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年次勞工 明年可先領減額勞保年金

 

符合投保年限的四十七年次勞工,明年可開始請領勞保減額年金。
本報資料照片
現行勞工年滿六十歲,可請領勞保年金;最多可提前五年,五十五歲時請領減額勞保年金。不過,因法定請領年齡在民國一○七年時將延長到六十一歲,提早請領年齡跟著變成五十六歲,提醒四十七年次的勞工朋友,明年滿五十六歲時,可開始提早請領減額勞保年金。

 

勞保年資達十五年,滿六十歲時才能請領勞保年金,但也能提早領;每提早一年,須減額百分之四,最多減額百分之廿。

考量高齡化、延退趨勢和緩和勞保財務壓力,勞保年金九十八年元旦上路時規定,施行第十年、一○七年時,法定請領年齡將延為六十一歲,隨後每兩年提高一歲,最多到六十五歲。

勞保局說,四十七年次勞工是最先受影響的族群,原本一○七年滿六十歲時可請領勞保年金,但該年法定請領年齡延後,須等到隔年、年滿六十一歲時才能請領;往前推五年後,也就是明年、一○三年達五十六歲時,可提早請領減額勞保年金。

假設某四十七年次勞工,明年五十六歲時,勞保年資廿年、平均月投保薪資三萬六千元,提早五年、減額百分之廿後,可月領八九二八元的勞保年金;等於到六十一歲法定請領年齡前,就可先拿到五十三萬五六八○元。

若是六十一歲才請領,在平均月投保薪資條件不變下,月領金額達一萬三九五○元,每月多出近五千元。

究竟是錢早點到手、但月領額度少,還是等到了法定請領年齡領全額較好?勞保局說,以上述案例,從六十一歲開始領到六十九歲的第十一個月時,就會超過提早五年的所領總額,民眾最好依自身健康和經濟需求等狀況審慎評估。

勞工局提醒,四十七到五十一年次的過度時期勞工,屆時法定請領和提早請領年齡會較混亂,要多注意。估計受影響勞工約一百萬人。

如明年滿五十五歲的四十八年次勞工,雖僅比四十七年次勞工少一歲,但會遇到請領年齡又延長為六十二歲,提早請領的年齡跟著變成五十七歲,大後年、一○五年才能請領減額勞保年金。

 

圖/聯合報提供

【2013/11/1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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