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亞工程師 重新認定過勞死成立

 

去年有一位徐姓南亞科技工程師疑似過勞死,這起案件當時被勞保局駁回,曾引發很大爭議,勞委會後來放寬過勞死認定標準,今天重新召開職業病鑑定委員會,依據新的標準,這起案件翻案成功,認定這名工程師,的確是因為超時工作,導致心因性休克死亡,這也是放寬過勞認定標準後,第一起成立的案件。

 

去年1月南亞科技徐姓工程師在家中猝死,當時勞保局依據舊制的職業病認定參考指引,排除是過勞死,引發社會議論,家屬申請爭議審議,送交勞委會職業病鑑定委員會重新鑑定,勞委會也在去年12月修正通過新版認定指引,大幅放寬過勞死認定標準,鑑定委員會經過兩次審查後,在14日上午判定,這起案確實是因為加班超時,長期疲勞,導致心因性休克,也就是所謂的過勞死。

 

這也是放寬過勞死認定標準後,第一例過勞死成立的案件,全案將轉報勞保局核發45個月的職業災害給付,徐姓工程師的家屬得知判決後表示,這項遲來的正義對他們來說,沒有任何喜悅。

 

南亞科技對此表示尊重,將協助家屬申請勞保給付

徐姓工程師的家屬正考慮,是否要再對南亞科技提出民事損害賠償告訴,徐家也希望經由這起不幸案例,提醒各界多關注勞工過勞死的問題。

記者 張志雄 張梓嘉 台北報導

 

(2011-03-14 20:00) 公視晚間新聞

 

南亞徐姓工程師 確判過勞死 【15:05】

 

〔中央社〕南亞工程師疑過勞死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今天公布鑑定報告;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處長傅還然表示,結果判定屬職業促發腦心血管疾病,也就是俗稱的過勞死。

 

去年1月南亞科技公司29歲徐姓工程師猝死,家屬質疑是過勞死。勞委會依鑑定程序,由17位職業醫學及工業衛生領域等委員組成職業疾病鑑定委員會,並請勞動檢查機構及勞委會委託成立的職業傷病管理服務中心重新實施工作負荷調查,同時函請台北地檢署調閱解剖報告。

 

勞委會在今天召開職業疾病鑑定委員審查會議,並邀請罹災者家屬和公司代表列席,最終鑑定結果出爐,判定南亞徐姓工程師確定是「職業疾病」。

 

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處長傅還然說明,南亞徐姓工程師猝死案已被鑑定委員會判定是職業促發腦心血管疾病,就是俗稱的過勞死,全案已轉報勞保局核發45個月職業災害給付。

 

翻案!南亞工程師 重新認定過勞死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2011.03.14 06:27 pm

 

過勞死工程師家屬的哭泣 / 林政忠

去年被勞保局駁回的南亞徐姓科技工程師疑似過勞死案例,今天翻案成功。勞委會今天重新召開職業病鑑定委員會,會中首度引用放寬後的過勞死認定基準,最後通過認定徐姓工程師確實因為加班超時,長期工作疲累致猝發「心因性休克」,認定為「過勞死」。這也是過勞死基準放寬後通過的首例。

 

勞委會表示,此案是過勞死認定基準後,第一個適用新基準案。該會職業病鑑定委員會今天通定過勞死主因是,徐姓工程師的加班時數與其猝發致死有「強烈相關」,也就是其加班時數達到「過勞死」認定基準所稱,案發前一個月加班時數92小時,前2-6個月加班時數達72小時以上。由此可見,徐姓工程師生前加班時數的確驚人。

 

勞委會表示,工時並非職業病唯一考慮因素,而是綜合考量工時狀況是否超過精神負荷等因素,與會職業病鑑定委員超過1/2認定確為「職業病」。

 

立委黃淑英去年9月揭露此案,指出29歲的徐紹斌在南亞科技擔任資深工程師,平均每日工作13-19小時,去年1月凌晨,家屬發現徐紹斌趴在家中堆滿公司文件的電腦桌前,緊急送醫仍不治死亡,死因為「心因性休克」。

 

此案去年原本被勞保局駁回,徐姓工程師父母不服,轉而向立委黃淑英陳情,引起社會對過勞死關注。勞委會後來因此修正過勞死認定基準,此案也成為基準放寬後,首宗通過適用的案例。徐姓工程師父母今天特定出席勞委會職業病鑑定委員會陳述事實。

 

【2011/03/14 聯合晚報】

 

 

