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0

記者王孟倫/特稿

原本以為政黨輪替,閣揆林全又是當年核准標售彰銀股權的財長,爭議多年的彰銀案可獲解套;如今,身為林全老同學的財長許虞哲,竟已開始為彰銀改選備戰,若又再度上演委託書大戰,無論對財政部、彰銀、台新金、投資人來說,都是彰銀案的輸家。

  • 彰銀總行。(記者盧冠誠攝)

    彰銀總行。(記者盧冠誠攝)

首先,為何財政部是輸家?二○○五年財政部函文即允諾彰銀特別股得標者取得經營權,但財政部主張,該函文的效力只有一次性,並非永久支持,結果,法院在今年四月一審判定,「確認雙方契約關係存在」;儘管雙方再提上訴,但財政部很難站得住腳。

尤其,過去二○○五、二○○八、二○一一年連續三次董事改選,財政部都能依約履行,二○一四年這屆才不認當年承諾,況且,與民間金融機構展開大鬥法,更有損政府形象,不利社會觀感。

對台新金或彰銀來說,從二○一四年改選至今,股權爭議紛紛擾擾,必然不利於銀行業務經營,雙方投資人各有約二十萬人,兩邊若持續叫戰,負面爭議不斷,更不利於投資人。

尤其,雙方因為彰銀案而走上司法途徑,兩邊都要支付昂貴的訴訟費用,財政部花的又是人民的納稅錢,若能好好妥善和諧處理,協商出最大共識,就能降低彰銀案的負面衝擊。

新政府標榜是「最會溝通的政府」,財政部應該好好與台新金展開協商,若私下積極備戰,準備再掀起一波經營權大戰,試問,這與前朝時代又有何不同之處呢?

2016-11-20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財政部提前備戰,讓彰銀經營權可能再度重演二○一四年「官民股大鬥法」之戲碼;彰銀案是否繼續纏鬥或大和解,關鍵在雙方能否取得共識。此外,十一月二十四日高等法院將對彰銀案召開「準備庭」,一般研判,應該最快明年第一季或六月彰銀改選前,二審宣判就會出爐,換言之,這將直接影響財政部對彰銀案的態度。

  • 彰銀改選之可能發展、結果及影響

    彰銀改選之可能發展、結果及影響

首先,從股權結構來看,台新金雖然為彰銀第一大股東,持股達二十二.五%,但財政部聯合其他公股,合計已有二十三.二%,略高於台新金;若雙方無法在選前達成和諧共識,台新金勢必要進行加碼持股,但若持股達到二十五%,依金控法規定,就可直接將彰銀納為子公司,但這必須要金管會核准,而金管會已表明不插手干預此案,請財政部與台新金先好好努力協商。

其次,從可能發展來看,第一種情況是若雙方能夠取得共識,財政部願意讓步,讓台新金重拾經營權,而台新金也讓財政部取得一定穩定席次,此時,就重回到二○一四年改選前之情況,也就是「民官共治」,但台新金恐須向財政部提出承諾,不會在董事會啟動合併彰銀。

第二種情況就是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啟動徵求委託書大戰,若財政部掌優勢,就維持當前狀況,但爭議將持續延燒;若台新金能突圍、搶下多數董事席次,不僅可取回經營權、讓彰銀納入合併報表的子公司,也有利於進一步併入彰銀,但財政部勢必拉高衝突,不利於未來彰銀經營和諧。

值得一提是彰銀第三大股東為龍巖集團及龍巖董事長李世聰,其掌握股權約有十五%左右,將成為彰銀經營權之爭的關鍵少數。台新金與財政部勢必極力爭取龍巖集團支持。

此外,也有兩個可能解套發展,一個是外傳府院高層為一勞永逸解決彰銀案,讓台新金可透過公開收購或增加持股的方式,取得超過五成股權,但財政部態度堅決已表達不支持合併,況且,要一口氣再花數百億元資金吞下彰銀,對台新金來說,也有困難。

另一個解套方式,是府院同意讓泛公股買回台新金的股權,也就是讓台新退場,揮別彰銀案;問題是當初台新金是用溢價取得彰銀特別股,如今,彰銀股價比當初價格便宜,價格要談攏不易。

換言之,彰銀經營權之爭要落幕,恐不容易,若行政院介入協調,或許能發揮一定效果,畢竟,林全是當年彰銀釋股案的財長,俗話說,解鈴還需繫鈴人

 

