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不動產糾紛頻傳,就連房仲業者都中招,一位赴柬埔寨購屋的買家向本刊投訴,自己願意支付違約金解約,只要求建商扣除違約金後,把僅剩不到50萬元的自備款退還,但自去年12月底要求解約至今,他仍拿不回屬於自己的錢財,成了海外不動產孤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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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這點小錢也不能處理,他們也不要在台灣賣房子了。」從事不動產業超過10年的仲介林政緯氣憤地對本刊說。原來,3年前,他經朋友介紹,前往柬埔寨考察房市,認為該地前景可期,回台後透過代銷業者國際全球地產,和同樣從事仲介業的朋友蕭先生,2人以總價8.2萬餘美元(約新台幣250萬元),各買下一戶位於柬埔寨首都金邊的預售屋「皇家First 1」。
該案號稱是由柬埔寨首富旗下的皇家集團打造,宣稱只要新台幣200萬元就可以進場投資,還強打廣告保證3年回租投報率高達24%,預計今年6月交屋。
首度造訪柬埔寨的林政緯,認為金邊像極早期的台灣,頗具發展潛力,回台後,前後共付房屋總價4成的錢,約100萬元,原想「這下穩賺」。未料卻是噩夢開端,自第一期工程款後,建商就沒再寄繳款通知,一開始不以為意,日子一久,身為房仲的他覺得奇怪,去年9月,林政緯又飛了趟金邊,才發現投資的建案已停工數月。
回台後,他連忙找代銷問狀況,才發現原本負責的國際全球地產所有業務都已離職,公司人去樓空,這才驚覺事態不妙。「都聯絡不到人,國際全球沒了,皇家又來了一封信要我繳錢,誰繳得下去?」林政緯氣急敗壞地說。
於是,去年12月底,他發信給皇家要求解約,還願意照合約規定,被沒收20%購屋款,最後只能拿回約50萬元。「皇家卻給我一個電話,叫我去找當初賣房的業務處理,可是他離職了啊!」他無奈地說。
林政緯自去年12月底一路被建商、代銷、業務員當皮球踢,區區數10萬元的款項,至今仍拿不回一毛錢,從事仲介業10年的他,如今竟成海外不動產孤兒。
- 開發商:皇家集團
- 代銷業者:國際全球地產
- 基地面積:854坪
- 地點:柬埔寨金邊市
- 總樓高:地上20層
- 總戶數:共200戶
- 公設:VIP接待區、造型沙龍間、超級市場、迎賓大廳、接待處、健身俱樂部、戶外餐吧、露天泳池、更衣間、sky bar、會議廳等
海外不動產糾紛頻傳,有業者透露,海外不動產銷售手法最常見到的就是以個人成立公司,找仲介成為通路商及業務,但事實上雙方只是配合模式,根本沒有聘雇關係,業務只負責帶投資客去買房,再賺取高額佣金。
「出事時消費者要公司負責,但事實上當初售屋時,公司分到的錢並不多,就會叫你去找原業務,原業務一定推說自己離職了,叫你回去找公司,雙方互踢皮球的狀況常發生。」香港商匯泓不動產台灣分公司副總經理吳懿倫分析。最保險就是找正派經營的公司購屋,但一般消費者根本很難分辨,只有出事後才會知道。」
若遇到公司與業務互踢皮球時,法律責任究竟在何者身上?日恒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謝進益分析,以仲介林政緯柬埔寨購屋的糾紛來看,業者宣稱國際全球地產當時代銷柬埔寨皇家預售屋是跟其他仲介配合銷售,這在法律上屬於「表見代理」行為,就好像A公司開放加盟,不管今天是直營店還是加盟店,招牌掛的都是A公司,消費者當然會認定自己就是跟A公司進行交易。
「也就是說,不管國際全球地產跟其他業者怎麼配合,都不關消費者的事,只要有糾紛,國際全球地產都得負責任。」「台灣代銷海外不動產經常以一案一公司的方式歸避責任,從法律角度來看,消費者本身若沒有能力到海外處理法律程序,就是把自己曝露在極高的風險中,建議還是別碰海外投資案為妙。」謝進益說。
近年海外置產盛行,不少業者以「保證投報率20至30%」「保證原價買回」等吸睛廣告及投資說明會吸引民眾搶購。但因業者良莠不齊,加上海外投資本身就有風險,讓海外不動產交易糾紛頻傳,律師表示,這類案件跨國打官司費用驚人,在台灣告代銷也可能只拿到一張什麼也換不到的債權憑證。
日恒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謝進益指出,海外買房若產生糾紛,民眾就算在當地法律上站得住腳,跨國打官司費用驚人,消費者唯一可做是針對當初代銷的仲介以「沒有充份告知推薦案件的資訊」來求償。
「消費者可以起訴當初的代銷公司請求賠償,但很可能該公司並無資產,告了也只能拿到一張債權憑證;再者,以仲介林政緯柬埔寨購屋的糾紛來看,消費者合約書正本已不在手上,求償難度相當高,但怎麼說買房都屬於消費者行為,可試著跟消保官投訴,或許還有得到賠償的機會。」
全國不動產海外事業處處長鍾秀美指出,國人赴海外置產風險是存在的,主因在於海外不動產銷售管道多元化,一不留意,可能就聽信漂亮的投報率跟可觀的報酬,誤信不法業者。鍾秀美建議,進場投資前,選擇知名合法仲介品牌且有提供從買賣、代租代管一條龍服務的業者才相對有保障。
此外,買房前也要了解當地政治、經濟狀況,尤其是在政治紛亂的國家,或是開發中的國家銷售的有部分是持有成本較低的地上權物件,這樣的房子持有時間越長,價值越低,購買前多做功課才不會得不償失。
最後,她提醒,很多人投資海外不動產只考慮眼前的租金投報率,卻忘了出場時機的重要性,民眾必須先了解該國稅制、持有期間及售屋的成本,包含持有稅、管理費、代租管費用,以及出售的交易所得稅。
屋比趨勢研究中心總監陳傑鳴也提醒,海外不動產除無法直接管理,坊間也有許多不肖業者廣告不實、賺取價差,常見風險還有匯率波動、排華、避免外國人炒作的法令變動、當地人根本無力購買、原先預訂的重大建設不蓋了等諸多風險。
陳傑鳴建議,消費者在海外買房時,除經親朋好友介紹外,可透動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查詢「合法不動產經紀業」者,並確認該業者在交易過程中,已經依照內政部訂頒海外不動產銷售規範規定辦理,才能較確保投資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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