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給台灣租稅公平的面貌

 

‧非凡新聞周刊 2011/04/11

財政租稅是衡量各人的納稅能力,並根據每人享受公共資源的多寡,以公權力強制性分配各人應支付的公共成本。

 

 

【撰文/殷乃平】

網友來函提及租稅公平與社會正義的問題。其實,在自由經濟市場機制下,經濟的社會正義是強調經濟的自由與機會均等原則,在這個前提之下,它承認個人努力與才幹的成果,同時防止經濟優勢者對弱勢者的剝削。財政租稅則是衡量各人的納稅能力,並根據每人享受公共資源的多寡,以公權力強制性分配各人應支付的公共成本。

 

租稅公平指的是垂直公平與水平公平。前者要求經濟能力愈高者,應分擔愈多的租稅;後者則要求經濟能力相同者,負擔相同的租稅。由此,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的社會正義理論,發展出現代稅制中的累進稅率與租稅公平體制。

 

消費稅經由價格分配體制,對從社會中取出資源消費者課徵,取出愈多,稅負愈高。而對奢侈品、寓禁於徵、或有管制目的商品項目,常另行課徵極高的差別稅率,由於稅負會經由價格的提高轉嫁給購買的消費者,所以稅率有時可高達價格的五、六倍以上。

 

所得稅是經過所得分配機制,根據所得高低來課徵的,所得愈高,累進的稅率愈高。在累進稅率下,對社會貢獻愈多,稅負反而愈高,成為對努力者的懲罰;而實務上,高階累進在富人的節稅、避稅、逃稅等手段下,課徵的稅收也相對有限。美國在雷根總統時代,所得稅累進幅度與級距都大幅扁平化,改以最低稅負制,使富人仍要負擔所得稅。

 

財產稅乃根據持有財產價值多寡課稅。從社會立足點公平角度,遺產稅多課重稅;而土地增值來自社會的發展,視為不勞而獲所得也要重稅,我國原均課以高累進稅率,二○○九年一月十二日遺產稅稅率已降至一○%。在民主體制下確立了私有財產的權利與其公平價值,財產稅稅率一般偏低。

 

一九七八年美國加州州民因地方政府財產稅率過高,以高票通過號稱「租稅反擊」的十三號修正案,規定財產稅上限不得超過一%,引起其他各州跟進,確立低稅率基礎。

 

消費稅、所得稅、與財產稅三者搭配,構成一個具有累進性質的稅網,建立了一個租稅公平的環境。但在各種租稅獎勵、減免規定下,我國的稅率累進機制已經是千瘡百孔,功能不彰;而匆匆結束的稅改,根據政治需要,針對個別的租稅做修訂,忽略了整個租稅體系間的搭配平衡,將稅制結構中最為重要的,維持社會正義、租稅公平的部分破壞掉了,社會的財富分配與所得分配狀況自然隨之惡化。

 

至於近日奢侈稅的規畫,破綻處處,政治的宣示效應已顯,但若真要依法執行,問題頗多。嗚呼!何時才能還台灣租稅公平一個真實的面貌?

 

【完整內容請見《非凡新聞周刊》2011年260期】

實價登記未決 政府打房沒魄力

2011年 04月11日

【楊舒晴╱台北報導】奢侈稅初審立法院僅花半天時間快速通過,但去年9月提出的「由房仲實價交易登記」,因行政院擔心交易價格核實填報會造成稅負問題,退回內政部修正後懸而未決。學者砲轟,台灣不動產相關稅負基礎本來就偏離市場價格,並無多繳稅的情況,重點在政府是否有魄力推行。

不如與民間合作

台灣不動產交易中心李同榮為房仲業者大力喊冤,指明明價格買賣雙方登記最為清楚,政府不敢強制民眾登記,卻強制業者以委託人隱私來登記成交資料,建議政府做好稅負的配套措施,解除民眾對於稅負的問題,這才是根本之道。李同榮補充,目前各品牌房仲也有公告完善的統計資料,不妨考慮與民間機構合作,以免重複作業而浪費公帑。 

「能不繳就不繳」

淡大產經濟系教授莊孟翰認為,目前地價稅及房屋稅都是以公告現值做為稅負標準,與現實市價嚴重背離,政府長期以來沿用的制度讓民眾習慣繳納低稅負,「繳稅並非推行實價交易登記的真正問題,關鍵還是在於政府打房的魄力。」
26歲已在台北市擁有一間小套房的Tina表示,照實價登記會增加課稅,民眾能不繳就不繳,當然會大力反對照實價登記,並且政府透過第三方來取得民眾資料,有被侵害隱私的不舒服之感,如果政府用公權力立法規定民眾提供資料的話,那還比較心甘情願。 

打房 查稅再出擊 國稅局盯上跨區推案

跨縣市推案建商 未另辦營業登記漏稅 罰百萬元

2011年 04月11日

【陳瑩欣、林潔禎╱台北報導】國稅局打房查稅,緊盯建商跨區推預售屋新案件。據了解,北區國稅局近期盯上新北市、新竹市、桃園縣市一帶的跨區建商推新案,內部規劃針對跨縣市推新案,但未另外申請營業登記的建商,查核是否逃漏稅,若查證屬實,就先祭出100萬元罰鍰。

稅務人員說,若民眾在預售屋的接待中心看屋下訂,建商卻沒給當地開立的發票,建商就有逃漏稅嫌疑,此為國稅局查稅重點。但部分學者質疑,政府用查稅的方式打房,僅「治標不治本」,無法長期解決高房價的壓力,應先解決游資過多、但投資管道有限的問題。 

