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3 15:20聯合報 記者陳慧貞/即時報導
 

公視、客委會合製的時代生活劇「茶金」自播出後,故事以描繪新竹北埔茶產業創造經濟奇蹟為題材,收視一路看漲,但近日卻因劇情提及國民黨政府「4萬換1塊」政策由美方鼓勵執行,被指「不符史實」,戲劇情節呈現與小說有差異,引發作家、學者及網友爭議。

 

「茶金」故事靈感源於真實人物及歷史,劇本由製作人徐青雲、湯昇榮、羅亦娌、編劇徐彥萍、邱平、張可菱等組編劇團隊共同發想,由於故事涉及經貿關係與外匯匯兌等專業,同時邀請有財經背景專業、也出版過多本財經小說的作者黃國華,加入編劇團隊,拍攝完成後,再由公視授權,請黃國華執筆完成小說版「茶金」。

 

但「茶金」播出後,劇中提到「4萬換1塊」政策時,由美國在台代理領事做出發行新台幣建議,時任行政院副院長反對,而小說描繪的橋段,卻正好相反,而是行政院副院長將幣制改革方案交給美國在台代理領事看後,「聽到4萬塊換1塊,約翰領事拍桌怒罵:『新貨幣這件事,我美國政府堅決反對。』」網友質疑影集「悖離史實」、「為歷史擦脂抹粉」。

 

對此,公視做出聲明致歉,表示「未能清楚正確交代政策始末,確有不足,深感抱歉,將於節目播出時以鱒說明做為補充」。

公視聲明稿如下

 

 

 

本會(公視基金會)對於「茶金」僅以一場戲呈現「四萬元換一元」的時代背景,未能清楚正確交代政策始末,確有不足,深感抱歉,將於節目播出時以文字說明作為補充。

 

 

 

「茶金」是原創劇本,由編導團隊共同完成,於拍攝完成後,在戲劇劇本的基礎上進行小說創作。並在劇集播映前,小說先行上市。

 

 

 

我們虛心接受各界的指教,未來也將更加嚴謹。同時對於第一時間小編回應未盡周延,導致此事造成相關人士的困擾併同致歉。

 

9 小時 
 
關於我參與茶金編劇與茶金小說撰寫工作的流程與釋疑說明
黃國華第一次參與製編會議:2018/12/27
黃國華最後一次參與會議:2020/3/5
製編導前置工作結束時間:2020年8月
1、我並非主控編劇,也就是過程中所有修訂刪減與重謄的劇本,都不是在我手上。
2、我最後一次參與會議後,我所完成的是「劇本初版」,且我的初版還得經過其他編劇與製作人修訂。
3、後續的劇本到開拍前的任何更動,我都沒有參與也無權參與。
至於「劇本初版」到定稿到拍攝、剪接後製之後,與「播出戲劇」之間出現重大的差異,其實在影視圈很正常,容我說明一下流程:
編劇經過想定、田調、構思後所寫出來的第一版初稿,之後會經過下列的變更:
1、主控編劇的刪增,或沒被主控編劇採納
2、製作人基於預算而刪減修訂
3、製作公司會基於場景、人員數與道具之限制,而進行刪減修訂
4、導演會基於自己的創作視角而增減修訂甚至大幅度改寫(導演劇組也配置有編劇人員)
5、後製剪接人員基於影片長度與流暢性而刪減
所以、在觀眾面前所呈現的劇情,與編輯一開始的初版,會有相當程度的出入。
茶金小說是根據我自己參與編劇時的「初版版本」,小說簽約日是2020年10月底,同一時間茶金戲劇也開拍,我帶著初版版本的劇本回東京家中撰寫,撰寫的時間差不多和戲劇拍攝的時間重疊,所以並沒有「先有影片再寫小說」的可能性,且戲劇拍攝時間與我去日本的時間重疊,我並沒有出現在拍攝現場,只有一次在2020年10月下旬,我以朝聖的心情去台大社科館(以前的法學院)去看拍攝現場,差不多就是以路人甲的身分在片場看了半個鐘頭就走。
也就是說,我撰寫的影劇小說所根據的是我的初版,與經過後續修改刪減的定案版本、拍攝出來的版本,幾乎已經是兩個平行時空,別說四萬換一塊的重大爭議,連部分人物設定(如月婷身世、夏慕雪與kk的關係等)、大部分對話...都不盡相同。
為什麼我不根據最後拍攝出來的版本再來寫小說?
1、我身為資深小說家,我掛名的小說就要忠於自己的原著,畢竟小說沒有預算考量場景限制的問題,這也是經過公視授權與同意,原先的好意是想透過小說,來欣賞小說家與導演之間的不同創作角度。
2、寫一本長篇超過28萬字的小說,我能在四個多月寫完,已經是全台灣第一快手了,如果要等到影片拍完剪完毛片(大約2021年2月)再寫,肯定無法如期在電視上市前出版,且我當時(2020/11~2021/3)人在日本,寫小說的時間必須提前。
我在書中所提到四萬換一塊是由國民政府敲定的情節,才是我的原意,所幸我有事先書寫茶金小說,否則影片出來完全不同的版本,我又無處辯解,那才是我人生中的奇恥大辱。
寫這麼多並不是為了卸責,事實上我在引爆爭議的第一時間(2021/11/22下午),就宣布負責並退出小說與劇本的文壇,但有許多人替我抱屈,不需要將別人的疏忽攬在自己身上,但我之所以認錯負責的主因是,我錯過了好幾個機會回頭修改劇本:
1、編劇的後期,我沒有認真去追在主控編劇與製作人手上的各種修正版,畢竟我只是編劇界的菜鳥,不方便也不太敢去作這種事情。這是我的失誤之一。
2、在我赴日本寫小說的前幾天,製作人有給我一本劇本文稿(也就是拍攝用的最終版本),但由於那本劇本文字稿比電話簿還厚,且我自己有初稿的電子文書檔,我就沒有把那本文稿帶去日本當作寫小說參考,如果有帶去,我肯定會發現重大錯誤。這是我的失誤之二。
3、今年(2021)一月下旬我在日本收到了劇組給我的「毛片」,坦白說,我也看了前面九集,但第一次擔任編劇的我,看自己編出的戲劇實在太興奮了,完全只用一種粉絲追劇的角度去看,卻疏忽了其中的重大疏失。這是我的失誤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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