過勞死 家屬:超時加班應徹底改善

2011-03-14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李人岳】

南亞科技徐姓工程師猝死案,經過14個月的過程,勞委會「職業疾病鑑定委員會」今天開會確認為「職業疾病」,也就是俗稱的「過勞死」。當事人的父母在立委黃淑英的陪同下出面向社會鞠躬致意。但是想起自己的兒子因為超時工作而猝死,徐爸爸、徐媽媽還是難過落淚,徐媽媽表示,期望政府一定要徹底改善不合理的勞工制度。

 

徐爸爸則呼籲企業要拿出良心,面對勞工的超時加班問題,企業不應該為了業績而踐踏勞工的生命權。立委黃淑英則指出,雖然勞委會已經重新修正職業病的認定標準,但是申請過勞死職災認定的流程還是設有重重關卡,家屬如果申請爭議審議,還必須經過「職業病鑑定委員會」的三次審查,整個流程的設計讓人匪夷所思,對家屬更是一種折磨,黃淑英要求政府應該重新檢討審查的流程。

 

 

翻案!南亞徐姓工程師確判是過勞死(2011/03/14 16:27)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南亞科技公司徐姓工程師疑似過勞死一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今天(14日)公布鑑定報告,認定是屬職業促發腦心血管疾病,也就是俗稱的「過勞死」,這是勞委會從去年(2010)12月放寬過勞認定指引後,首宗成立的過勞死案件。

 

去年1月,29歲的徐姓工程師猝死,當時家屬即質疑是過勞死,勞保局依據舊制職業病認定參考指引排除過勞死,引起極大爭議,於是提送勞委會職業疾病鑑定委員會鑑定。

 

勞委會去年9月受理後此案,由17位職業醫學和工業衛生領域等委員組成職業疾病鑑定委員會,並請勞動檢查機構和勞委會委託成立的職業傷病管理服務中心,重新實施工作負荷調查,也函請台北地檢署調閱解剖報告。

 

勞委會今天召開職業疾病鑑定委員審查會議,也邀請徐姓工程師家屬和南亞公司代表列席,充分討論過後,以超過法定多數意見,最終判定徐姓工程師確定是「職業疾病」,依規定家屬可申請勞保職災死亡給付45個月。

 

 

南亞工程師猝死翻案 勞委會鑑定為過勞死

【2011/03/14 14:59 報導 】

  勞委會職業疾病鑑定委員會今天開會審議南亞科技公司徐姓工程師猝死案,鑑定結果認定為過勞死。這也是勞委會去年12月放寬過勞認定指引後首宗過勞死成立案件。

(黃悅嬌報導)

南亞科技徐工程師去年1月家中猝死,勞保局當時依據舊制職業病認定參考指引排除為過勞死,引起爭議,進一步提送勞委會職業疾病鑑定委員會鑑定。

由於過勞認定標準嚴苛,飽受各界質疑,勞委會去年12月修正通過認定指引,大幅放寬過勞死認定標準,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處長傅還然表示,徐性工程師猝死案依新認定指引進行鑑定,翻案成功。(t)『開會結果就是通過認定他是屬於職業促發腦心血管疾病,也就是俗稱的過勞死。』

勞委會職業疾病鑑定委員會由17位職業醫學及工業衛生領域等委員組成。去年9月受理後本案,除了請勞動檢查機構及勞委會委託成立的職業傷病管理服務中心重新實施工作負荷調查,同時函請台北地檢署調閱解剖報告,14號的審查會議也邀請死者家屬及南亞公司代表列席說明,經過充分討論後,以超過法定多數意見,通過本案為「職業疾病」。依規定家屬將可申請勞保職災死亡給付45個月。

 

兒子過勞死 家屬盼公權力介入

2011/03/14 16:51:21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14日電)經14個月,南亞科技工程師徐紹斌過勞死認定今天出爐,家屬可獲45個月職業災害給付。徐紹斌家屬今天說,希望政府公權力介入,遏止過勞死現象,別讓第2個家庭受害。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黃淑英下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案件審查進度緩慢,14個月才認定過勞,家屬備受煎熬。

 

徐紹斌媽媽在會中哽咽表示,當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北區勞動檢查所告知南亞沒違法,他們不懂法律,只能自己蒐集資料,慢慢找書、行文,夫妻備受煎熬,常回家抱頭痛哭,「你知道這種日子怎麼熬過來嗎?」

 

她說,希望政府主持正義,不要讓勞工受不平等待遇。政府公權力應介入,不該讓老百姓自己找答案。

 

徐紹斌父親在會中表示,勞動檢查是雇主責任,企業不該踐踏勞工生命權,「公司賺再多錢,能對得起良心嗎?」過勞死不只是企業責任,更是政府失職證明,台灣經濟不應以血汗工廠築成,政府不能坐視勞工犧牲生命。

 