學者質疑治標不治本

不少建商會在台灣各地推預售案,依《營業稅法》規定,若推案所在地與公司登記地不在同一縣市內,建商須以總公司名義,向建案當地稅務機關再辦理營業登記,藉此避免建商漏報營業稅,也有助國稅局查核跨區推案的預售屋物件。北區國稅局證實,4月起清查各公司營業登記稅籍時,的確已對各建商跨區推案,展開宣導,若發現有違規逃漏稅,將追究建商相關責任,以強化打房查稅效果。 
稅務人員表示,國稅局還將對各地新建房屋工地、接待中心,隨機查核。查核依據則以是否向民眾收取訂金、簽約及收款等事項為主,若接待中心只用來接待客戶、連絡或處理驗收建材等工地事宜,沒有銷售行為者,才可免辦理營業登記。 

重點追查逃漏營業稅

但若民眾在新建案興建期間,在工地或接待中心看屋付訂金,卻未收到建設公司在當地開立的發票,建商就有逃漏5%營業稅的嫌疑。這部分將成為追查的重點。 

主要問題在游資過多

建案完成銷售行為後,也須申請註銷登記,只要程序上未依規定辦理者,都在國稅局懲處範圍內。
文化大學景觀系教授楊重信認為,打房查稅或推奢侈稅,抑制過熱房價效果恐有限,正本清源是要解決市場游資過多,但投資管道有限的問題,台經院所長楊家彥也說,過去政府各項措施,僅能短期冷卻房市,但無助解決問題。
楊重信認為,政府應推動合理住宅,也就是用民眾平均所得,推算從市場推出一般受薪老百姓都買得起合理價位房子,或對手中長期投資持有閒置房產要求釋出,增加供給量,才是從根本解決問題。
楊家彥則說,房市過熱主因是市場資金過多、利率偏低,包括海外資金、陸資齊聚,加上通膨保值,讓房市降溫不易,政府近期一些降溫動作,僅讓小型投資客暫退場觀望,一些重量級投資客隨時都在等待進場時機。 

政府打房大事記

時間╱內容
2011.4:北區國稅局宣布,擴大追查建商營業登記資料
◎2011.4:奢侈稅初審過關,預計6月1日上路
◎2011.3:移送投機客黃勇義炒房資料,與檢調列案
◎2011.3:金管會盯上17家不動產放款過度集中的銀行
◎2011.3:金管會金檢銀行,查人頭戶
◎2011.3:台北市宣布不課徵空地稅
◎2011.2:財政部擬課徵奢侈稅,針對短期炒作非自用不動產者,按實際成交價格課稅10~15%
◎2011.1:財政部宣布地方政府可以復徵空地稅
◎2010.12:央行再升息半碼,擴大信用管制區
資料來源:記者綜合整理

「資訊不透明 炒高預售屋」

新莊一建案 投資客和自住客購屋 1坪竟差15萬

2011年 04月11日

【楊舒晴╱台北報導】初審通過的奢侈稅,因排除預售屋在課徵範圍而遭質疑,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表示,預售屋炒作是高房價源頭,歸因於房產資訊最不透明,業者與投資客趁機聯手墊高房價,使得購屋人成待宰羔羊。根據消息指出,新莊副都心重劃區某建案,投資客與自住客每坪購屋價差,高達15萬元。

《黑心投資客炒房告白》作者Sway分析,部分建商跟投資客會利用「三期房價漲價法」來炒作,投資客從第一、二期開始低價卡位,第三期再倒貨給代銷公司跟小型投資客,最後買到房子的民眾成了「被扒四層皮的牛」,尤其擁有大片土地又分期推出的建案需要注意;例如新北市的林口、淡水、三峽、新莊副都心等區域情況最為嚴重,如某間將在信義計劃區推豪宅的建商,之前在三峽北大特區推出的許多建案,即以類似手法炒作過。 

「對預售屋沒信心」

不願具名的投資客就爆料,有個鄰近新莊副都心重劃區的建案,開價每坪70萬元,一般民眾成交價約60萬元,但賣給投資客每坪卻只要45萬元,「其實民眾殺價一成,投資客還是賺很大。」但大師房屋總經理陳建慶認為,僅有少部分財務不佳或銷售實力不好的建商,為了先取得資金,才會先找投資客大量買入建案,不然讓民眾換約是製造麻煩的手續。
31歲從事貿易業的陳柏仁說:「感覺預售屋讓建商跟投資客可以炒作的漏洞還是很大」,他對預售屋的信心已經破滅,未來會多考慮新成屋及中古屋,感覺房仲提供的交易數據相對有保障。 

中國香港登記嚴謹

永慶建設暨代銷總經理葉凌棋表示,預售屋制度在兩岸三地非常熱門,但中國大陸及香港政府對於建照審核及銷售登記較為嚴謹,在工程進度要達一定比例以上才准予預售,不像台灣尚未啟建就在銷售,再加上到建築物完工還需費時2~3年,足夠一張合約轉換多手,其中又因價格不透明而產生許多弊病。 

「政府應加緊查稅」

葉凌棋認為,最有效的辦法就是財政部持續徹查預售屋交易所得稅,既可向投機客收取稅賦也稽核出真實交易價格,已經有不少客戶反應陸續收到稅單通知,應該鼓勵政府趕快加緊查稅腳步。
根據財政部賦稅署數據顯示,截至3月底各地區國稅局共查獲約100件,補徵稅額約3億元,跟奢侈稅課徵對象達2萬件相比,國稅局還有很大的空間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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