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所稅明(2013)年上路,已讓股民叫苦連天,再殺出二代健保補充費制度也要明年加入戰局,券商業者指出,全台約有900萬名股民,其中至少100萬人受到影響,股民在證交稅、證所稅、補充保費「剝三層皮」下,台股成交量的「冰河期」恐到來。
補充保費下限雖然從2000元上調至5000元,不過,股票股利遭納入計收範圍,即未來現金股利超過5000元、或股票股利超過5000元,再者現金加股票股利超過5000元者,均需繳納2%的健保補充費,而券商業者指出,全台約有900萬名股民,其中至少100萬人受到影響。
6項補充保費的「開刀」,已經使銀行掀起拆單潮,如今又再追加股票股利,4月有證所稅、現在則有二代健保補充費,再加上原本的證所稅,股民幾乎成為政府「為保財政,興利無能、除弊無方」窘況下最大的犧牲者。
其實,「股利為分割的概念,不是所得的概念」是股民都知道的基本常識,即股票目前為100元,若配發現金股利3元,隔日除息參考價則降為97元,同理若配發股票股利2.5元,則除權參考價則降為100/(1+0.25)=80元,也因此,不管是3元現金股利,還是2.5元的股票股利都是由原本的股票中所分割而來的,而不是所得。
然而,補充保費上路後,參與除權息的投資人卻因政策一聲令下,無論是不是所得,即使股票投資貼權息,也必須繳交補充保費。
何況,由財政部年初提出的證所稅方案看來,是鼓勵股民長期投資,二代健保卻拿長期投資人、散戶以及低股價投資人開刀,等同鼓勵投資人短線操作,這無疑是政府政策上的自打嘴巴。
台股因證所稅公布上路以來,成交量幾乎暗淡無光,過去動輒上千億的量能幾不復見,如今,股利明明來自原有股票的分割,卻因健保局虧錢,竟然找錢找到股利上,股民灰心抽離股市恐在所難免,台股「冰河期」恐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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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股利課補充保費立委:恐違憲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引發討論,立法院預算中心對一○二年中央政府總預算的評估報告中指出,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沒有排除近貧家庭及打工族等兼職收入。立委指出,股票股利並非所得,以所得觀念視之並課補充保費,會引起是否違背憲法第七條平等權、第十五條保障人民財產權的爭議。
立法院報告並指出,健保局的稽徵技術能否如數收取補充性保費,存在重大不確定因素;補充保費收入可能高估,無法彌補費率降低的收入,須及早因應。
報告指出,補充保費草案對獎金的定義模糊,收取、稽查困難;利息所得易化整為零、租金收入可以透過安排輕易規避,且對沒有扣費義務人的執行業務所得,根本無法扣取補充保費,將導致費基減少,有失公平性原則。
報告也指出,補充保費草案對兼職所得只定義了薪資,沒有其他的規定,且未將近貧家庭、打工族等兼職所得排除於納費義務人之外,已有團體主張這種不公義的情形違反憲法第七條的平等權。若兼職者與雇主協議以日薪方式領取,化整為零,也可合法規避納費,將導致補充保費短收。
券商公會也指出,股票股利不是所得,如果執意從中預扣補充保費,恐侵害人民財產權,有違憲之虞。
民進黨籍立委吳秉叡昨日也表示,他確實問過財政部長,股票股利不是所得,是總體市值概念,市值不變,就只是股數和股價上下變動,因此不能以所得視之,說扣就扣。如果健保局執意要拿,股票股利這部分恐要修法。
國民黨立委羅明才則直言,違不違憲要請大法官釋憲,但補充保費確實有很多爭議之處。
券商公會理事長黃敏助說,外界對股票股利有誤解,發放股利是「股票分割」,既然不是所得,股票股利不是真的賺到錢,健保局卻要求預扣補充保費,就涉及違反憲法十五條,不只侵害人民財產權,還侵害憲法保障人民的財產自由使用權。
券商公會指出,全台約九百萬股民,若股票股利扣補充保費,至少有一百萬股民受衝擊。
此外,政院發言人胡幼偉昨日在行政院會後表示,二代健保首年費率正由經建會審議中,目前已到最後決定階段,明年上路時程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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