2016-11-20

〔記者王孟倫、盧冠誠/台北報導〕彰銀明年六月才要進行董事改選,但財政部已悄悄展開動作、意圖圍堵台新金!據指出,財政部已在十月向多家券商與股務代理通路商聯繫,並點名前財政部次長、現任華南金董事長吳當傑主動介入,讓彰銀經營權之爭提前開打。

  • 彰銀歷屆董事席次變化

    彰銀歷屆董事席次變化

  • 彰銀明年又逢改選,擁有22.5%持股的台新金,希望新政府上台後,與財政部劍拔弩張的局面能緩解,孰料財政部竟已私下提早半年徵求委託書,壓制台新金。( 資料照)

    彰銀明年又逢改選,擁有22.5%持股的台新金,希望新政府上台後,與財政部劍拔弩張的局面能緩解,孰料財政部竟已私下提早半年徵求委託書,壓制台新金。( 資料照)

市場點名華南金吳當傑操盤

近期有不少中大型民營券商反映,吳當傑來電盼與財政部簽約,幫忙爭取彰銀委託書,對此,吳回應稱:「這(彰銀案)是很重大的政策,我已經不在那位置(財政部次長)上了,自己不會介入,只是幫財政部轉達想聯絡的訊息。」

公股陣營動作頻頻,防堵台新金翻盤意味濃厚。對此,台新金表示,距離彰銀改選還有半年多,目前狀況仍未明朗,一切要等與財政部溝通後才會有進一步動作。

二○一四年彰銀董事改選,原本取得經營權的台新金與財政部在席次無法取得共識,官民兩邊不僅多次劍拔弩張、互控對方,改選過後,以財政部為首的泛公股取得勝利,在董事總席次九席當中、一舉拿下六席,台新金不僅失去彰銀經營權,還認列投資損失一百多億元,因此一狀告上法院提出訴訟。

台新金指出,日前地方法院一審宣判裁定,彰銀案的函文具有「合約效果」,期盼財政部在明年度改選能夠依照當年函文內容,履行義務,由台新金取得彰銀之經營權,不要再重演二○一四年改選的糾紛。

由於依照《金控法》規定,若持股超過二十五%,或董事席次超過半數,即成為其子公司;目前台新金對彰銀持股為二十二.五%,是否將向金管會遞件申請提高股權?台新金表示,將先與財政部溝通協商後,瞭解財政部方面的態度,再決定下一步動作。

據彰銀年報顯示,目前最大單一股東仍為台新金,前十大股東中,財政部、第一銀行、國發基金、中華郵政等泛公股陣營,合計為十八.八四%,至於「泛龍巖集團」則為九.一四%。

龍巖關鍵第三勢力 兩方都拉攏

一位金控大老表示,彰銀前年十二月董事改選,龍巖即扮演關鍵第三勢力,並把委託書交給公股,但以後怎樣不知道;可以確定的是,關鍵時刻可發揮很大影響力,將是公股陣營與台新金亟欲拉攏的對象。

財政部長許虞哲日前在立法院表示,不贊成台新金併入彰銀,但未進一步提及是否同意讓台新金取得經營權?不過,從財政部如此積極備戰,多管齊下與券商、股務通路商聯繫徵求委託書工作,彰銀經營權之爭不排除將再度上演官民股大鬥法、委託書大戰。

彰銀案 起於林全任財長時核定

原本市場普遍認為,閣揆林全是當年核定出售彰銀特別股的財政部長,彰銀案應該會有妥適的解決方案;但目前看來,新任財長仍依循前財長張盛和的態度,也就是「張規許隨」,彰銀案恐難輕易解決。

2016-11-20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彰銀案是進或退,我們將與新政府溝通」,今年五月的法說會上,台新金財務長林維俊說了這段話;對台新金來說,當年以為標下彰銀特別股,就能順利擴展金融事業,不料,二○一四年財政部突然翻臉不認帳,將彰銀經營權搶走,而財政部也無意買回彰銀股權,讓台新金陷入困境,吃不下、也賣不掉。

  • 台新金的投資人、新加坡法人不滿財政部搶走彰銀經營權,擬提交國際仲裁。圖為台新金財務長林維俊(資料照/記者王孟倫攝)

    台新金的投資人、新加坡法人不滿財政部搶走彰銀經營權,擬提交國際仲裁。圖為台新金財務長林維俊(資料照/記者王孟倫攝)

從美事一樁變官民惡鬥

二○○五年,當時彰銀財務經營出現危機,財政部決定發行特別股,標售彰銀二十二.五%股權,並以函文允諾「支持得標投資人取得彰銀過半數董監席次」。結果,台新金以每股二十六.一二元、溢價四十五%,總金額三二六億餘元標下。當年金融圈並認為這是美事一樁,怎料,現今卻變成官股民股惡鬥的重大爭議!

