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曹明正、李義╱高雄報導】

綽號「水哥」的貪檢井天博跑了!井天博在去年法院審理期間,經黑道友人建議改名「井樹華」,上個月發監前夕,院檢才驚覺人已落跑。高雄地檢署研判井樹華10月後已偷渡,檢方雖已發布通緝,並循外交管道追人,井樹華早已人間蒸發,院檢為此互踢皮球、隔空開槓。

跑路2個月 發布通緝

前雄檢檢察官井天博上月12日因貪汙收賄被最高法院判刑11年6月定讞,昨傳出人已不知去向。雄檢證實,水哥2個月前可能已潛逃出境,本月1日對他發布通緝。

雄檢指出,多年前水哥曾向人洋洋得意秀出1本中南美洲護照,但他這3年來因有案在身,遭法院限制出境、出海,所以沒有出入境紀錄,因不可能持外國護照進來,也不可能拿外國護照正大光明通關出境,加上持變造護照通關的機率也不高,因此研判他是偷渡出境。

自由有價 500萬夠了

井男因貪汙收賄2012年1月20日遭自家人搜索偵查,與其配偶均翌日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同年4月25日被起訴,但2013年6月26日雄院審理期間,法官同意他以500萬元交保。

雄檢發言人黃元冠表示,上月12日最高法院宣判定讞後,下午即收到高雄高分檢傳真最高檢的確保執行函,經清查井男各項地址,當天即由廉政署、高市警與北市警前往井男設籍所在地及親友住居處訪查。

地點包括井男原高雄苓雅區永樂街大樓住處、台北松山區新東街妻女戶籍,及敦化北路、民權東路等親友住家,隔天再簽發拘票但已拘不到人,因此懷疑水哥已逃亡,本月1日下午發布通緝。

檢方同時向法院聲請沒收井男500萬元保金,院方本月7日裁定沒收。雄檢透露,井樹華今年9月在高雄某酒店還有1筆刷卡10幾萬元消費,確信當時人還在台灣,但因現在查無他出境紀錄,研判10月後已偷渡。

保釋在外 夜夜笙歌

雄檢署昨高分貝抨擊法官交保放人在先,定讞後才防逃是耗費人力追緝;院方則反指檢察官當初所提理由,包括被告經常出國、國外有金融帳戶及妻女是外國公民等,均非法定應羈押之事由。

防逃條款未過 責在立院

雄院行政庭長施柏宏指出,法官讓井男交保時已審酌各項情節,並限制出境、出海決定,對於人潛逃深表遺憾。

雄院表示,司法院於2012年起即制定防止被告於判決確定後逃亡之「防逃條款」的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並於該年送立法院審議,但迄今未過。

雄檢不以為然指出,為確保有罪判決之執行,法院如認為被告該羈押就該押,以免逃匿,審理期間防逃機制應由院方審酌,而不能等確定後再提要求。

改名離婚脫產 院檢無感

身為資深檢察官又與黑道牽扯不清,水哥要逃似乎有跡可循也不缺門路,去年二審期間他改名井樹華,又將戶籍從高雄遷往妻子台北住處,同年10月、12月再脫手高雄房子,接著又辦離婚,等於已做好脫產潛逃準備。

黃元冠昨說,檢方一審審理時,多次提出井男涉犯貪汙重罪,常出境到外國,有多個外國金融帳戶,妻女都為加國公民,顯有高度逃亡之虞理由,請法院繼續押人,但後來法官放人,現在人也逃了,帳卻算在檢方確保執行不力,並不公平。

2015-12-24

〔記者黃佳琳、吳昇儒、謝君臨、黃欣柏/綜合報導〕有夠落漆!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井天博(已改名井樹華)涉貪判刑十一年半定讞當天,高雄地檢署派人監控,才發現人已不知去向,雄檢於十二月一日發布通緝,並沒收交保金五百萬元。

  • 貪檢井天博判刑定讞棄保潛逃。(記者黃佳琳翻攝)貪檢井天博判刑定讞棄保潛逃。(記者黃佳琳翻攝)
  • 井天博(資料照)井天博(資料照)
  • 井天博(脫衣者)涉貪後仍與友人在海產攤同歡。(記者黃佳琳翻攝)井天博(脫衣者)涉貪後仍與友人在海產攤同歡。(記者黃佳琳翻攝)

井天博偵辦中醫診所違反藥事法案,查出減肥咖啡含有禁藥成分,卻收受業者價值十八萬元的七十支幹細胞,還藉勢投資一千兩百萬元馬來西亞的礦產公司,並將禁藥案簽結。

最高法院今年十一月十二日依貪瀆罪重判定讞。雄檢當天派人前往井天博台北、高雄住處監控,發現不知去向,緊接著發布通緝。

井天博落跑引發外界議論,廉政署指出,定讞當天雄檢啟動防逃專案,下午五時許,電話指示協助防逃專案,十九天來,廉政官採廿四小時三班制人力,調閱入出境紀錄、金融帳戶及信用卡消費資訊,研析可能躲藏地點,均未發現行蹤,將蒐證情況報請雄檢同意後,才停止執行,共投入近百人次,已盡所能。

