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孫彬訓╱台北報導】
保管箱東西不翼而飛,銀行可獲保險公司賠償金上限是多少,答案是「5萬元」。銀行每年都會投保「保管箱責任保險」,一年保費約數百萬元,但在產險費率自由化後,因出險率低,且理賠有上限,現在一旦出事,保險公司5萬元以下,查證完成後,可直接賠償銀行,再由銀行賠償給客戶。
銀行主管說,個人承租保管箱每年費用僅1,000~2,000多元,加上投保責任險,但保管箱的東西「價值無限」,可說是風險無限、收益有限,部分銀行都已經確立,搬遷分行時會取消保管箱業務,請客戶來領取裡面物品。
也因保管箱愈來愈少,加上民眾存放首飾、珠寶、實體黃金、地契、房契的需求仍在,現在銀行保管箱處於「一箱難求」情形。
銀行主管說,傳統式保管箱需要先核對身分證件,並登記後,接著由銀行行員與客戶二人共同才能開啟保管箱,接著行員離開,存取物品後,保管箱會自動鎖起來,安全性高。
現在則有愈來愈多銀行採電子式保管箱,先利用門禁卡,並輸入自行設定密碼才能進入,接著要拿鑰匙開啟保管箱,加上客戶要記住保管箱的箱號,多重關卡保護,民眾存放物品,銀行可說相當謹慎。
銀行主管說,客戶置放物品被竊、滅失、毀損或變質損害,客戶於損害發生後,申報其置放物品內容及損失金額,在未超過5萬元(最低不得低於5萬元)範圍內,由銀行依據客戶申報損失金額逕予賠償。
但若客戶主張損害超過前述金額,則變成客戶要「自行舉證」證明置放物品的內容物及價值後,並經銀行同意,由銀行按客戶主張的損害負金錢賠償責任,但也有最高賠償金額,但訂立時,最低不得低於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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