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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網路第三方支付服務商PayPal日前表示,將自21日起停止台灣帳戶間的收付款交易,以符合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規範。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對此表示,PayPal選擇停止台灣境內帳戶的支付交易,應是基於商業考量,金管會予以尊重,同時強調PayPal仍有許多模式可在台灣提供電子支付,不侷限於僅能依照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做特許事業登記。

 

邱淑貞指出,PayPal目前的簽約主體是新加坡,在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通過後,PayPal若營業額超過10億元,就必須向主管機關登記申請特許事業登記,才能維持既有營運模式。不過,若PayPal營業額不到10億元,可直接向經濟部登記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或者與國內電子支付機構合作做境外交易,不必受第三方支付專法規範,仍有許多模式可選擇。

 

邱淑貞表示,PayPal沒有來反應將停止國內帳戶間收付款服務,金管會也沒有接受到PayPal有意來台設立機構的訊息,PayPal決定先停止台灣帳戶間的收付款交易,應是基於自身商務考量,金管會予以尊重。

 

對於蘋果Apple Pay有意導入台灣,邱淑貞表示,金管會非常鼓勵銀行在科技化運用上,能跟各種普遍使用的工具接軌。目前所知Apple Pay有意擴大到美國以外地方,台灣也是重要目標市場,若蘋果來台發展Apple Pay,金管會也希望能與目前的法規及安全基準接軌,提供民眾更便利的支付使用,有要求銀行公會確認安全控管基準能否因應發展。

 

 

2015年09月09日21:08國際知名第3方支付平台PayPal今發出聲明指出:「我們致力提供更全面完善的服務,因應台灣相關法規規範,我們將提升交易平台系統的品質以確保台灣國內的付款和收款交易不會透過 PayPal 的平台處理。」
 
另外,「相關異動將於2015年9月21日起生效,屆時如果買賣雙方皆使用台灣註冊的 PayPal 帳戶,將無法進行支付和接受交易款項。但你仍然可以使用台灣 PayPal 帳戶接受跨國交易款項,或支付商品或服務的款項給國外賣家。如造成任何不便之處,敬請見諒。我們會持續改善交易平台系統並提升服務品質以符合你的跨國交易需求。」
 
PayPal客服人員表示,由於台灣於5月通過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後,公司一直與台灣政府相關部門溝通和協調,近日在台灣政府相關部門的要求必須符合法令後,不得不改變在台灣的營運方式。
 
據不具名台灣第3方支付業者表示,由於第3方支付業者在台灣取得執照必須在台灣設立公司且資本額達5億元以上,同時也得在台灣之設立機器設備,再加上子法規定對於會員身份認證嚴格,這些付出成本與所能獲利方利益間,都是國外第3支付業者考量是否來台落地的重點,不過,對於PayPal來說,在台灣業務本就是著重於台灣與海外市場間的交易,而這項交易仍可正常營運,因此對於PayPal影響不大。

對於PayPal的最新宣布,有些網友覺得太不方便,有些則覺得台灣政府管太多,紛紛表示:「詐騙集團:哭哭」、「Welcome to Taiwan」、「蛤」、「台灣快被玩爛了」、「台灣相關法規規範  哈哈哈  有夠落後的國家  」。(蕭文康/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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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金流公司PayPal今天發表聲明指出為了因應台灣相關法規規範,表示9月21日後,如果買賣雙方皆使用台灣註冊的 PayPal 帳戶,將無法進行支付和接受交易款項。

據了解,金管會將透過管道,了解Pay Pal是否有適法性的疑慮。

依公司法371條第二項規定,外國公司未經認許並辦理分公司登記者,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而新加坡PayPal在台沒有設分公司,本來就不得在台灣境內營業。

據透露,Pay Pal曾向金管會表示,無意來台設分公司,僅維持目前做跨境業務即可。

目前Pay Pal和玉山銀合作,是做「款項匯入的代收付」跨境業務。

例如台灣廠商去Pay Pal網站上架賣鳳梨酥,美國人看到下單購買,用Pay Pal帳戶支付,而玉山銀僅作居中的跨境收付,收美元、換成新台幣,再轉付給台灣商家,這部分的跨境業務,玉山銀已向金管會報備,未來這部分還可以繼續做。

據了解,目前台灣人有Pay Pal帳號,都是直接在國外註冊登記,適用新加坡的法令規定。

至於PayPal聲明是為了因應台灣法規,金管會將透過管道了解,是否有適法性的疑慮。

相關人士猜測,Pay Pal可能發現台灣人也有註冊Pay Pal帳戶,且利用該帳戶在台灣境內交易款項,似乎讓Pay Pal變成在台營業,憂心有適法性疑慮,才會主動停止。(廖珮君/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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