黃淑英表示,勞委會申請職災給付流程關卡重重,須經3次職業病鑑定委員會審查,失去保險適時提供救助精神,且家屬難取得認定過勞死所需工時證明,應檢討審查過程,研擬案發時取得工時的機制,並在審查過程中採對勞工有利立場,保障勞工及家屬。10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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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勞工程師姊姊的一封信以文找文

我是最近新聞「工程師過勞猝死」案件中紹斌的姊姊,謝謝大家對這則新聞的關心,謹代表全家人致上由衷的感謝!也希望藉由以下這篇文章讓大家能正視「過勞」與「違法責任制」這兩件事。
如果,您沒有時間讀完整篇文章,請千萬記住以下兩個重點,並且轉寄給需要的朋友,幫幫自己與身邊的人,免於過勞死的威脅。
一、 愛惜自己,免於過勞
過勞死常常無預警的找上青壯年,造成許多家庭破碎。生命無價,再多的錢也換不回。真的不要以為過勞死不會找上自己(我弟弟與整個家族皆無心血管方面的病史,他生前一向十分健康),網路上有列出「慢性疲勞」的各種症狀,與感冒十分類似,包含長期頭痛,腹瀉,頭痛,肌肉酸痛,胸痛…等,實在很容易讓人輕忽。但要避免過勞最根本的方法,還是要讓自己的身體適度地休息。
二、違法責任制,生前死後皆無保障
許多企業濫用責任制,特別是半導體製造業。勞基法第84-1條有規定可適用責任制的行業,且須經勞資雙方契約約定,並送主管機關核備,而製造業並不包含於適用的行業中。違法的責任制造成勞工朋友長期超時工作,卻又無加班費可領。如不幸過勞死,在死後公司又會推卸責任說:公司採行責任制所以沒有上下班出勤紀錄,即便有刷卡紀錄也說無法代表工作時間,導致申請職災時舉證更為困難。這樣生前死後皆無保障,不是雙重剝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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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1,早晨,我失去了共同生活29年的弟弟。我心中的痛,旁人或許無法體會,但我衷心期望這樣的痛、這樣的悲劇不要再次發生在旁人身上。

前一晚,弟弟紹斌將生活費與車貸費拿給爸媽並道過晚安後獨自回到房間,沒想到這竟是我們全家團聚在一起的最後畫面…

11日早晨約六時四十分,媽媽不斷地敲著弟弟的房門叫弟弟起床,卻沒有任何反應,爸爸緊張地爬到陽台外,從窗戶跳進房間後,卻發現弟弟趴在堆滿公司文件的電腦桌前,沒了呼吸,沒了心跳…送醫急救後仍無法挽回他年輕的生命。我永遠無法忘記當時的情景:平日堅強的父親,癱跪在醫院的地板上哭喊著:「我沒有兒子了…」。

紹斌離開時,他29歲。我從來沒想過身體一向健康的他,竟會是這樣無預警的離開我們,而一個原本完滿的家庭就此缺了一角。

弟弟靠著助學貸款完成了大學與碩士學業。退伍後,本想繼續進修,但因我們家境不甚好,便決定先工作賺錢養家。在找工作時,爸媽有建議他前往「南亞科技」應徵,當時爸媽的想法是:南亞科技是在台塑集團之下,應該是一個有制度、有福利的企業,也應該是一個會體恤員工、照顧員工的公司。不料,短短3年餘,弟弟即被大量的工作壓榨到心力耗盡,終因過度操勞而猝死。

弟弟紹斌在民國95年進入南亞科技擔任蝕刻製程科的培訓工程師。初進時,就常因大量的工作而長時間加班。在此培訓工程師階段,尚可報領加班費,這樣連續數月,日夜無休地加班,原本底薪四萬四的月薪也因此暴增至九萬多,每月加班時數(不包含正常上班時數)竟高達99~137小時不等(這些是在我們整理他的遺物時,發現他完整的保留了從剛進公司到過世前的所有薪資單,從當時的薪資單上所發現的)。爸媽也曾擔心地叮囑他別因工作弄壞身體,但他無奈地表示工作就是那麼多。

紹斌每天早上6點多即自家中騎車1小時到泰山上班,下班回家時往往已是半夜兩、三點,梳洗後休息不到幾個小時,隔日一早又出門,不是一天兩天,往往數星期皆是如此。

一次,在深夜騎車回家行經板橋時,遇上酒後駕駛的小客車違規雙黃線急速回轉,他因閃避不及撞上,導致下顎與手腳多處骨折。開刀後尚未完全康復,公司來電即又匆匆上班,工作時數也並未因此而減少。南亞科技見他認真負責能力好,自97年間即欲擢升他為7職等的蝕刻工程師。他曾數度表示他不想升上去,因為升後即為責任制,上下班雖不必刷卡,但無加班費,只能領固定薪資(另每三個月有加發一萬元獎金),然而工作量變大,壓力更大,最後仍於97年12月被公司單方面的公佈升等。

