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廣告不實 納智捷挨罰230萬

  • 2013-03-02 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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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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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蔡永彬、沈婉玉、陳大任/台北報導】

     納智捷汽車公司銷售的「LUXGEN 7 MPV」遭人檢舉廣告不實。公平交易委員會日前判定該廣告明顯虛偽不實、誤導消費者,納智捷和旗下五家經銷公司一共被罰兩百卅萬元。納智捷表示,因尚未收到公平會公文,不清楚遭罰內容,無法對外回應相關問題。

     公平會副主任委員孫立群指出,「LUXGEN 7 MPV」向交通部登記的車款類別是「小客貨車」,但在廣告、型錄圖片中,卻刻意隱匿「貨車」必備的橫桿、安全桿;廣告中還讓人以為第三排座椅可以完全收納,置物空間能擺進兩台腳踏車,但其實並非如此。

     據交通部對廣告的意見,廣告中的車輛內裝不符規定,車後的實際載貨空間也不夠大,可能威脅前方乘客安全。孫立群說,本案還在調查期間,納智捷就召回所有「LUXGEN 7 MPV」改正內裝,但已無法挪出如廣告所示的平坦置物空間。公平會因而依違反《公平交易法》第廿一條,罰納智捷公司八十萬元、五家經銷公司各卅萬元,合計兩百卅萬。

     另外,知名團購網站GOMAJI去年刊載的「上豪味甕缸雞」廣告,遭消費者客訴訂不到位。公平會調查後發現,上豪味在「優惠期間」(去年五月十日至八月十日)備料不足、也沒有客滿,卻不讓民眾兌換預約,處罰網站和上豪味各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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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不實被罰450萬 和泰暫不回應

 

由於「油耗廣告」不實,公平會今天針對十個品牌、九間知名車廠開出高達新台幣一千零四十萬元的罰鍰,是同類型廣告開罰史上最高金額,而「和泰汽車」旗下兩個品牌「LEXUS」與「TOYOTA」共被處罰新台幣四百五十萬,也是史上單一廠商最高金額。(閻大富報導)

  公平會調查後,發現和泰汽車旗下LEXUS-GS系列廣告,宣稱「平均油耗每公升十六點三公里」,但是實際上只有GS-450h的測試值符合,其餘GS-250、GS-350分別為每公升十點七和十點一公里,廣告中卻沒有特別寫明。

和泰汽車公關經理喻曉忠指出,目前還沒有收到正式的公文,對內容也僅限於新聞稿中刊載,因此,要等到拿到裁罰公文後才會有正式的回應。

另外,大部分車廠測試油耗,都排除天候及路況影響,並在控制溫、濕度的實驗室中獲得,車燈、空調系統和音響等設備也都不啟動,和一般行車情況有差別。

根據能源局指出,如果天候、路況、塞車,加上使用空調系統、駕駛者開車習慣等因素影響,實際道路上每公升油耗的公里數,應低於「車輛油耗指南」登錄的測試值,但受罰的九家車商都沒有具體說明,容易致消費者產生錯誤認知或決定。

9家車商油耗廣告不實 公平會重罰逾千萬元

  油價持續高漲,消費者在買車時,除了考量需求和車輛性能外,更把「省油」當成不能或缺的標準配備。繼今(101)年4月,行政院公平會針對台灣賓士smart汽車油耗廣告不實案,重罰150萬後,今(5)天又有9家車商因油耗廣告不實遭罰,總裁罰金額高達1,040萬元,其中以和泰汽車罰450萬為最多。

  4月份台灣賓士smart汽車油耗廣告不實遭罰後,公平會持續針對各大車商進行通案調查,發現包括和泰汽車、汎德公司、標達汽車、福特六和、南陽實業、中華汽車、富豪汽車、台灣本田、意美汽車等9家業者,在電視、平面媒體、車款型錄、網站的油耗廣告,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

  公平會表示,依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9家汽車業者分別開罰和泰450萬元、汎德150萬元、標達90萬元、福特80萬元、南陽實業70萬元、中華汽車70萬元、富豪汽車50萬元、台灣本田40萬元、意美汽車40萬元罰鍰,共計1,040萬元。

  據公平會調查,以和泰汽車LEXUSGS系列車款廣告為例,電視媒體上播放宣稱「平均油耗16.3km/L」,但是GS系列車款,僅GS450h車款的測試值為16.3km/L,其餘GS250、GS350車款測試值,分別為10.7km/L、10.1km/L,廣告中未特別指出僅為GS450h車款的測試值,核屬虛偽不實、引人錯誤。

  其餘8家汽車業者在網站、車款型錄登載的油耗數據,由經濟部能源局測試後所公布的車輛耗能數據,均屬在實驗室、特定條件測得的結果。這些客觀呈現各車型油耗表現的數據,在測試時排除車燈、空調、音響等可能影響耗能的設備,有其條件限制,與消費者一般行車情況有所區別。

  經濟部能源局表示,受天候、路況、塞車、使用車上空調系統、駕駛者開車習慣等因素影響,實際每公升汽(柴)油於道路上行駛的公里數,應低於能源局「車輛油耗指南」所登錄的油耗測試值。

  但9家車商的油耗廣告,並沒有就實驗室環境具體說明,消費者無從得知測試與一般行車狀態有所區別,認知測試結果通常是最佳油耗表現,汽車廣告給人產生的印象有重大差別,易導致消費者產生錯誤的認知或決定,因此公平會依法開罰,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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