台新金在二○○五年標得彰銀特別股,曾歷經三次董事改選,從扁政府的財長林全,到馬政府的財長李述德,中間這九年都相安無事,由台新金緊握彰銀主導權;未料,在二○一四年的第四次改選,由於台新金一度釋出要研議台新銀與彰銀兩家子公司合併,讓財政部開始質疑台新金,在雙方缺乏互信基礎下,董事席次之協商宣告破裂。

在當時的財長張盛和強勢主導,及泛公股聯手徵求股東委託書且精準配票下,讓財政部在當年改選大獲全勝,取得過半董事席次,台新金不僅痛失經營權,彰銀也無法列入名下子公司並合併報表,認列虧損高達一四八億元。

原本以為標下彰銀特別股就能取得彰銀,沒想到,如今卻陷入進退兩難局面,拿不下彰銀,也賣不掉持股。

林全再主政 盼圓滿收場

為何會有賣不掉的問題,因為台新金主張,泛公股必須以台新金當年溢價價格買回,也就是至少每股二十六.一二元,這樣才不會傷害到台新股東權益;問題是,彰銀現在股價才僅十六元。

台新金主張,彰銀標售案是在閣揆林全擔任財長時進行,願意以最大的誠意跟新政府討論台新究竟要「進」或「退」。

 

 

昨是今非 財長換人不認帳

 

面對糾纏11年的台新金併彰銀案,財長許虞哲說「不贊成」!但是回到11年前,彰銀民營化釋股案正是閣揆林全任財長時力推的政策,財長一換人就翻臉不認帳,簡直是「以財長今日之是,駁前財長昨日之非」!

市場傳出財政部國庫署已提前布局彰銀明年經營權大戰,若是屬實,堂堂中華民國政府,盡搞一些小動作,給依法申請併購的金融業者穿小鞋,不僅貽笑國際,對近來積極表示要進行國際招商的執政黨來說,恐將淪為竹籃打水一場空。

 
 

當初彰銀是在國庫署經營下,壞帳過高,瀕臨破產,逼不得已召開國際標,賣出彰銀經營權,若非台新金以最高價擊敗新加坡淡馬錫,如今彰銀已經變成外資銀行!

更何況,全案經過行政院、監察院、特偵組的搜索調查,證明全案一切清白,簽結在案。

如果許虞哲說法有道理,代表林全錯了。檢視監察院先前公布調查報告,監委問林全,他是否認為財政部與台新金的契約關係非屬一次性,所以每次彰銀董監改選都不需要協議?林全當時還爽快回答:「是」,更指「財政部與台新金協議董監改選是有問題的」。

林全當時甚至直言:「如果是淡馬錫得標,最後卻產生經營權換人的結果,一定會打國際官司。」他提交給特偵組書面資料也表達過,關於彰銀「未來」公股釋出部分,財政部有所承諾。

最令人不解的是,林全在那時表示,台新金自從取得彰銀經營權,就表示合併意願,所以合併的問題不是現在才有,以擔憂台新金提合併案而剝奪其對彰銀經營權,「應該不是理由」。

從這些談話可以看出,如不是林全昏了、錯了,就是許虞哲的解讀和林全大不相同,姑且不論這是不是現任財長打行政院長耳光,肯定是現任財長認為當時擔任財長的林全「有問題」。

如是許虞哲搞不清楚,以財長今日之是,打前財長昨日之非,或許還情有可原;若是當時主導此案的現在行政院長林全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那就很難不讓人擔心未來和政府打交道、做生意的下場是什麼了,未來還會有誰想跟台灣政府打交道,可想而知。

最近有外國投資人擬就彰銀案提起國際仲裁,如果再爆出國庫署確有上述不堪的小動作,勢將重傷台灣的國際聲譽!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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