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4  06:4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大同經營權之爭落幕,疑有中資的市場派,不止在董監席次上全軍覆沒,據報導,在收購股權過程中狂拉股價,狠撈20億元,但是,這筆巨資被檢調懷疑違法買股,列為不法所得,將依法沒入。

《周刊王》報導,爭奪大同公司經營權市場派資金,疑是中國台商帶著中資,以香港為轉運站「偷渡」到台灣,而被指幫中資「漂白」的券商,除了已曝光的永豐證券之外,兆豐金也牽涉其中,此外,「還有一家頗具規模的金控證券也涉案」;券商助中資炒台股案越滾越大。

據報導,目前被檢調查到的中資約有30多億元,買近38萬張大同股票,原本被疑有9%是中資,但最後金管會只認定4%開罰,即使比例不同,但也使得市場派失去角逐董事席的資格。

介入此次大同經營權之爭的金主之一,被點名可能是中國台商蘇寧電器集團鄭文逸,被懷疑的原因是,鄭文逸和他女兒鄭佳佳共買9.2萬張大同股票,但相關人員否認與鄭文逸認識。

 

2017-05-05 02:51 經濟日報 記者韓化宇、楊筱筠/台北報導

永豐金證券香港子公司去年9月擬似違法替陸資下單台股,市場傳出,陸資可能是大陸連鎖零售商龍頭蘇寧雲商,大買的標的即是大同家電,由於兩岸關係冷,若真是蘇寧雲商出手買大同,插旗台灣老字號家電業者的意味濃厚。

 

 

對於傳言中的陸資為蘇寧一事,永豐金昨(4)日嚴正否認,但基於保密與遵守客戶私隱條例,不能揭露客戶信息。

大同市場派疑似與陸資結合搶大同的經營權,被金管會查獲,這位神祕「陸資」是誰?昨天成為市場熱議話題,目前傳出蘇寧雲商有可能是買家,因為蘇寧看上大同在台的品牌知名度,大同寶寶是不少台灣人共同的記憶,因此有意入股;同時,大同集團旗下有綠能、精英等多家公司,在大陸布局多,兩岸都有不少資產,值得合作。但並未獲得蘇寧的證實。

大同爆發經營權之爭,是從去年9月開始,陸資偽裝成港商,透過永豐金證券香港子公司下單,在市場上收購大同股票,其股價今年初一度衝上20元,外資持股比率迄今飆升至36%,大同搖身一變成了外資概念股。

從大同前十大股東名單可以發現,截至4月25日,大同第一大股東是「永豐商業銀行受託保管永豐金證券(亞洲)投資專戶」,持股比率高達9.04%;金管會發現,陸資主要是透過這個帳戶買進大同股票,所謂的「外資」,就是「陸資」或「台商資金」。

陸資借道香港涉入大同,寫下台灣證券史多個第一次紀錄,包括首次查獲陸資假外資名義借道香港進台股,以及陸資首次介入上市公司經營權,而且金額「高達10億元以上」。

在此次事件中,陸資是透過永豐金證券子公司下單大同,金管會已在調查中,永豐金控董事長何壽川積極向主管機關告知永豐金內部狀況。

2017-05-05 02:51 經濟日報 記者孫中英、沈婉玉、韓化宇/台北報導

立委爆料,陸資透過永豐金證券香港子公司下單買大同股票,由於大同股東常會下周四(11日)即將召開,改選董監事。據了解,金管會最快在本周內會對永豐金證券違規行為給予行政處分,命令該陸資在本屆大同股東常會中不得行使投票權。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昨天在立法院財委會質詢時問金管會,永豐金證香港子公司代陸資客戶下單百億買台股,是否就是炒大同股票?金管會不願正面回應。但據了解,金管會證期局已準備在近日發布對永豐金證券的行政處分,以趕在大同股東會開會前,「命令陸資不得行使投票權」,以免有陸資透過此種方式插旗本地上市公司或選上董監事。

金管會證期局3日證實,有陸資客戶自去年9月起,透過永豐金證券香港子公司下單買台股。集保中心統計,自去年9月到今年3月底,大同股票前500大交易名單中,光是透過永豐銀行香港受託保管證券投資帳戶持有的大同股票股權,就高達9.04%,買了高達21萬張大同股票。

金管會官員說,因為該名陸資在大同股票停止過戶日前已持有大同股權,在本屆股東常會中原先可有投票權;目前唯一能堵住該陸資表決權的就是金管會的行政處分,因為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永豐金證香港子公司違法接受陸客委託下單投資台股,在金管會發布處分永豐金證券子公司違規行為後,等於可間接取消陸資表決權。

大同股東會召開的前兩天是電子投票,所以,金管會對永豐金證券的處分,最慢8日就會發布。

調查局稍早也立案追查大同炒股案,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周惠美昨天在立法院財委會答詢時也說,這個案子已在「行政處理」當中,因涉及到對市場影響,所以陸資進來買的標的,金管會不適合對外面說明;但她表示,相關交易分析報告,都已移送檢調,目前已在偵辦當中。

 

2017-05-04 01:28 經濟日報 記者楊筱筠/台北報導

永豐金最近風波不斷,去年鼎興牙材案之後,陸續捲入三寶、輝山乳業事件,如今再牽涉違法替陸資下單買台股。事件接二連三爆發,多少和永豐金經理人透過媒體、立委頻頻爆料有關,也反映其內控問題。

去年11月爆發鼎興牙材案,一舉牽扯進13家銀行、六家租賃業者詐貸逾45億元,其中華南銀與永豐銀涉嫌違反規定,分別核貸8億元以及3億元給予鼎興,兩家銀行總經理同時皆以百萬元以上金額交保。永豐金也因此受金管會重罰1,000萬元。

之後,公司內部經理人接連爆料,先暗指永豐餘集團旗下公司YFY所投資三寶旗下Giant Crystal(GC)發行的可交換公司債,可以在6月轉換後,換得三寶建設位於上海的1788大樓股權。卻刻意忽略永豐餘給的回應,其交換標的,是持有上海1788大樓產權的境外控股公司(非Giant Crystal)的股權,而且「該可交換公司債早就開始執行贖回,根本不會到轉換股權這一步」,等於「先開槍、再畫靶」。

金管會認為,永豐GC公司有七大項缺失,包括對於沒有實際營運公司核給鉅額授信等,認為永豐金未落實內部稽核,再度重罰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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