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 由員工發起控告《世界日報》洛杉磯分社違反美國勞工法的集體訴訟,經過長達12年的法律戰終於塵埃落定,雙方達成和解協議,《世界日報》同意支付780萬美元。這是亞裔在美國因為被拖欠工資所獲得的最高額賠償金額。
2004年,總部在洛杉磯蒙特利公園市的《世界日報》有三名員工提出集體訴訟,指控報社管理層侵占勞工權益,經常讓員工一週工作六天、一天工作12小時卻不給加班費,也無吃飯休息時間,還不准員工填寫實際工作時間。2007年,陪審團判員工勝訴,翌年聯邦法官下令《世界日報》支付350萬美元賠償金加150萬美元利息。
但是據原告律師瑞尼克(Randy Renick)說,此後,《世界日報》開始反覆上訴,官司歷經兩次庭審、兩次打到第九巡迴上訴法庭,一次打到最高法院,直至最近案子返回地區聯邦法院,雙方才通過律師達成780萬的和解協議。
對此,《世界日報》洛杉磯報社法務經理高同連在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世界日報》在節省法律訴訟費用的考慮下,於2015年1月同意支付一筆較少的費用,接受和解。和解案於2015年11月12日由法官裁定成立。
前記者申訴不公待遇
3月18日在洛杉磯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曾在《世界日報》工作18年的資深記者、原告之一王聯懿表示,正義來的太遲,對和解結果並不滿意。她說希望通過此案讓華人老闆知道:「這裡是美國,請你遵守勞工法,不要再欺負勞工啦。」
王聯懿說,她在《世界日報》工作期間,每個人規定寫3條每篇2000字的新聞,「跑的半死,8小時都不夠。」「(遇到)臺灣選舉,我們一晚上不睡覺,總編輯拿加班費我們沒有啊。」
據王聯懿介紹,他們的抗爭是從2000年開始,當時《世界日報》工廠工人做夜班拿最低薪資,要打兩三分工才能養家,「同事過這樣辛苦的生活,我聽他們講眼淚掉下來」。做銷售的員工,如果廣告客戶不付錢會被剋扣酬金。
為了抗議不公待遇,他們開始組織工會,卻因此屢遭打壓。報社還重金聘請惡名昭彰的「工會打手」伯克集團(Burk Group)顧問公司,教導資方如何透過各種方式打壓、分化員工的團體協商與結社。
2002年7月,王聯懿到臺灣接觸全產總、大傳聯、聯合報工會、並與聯合報系高層會談。返美之後,管理階層即開始報復,在員工傳閱的報社主管會議記錄上,公然宣稱將追究的她法律責任。管理階層還把她的工作採訪路線調動,在工作上不時刁難。
版面上,她的文章經常被壓縮,或放進內頁,或是標題做小。她請病假,主管表示質疑,要求她另看報社指定醫生佐證,還叫醫生解釋,她的體能狀況是不是不再能夠勝任外勤記者工作,以求能解僱王聯懿。
後來王聯懿等在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勞工中心(Labor Center)等機構的幫助下向報社發起訴訟。2005年,在為該案宣誓作證的6天後她就遭到公司解僱,離開了工作18年的報社,變成自由撰稿人。
UCLA勞工中心主任黃道權(Kent Wong)說,他曾經陪同王聯懿到臺灣參訪《世界日報》的母公司臺灣聯合報系,發現那裡的記者都有工會組織,而洛杉磯的《世界日報》卻至今沒有成立工會。他希望780萬美元的和解案可以讓亞裔社區的工人特別是移民工人知道:剋扣工資是犯罪。
對原告的指控,《世界日報》一方則不承認有過失行為,稱官司和解了,一切指控撤銷。
華人區老闆剋扣員工是普遍現象
在2000年進入《世界日報》做發行的前員工James Zhang說,在報社「大家都有受害的感覺,但是不懂怎麼解決。」「剛來嘛,不懂嘛。就是急於找一份工作,應付每日開銷。」
James Zhang說,他們送報要從夜裡1點多開始工作,到第二天上午11點多結束。遇上塞車、下雨,就要超時工作,但是報社從來沒有給過一分超時報酬。通過參加組織工會的運動他才了解,原來員工有吃飯休息的權利。他希望這場官司的勝利能讓華人知道用勞工法保護自己,也希望管理層有相應變化。
離開報社後,James Zhang繼續打工生涯。他說在華人區,老闆剋扣員工是普遍現象,「就是現在,我可以打包票90~95%的中國餐館都沒有執行這套(勞工法)原則,什麼叫 break time(休息時間),over time(加班費),都沒有。你刷碗一個月1800(美元),不幹?還有(願意拿)1700在等著呢。大廚3000(美元),幹不幹?不幹還有2800在等著呢。」
「中國人,尤其現在剛來的人,有一份工作不容易。來美國的簽證費,租房買車的錢,『得了,先幹一份工作忍著吧』。」他說和很多打工朋友聊天,發現很多人都不知道員工的基本權益。「60%~65%的人都不懂得,剛下飛機,還穿著中國大陸的衣服,怎麼懂得美國的法律?『大哥,你是從哪兒聽說的有吃飯時間?超過5小時要吃飯、工作4個小時就有break time?』更誇張的是,老闆和員工一起分小費。」
他認為,華人移民保護自己的關鍵是要懂得自己的勞工權利。例如,沒有身分也可以打官司告老闆。
社會各界聲援《世界日報》員工
《世界日報》員工的抗爭獲得廣泛支持。洛杉磯民權機構亞美公義促進中心執行總裁郭志明說,他們中心依賴亞裔媒體來和少數族裔社區溝通,而這些媒體機構最核心的成員是日夜工作在第一線的記者和工人,「他們應該獲得公平待遇」。
國會議員趙美心說,經過15年的抗爭,員工們終於得到正義,這是具有歷史意義的一天,同時也喚起了她的很多記憶:「當時我還是州眾議員,經常被《世界日報》記者採訪,目睹他們頂著壓力日夜趕寫新聞。他們卻告知我工資很低,沒有加班費,每天12小時要寫出2到5篇文章,還不得不在工作時間記錄上撒謊。」
趙美心說,由於她支持員工,《世界日報》曾一度把她打入「黑名單」,不再採訪她的活動。
儘管有她的支持,還有蒙特利公園市議會和洛杉磯市議會發表決議聲援員工,《世界日報》管理層仍然繼續不斷上訴,「我為美國的法律能允許這個案子被耽擱15年而感到震驚。但是員工做了一件正確的事。希望和解案至少能給全美的雇主一個例子:反抗員工組工會比允許員工行使權力代價要高得多。」
她特別對王聯懿15年堅持不懈的努力表示讚賞和祝賀。
法律戰曠日持久、影響深遠
據王聯懿透露,《世界日報》為上訴第九巡迴法庭,不得不支付9百萬現金做抵押。曠日持久的訴訟戰也耗費了其數百萬美元的法律費。
根據和解協議,780萬美元除補償200多名參加集體訴訟的前任及現任員工外,還包括支付360萬美元律師費,以及拿出10萬美元捐助給UCLA、洛約拉法學院(Loyola Law School)和南加州大學古爾德法學院(USC Gould School of Law)學生組成的法律診所,幫助更多的亞裔工人獲得免費法律援助。凡是在2000年3月到2005年7月在《世界日報》供職的員工,以工作時間長短來獲得補償,金額將從幾百美元到十萬美元不定。
另據一位在洛杉磯多家中文媒體供過職資深媒體人透露,《世界日報》的官司影響深遠,多家華文報社都開始為員工付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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