被版主浸水桶(禁言),要提告毀謗、公然侮辱,要勝訴蠻難的」,更有鄉民留言要「去法院幫版主助陣!」但也有人批評:「站方再整天裝死不做事嘛,哪天看站長一狗票被告倒」,還有鄉民不滿指:「PTT的一些版主,尤其是八卦版的某些版主,常常濫用它的版主地位,對於意見或政黨屬性不同的人莫須有水桶時有所聞。」
律師郭隆偉指出,「妨害電腦使用罪」主要是針對駭客無故破解、入侵,竄改、刪除或取得他人的帳號或資料,社群網站或論壇刪文的問題,雖然有人會主張言論自由,但這些論壇並非完全公開的領域,加入需簽署規約,並經過版主同意,版主有權限依照版規進行管理。而且需前述行為造成損害公眾或他人的結果時才成立,否則光有「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行為,而無損害的結果,仍不會成罪。
據了解,這名提告人疑是被指控經常在網路上引誘人開罵在提告,逼人拿出和解金的蘇姓男子,《蘋果》已將所有資料查證備份,將於凌晨零時公佈調查結果。(蔡智銘/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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