雄檢批︰建議續押法院執意放人

一審審理期間,法官裁定井天博交保、限制出境,但未處分他每天須到派出所簽到,雄檢研判他早已落跑,因查無出境資料,推斷是偷渡出境,落腳處可能是東南亞,或妻小移民的加拿大。

高雄地院︰井審理期無逃亡跡象

雄檢表示,當時一再建議法院須續押,防井落跑,但建議一再被法官「打槍」。高雄地院則說,井天博坦承犯行,法官裁定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是依法而為的審慎決定;且他交保後,在一、二審審理期間,均出庭接受審判,沒有逃亡跡象。至於雄檢指井涉案前常出國,國外有金融帳戶,妻女居住國外,但這些並非法定羈押事由。





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井天博上月被最高法院判11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定讞,但週刊報導指出,井天博全家人早就出境,外界盛傳他早已流亡加拿大。(圖翻攝壹週刊)

2015-12-23  08:3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高雄地檢署前檢察官井天博因偵辦禁藥案,收受業者價值18萬元的幹細胞製劑,於上月被最高法院判11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定讞。但週刊報導指出,原本該在本月1日到案執行的井天博卻消失無蹤,高雄地檢署清查才發現,井天博全家人早就出境,就連名下市值千萬元的房產都已售出,外界更盛傳他早已流亡加拿大。

  • 現年59歲的井天博被判刑定讞後未到案執行,負責監控的廉政署官員直到上月底才驚覺他已失蹤。(資料照,記者鮑建信翻攝)現年59歲的井天博被判刑定讞後未到案執行,負責監控的廉政署官員直到上月底才驚覺他已失蹤。(資料照,記者鮑建信翻攝)

據《壹週刊》報導,現年59歲畢業於台大法律系的井天博,於擔任高雄地檢署期間不僅有收賄、吸毒、養小三等惡行,更在被判刑定讞後未到案執行,疑似順利逃往國外,負責監控的廉政署官員直到上月底才驚覺他已失蹤,目前僅能由高雄地檢署發布通緝令。

承辦該案的司法人員透露,廉政署調查人員早已多次拍到井天博與電玩、砂石業者頻繁出入酒店,就連毒品都是由業者買單。且井天博更會在案件偵辦期間接受業者高達千萬元的禮物、招待至馬來西亞遊玩,甚至要求自己能入股對方的國外礦業公司。

一位高雄黑道人士更說,井天博擁有加拿大國籍,老婆跟小孩早年就已移民加拿大,去年底他知道自己恐難逃牢獄之災,就委託他人把名下房子賣掉,並偷渡到東南亞然後轉機到加拿大。

報導也提到,一位資深國際刑警指出,由於井天博有加拿大跟台灣雙重國籍,即便他在台灣應該入監服刑,但只要他沒有返回台灣或到與台灣有司法互助的國家,井天博依然是合法的加國公民,不能強制押回台灣入監服刑。

2015-11-13

〔記者項程鎮、方志賢、黃佳琳/綜合報導〕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井天博(現改名井樹華)偵辦禁藥案時,收受業者價值十八萬元的七十支幹細胞製劑,最高法院昨天維持高雄高分院見解,依收賄罪重判井男十一年六月,全案定讞;警方昨到井天博在高雄市住處找他,發現房子一年多前已賣掉。雄檢表示,井把戶籍移至北部老家,檢方已掌握其行蹤,不會讓他潛逃。

本案為檢方「清理門戶」案件,起因於雄檢檢察官謝肇晶偵辦一宗詐欺案,獲悉被告有意透過司法黃牛擺平官司,雖查無實據,卻意外發現井天博利用辦案機會,向賣禁藥的女子孫雅慧索賄。

高雄高分院指出,九十八年間,時任雄檢檢察官的井天博偵辦中醫診所違反藥事法案,查出減肥咖啡含有禁藥成分,井傳喚涉案的孫雅慧到案,井在「白手套」黃益信(已死亡)牽線下,得知孫女的馬來西亞籍夫婿梁兆基在當地投資礦產。

梁向井保證投資馬來西亞礦產獲利一倍,且一定會採到礦,以交換不追究孫女刑責,井投資一千兩百萬元,加上黃益信出的三百萬元,共一千五百萬元,在馬來西亞成立礦產公司,由妻子彭宗美(現改名彭禾美)當負責人,井還收受孫女價值六千美元(約十八萬台幣)的七十支幹細胞,遂將孫案簽結,成為貪瀆案鐵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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