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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聖文

 

鹿港百年餅店玉珍齋,家族後代被指控投資詐騙!一名黃姓男子從事海鮮買賣,在外打著「玉珍齋」的名號,找好幾名股東投資,一開始都有正常出貨,到了過年期間以要囤貨為由,要求股東們大量投資,收了貨款卻不出貨,還神隱找不到人,初估超過20人受害,損失至少2千萬。

遭控捲款業者:「這是投資的合約,收到小姐(投資)的50萬元整,這是妳給我的嘛(嗯),那我現在要點。」

簽約當下還拍下影片,拿起整疊鈔票對帳博取投資者信任,這名黃姓男子自稱是鹿港玉珍齋餅店家族後代,從南部北上從事海鮮買賣卻被股東指控捲款逃逸。

受害海鮮業者謝先生:「只是覺得後來很奇怪的是,為什麼買貨都要先付錢,這個生意一買一賣願打願挨,雖然是國外進口日本線,但是不應該先去付錢給他。」

謝先生本身也是水產業者相當無奈,他在109年認識黃姓男子,雙方曾順利交易年底更合作開店,過程中對方自己找來多名股東投資,一開始出貨都正常直到過年後才出問題,被股東們指控收款不出貨,甚至謝先生開的水產店也被他利用,進口高級食材帝王蟹龍蝦等等誆騙投資,初估超過20人受害金額損失至少2千萬。

受害海鮮業者謝先生:「他會打著玉珍齋的名號,告訴說我是玉珍齋的第三代,那麼大的一個品牌,聽到玉珍齋這百年老店,一開始就完全在惡意了,在裝修的過程當中,10萬塊的東西他要說成50萬,50萬的東西要去說成100萬,這根本不合理啊。」

指控對方早有預謀,從店面裝潢期間就開始私吞款項,被害人和股東紛紛提告,但被騙走的錢恐怕沒這麼簡單可以拿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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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追蹤這起投資詐騙案!自稱是玉珍齋家族的黃姓男子,跟現任老闆是叔侄關係,但兩家庭過去打商標權官司,已經10幾年沒聯絡,店家也跳出來切割,說他所做的事情,早跟玉珍齋沒有關係;而黃姓男子被指控失聯,因為去年底偽造有價證券遭到羈押,今年2月求法官交保,遭到駁回,還被裁定延押兩個月。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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濃眉大眼,皮膚相當白皙,而他就是被指控涉嫌打著,玉珍齋家族的名號,到處詐欺的30歲黃姓男子。

長相稚嫩的他,過去在臉書,就時常曬名車,坐在駕駛座拿出車鑰匙,甚至連信用卡都一起入鏡,看起來生活過得相當優渥,沒想到竟然和詐欺沾上邊,收錢不出水產貨,還被貼出公告,要大家千萬得小心,甚至還被報警提告。

如此令人頭痛,遭到冒名的,鹿港百年老店玉珍齋老闆,也跳出來喊冤。

玉珍齋老闆黃一彬:「他的父母的確是我們家族的人,在大太25年前,對家母還有我提出刑事、民事訴訟,但是在25年前,這些訴訟全部都敗訴已經定讞了,嚴格來講他們跟玉珍齋毫無關係。」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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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老闆說,打完商標權官司後幾十年都沒連絡,對他的印象,還停在幼稚園,結果再次聽到消息,竟然是有人到店鋪裡,說自己被詐騙,要玉珍齋把人交出來。

玉珍齋老闆黃一彬:「抱著小孩過來,然後說他投資那個,什麼水產店,然後損失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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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沒聯絡之外,要找他,還實在不容易,因為偽造有價證券去年底遭到羈押,今年2月羈押期滿,求法官讓他交保回家照顧小孩遭駁回,法院裁定延押兩個月,這也害許多受害者通通找上曾經的合夥人。

受害海鮮業者謝先生:「那陸陸續續從去年到今年,我店裡大概來了2.30個人,以上的受害者一直在找我,買貨過程當中,說你怎麼會去欠人家錢。」

這回,不只曾經的夥伴跳出來指控,就連家族的人也宣布切割,他們只希望 別再有人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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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彰化鹿港百年糕餅老店玉珍齋,爆發母子及兄弟爭奪商標權糾紛,最高法院日前判決,玉珍齋與玉珍齋鳳黃酥商標權為母親黃盧清秀所有,而鳳眼糕的「鳳眼」商標權,則屬老三黃一彬所有。 玉珍齋創立於光緒3年(1877年),第4代傳人黃森榮擁有「玉珍齋」、「玉珍齋鳳黃酥」及「鳳眼」等3項商標權;1999年10月1日黃森榮往生,其妻黃盧清秀,及6名子女,即黃一舟、黃一栩、黃一彬、黃一誠、黃一淵、黃一絢等7人因此爆發商標權爭訟。 第5代的老大黃一舟和弟妹共5人,9年多前,控告母親及老三黃一彬無權獨享玉珍齋相關商標。 彰化地方法院判決,老大黃一舟等人勝訴,媽媽和老三應塗銷這3項商標專用權。但黃盧清秀與老三提起上訴,二審智慧財產法院判決老三黃一彬有「鳳眼」商標專用權,而其母則享其他兩項商標專用權。 老大黃一舟等不服智慧法院這件逆轉判決,上訴三審,最高法院支持智慧法院的見解,在8月23日宣判,上訴駁回;使得這宗纏訟10年的商標官司,終告塵埃落定。 1990年間,黃森榮讓大兒子黃一舟以玉珍齋為名開設便利商店,全家和樂、相安無事,唯黃森榮往生後,老三黃一彬在母親支持下,接手玉珍齋本舖,老大黃一舟等認為母親偏心,親子兄弟因而鬩牆。 這件商標權歸屬的官司,引爆點在於老大黃一舟等子女認為,父親黃森榮過世前已心智衰弱,沒能力同意移轉商標權,認定「玉珍齋」商標是遺產,應由母子女等7人共同繼承。但智慧法院認為,病歷未提過黃森榮心神喪失,老大黃一舟等5兄妹也不能證明黃森榮在移轉契約當時無行為能力。此外,當初幫黃看診的醫師也作證,指黃仍能自行就診,無證據顯示他心神喪失,因此判決黃母及老三合法取得商標,此見解也獲最高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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