由於半導體廠的生產設備全天候運轉,除了日間工作外,常需要配合公司輪值夜班。紹斌上班時間經常長達13~19個小時,有時夜半回家途中又被公司電話召回,假日或回家後僅有的數個小時休息時間,也是雙手機待命,隨時接聽同仁來電,處理工作問題。我爸媽擔心他根本無法休息,問他為什麼得隨時開機待命,他說:「這就是公司所謂的責任制,不接電話或工作沒有處理好,就會被投訴,隨時有可能被處分或解僱。」就連輪值班也是每隔2週就值一次,與別人4~5週才一次,頻率相差實在太多。就長期在此高壓力、長時間的工作環境下,於1月初值了一週的大夜班後,終因過勞而死。

剛進公司時,尚可報領加班費,等到你熟悉操作,就以升為較高職等為名,施行違法的責任制(經查半導體製造業並不符合勞基法第84之1條內可採行責任制的行業)。所謂的責任制,雖不必刷卡,亦不得報領加班費,在更多的工作量與更大的壓力下,做得好是應該,做不好、達不到績效隨時可以裁掉你,加班做到死卻是你家的事。

利用基本一般8小時的工作薪資,迫使這些技術純熟的工程師,以超時的工作時數賣命,完全無視勞基法的存在。當有員工因過勞而倒下時,南亞科技卻口口聲聲說一般同業皆是相同作法,公司正常上班時間為8小時,員工自願留下來加班是員工自己的決定,這樣的說法家屬真是難以接受!若是今日公司沒給他如此大的工作量,逼著他定期完成工作,繳交報告,那有任何一個員工願意五點下班後不回家休息,待在工廠裡直到半夜才拖著疲憊的身體回家,在休息不到數小時的情況下,隔天一早六、七點又趕著上班呢?

此外,公司為了提高績效,轉換製成良率,還要求弟弟在煩重的工作下,分出心力作出報告、寫論文參加競賽(也確實得了獎,在過世後家人才拿到了獎盃)…零零總總的壓力加諸在紹斌的身上,迫使他加班為公司賣命。他甚少提及公司的事情,直到他過世後,在極力爭取下(原本公司還遲遲不願意提供),拿到他上下班時間的資料後,才知道他長期超時加班,周末也往往得去公司加班,累積特休假雖達84小時,但繁重的工作卻使他不得休假。在倒下前一個月加班時數達111.5小時(若不扣除午餐時間則長達134小時。

母親總是會在晚上11點時打電話給仍在公司工作的紹斌,要他早點回家。他也總是說好,工作做完後會儘快回家。可是到家時間總是隔天的凌晨!爸媽常對他說:不要再為公司這麼賣命了,身體要顧。通常他總是點頭說:「知道了。」但有一次他竟回說:「誰叫你當初要我進南亞科技的。公司就是這麼操!」這句話成為我爸媽心中最大的遺憾與悔恨,每每想起總像把利刃刺入他們兩老的心中。

我們沒想到,原以為會照顧員工的大公司,竟然枉顧員工的心神與體力,利用「責任制」讓一個父母辛辛苦苦撫養近30年的青壯年因長期過勞而早逝…如今面對冰冷的骨灰,我們常懊悔當初沒早點讓他辭職,即便再沒有錢,生活再苦,至少弟弟還能留住一條小命。

而睡眠,這平凡而美好的日常作息如今對我們來說再也不是一種放鬆,家人在睡前總是擔心隔日再也見不到對方。我曾在半夜突然驚醒,因沒聽到爸爸慣有的打呼聲,急切地到他床邊檢查他是否還有氣息,這種精神上的折磨誰能體會…

紹斌離開人世時才29歲,年輕的他有許多事都尚未經歷。為了這個家與公司,他辛苦的工作,沒享受到什麼人生的美好,就連女朋友也不敢交,他曾說:「爸媽,我們家境不好,現在和人家交往會拖累對方,讓對方吃苦,等我經濟較穩定時再說吧!」而在工作之餘,弟弟也長期在捐血、做環保及默默捐助慈濟。

對於弟弟年輕生命的消逝,作姊姊的我真的感到萬般的不捨與悲痛,一想到我現在生活中所經歷的、所感受的一切他都無法體驗、擁有時,我真的感到很難過。我失去的是相伴了29年的手足,但我爸媽失去的卻是自小呵護的心肝,他們所要承受的痛苦,更是我的千萬倍之多…

誠摯的希望大家能夠藉由紹斌這個案子正視「過勞」與「違法責任制」這兩件事,能救一個是一個,不要再讓這樣的悲劇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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