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評三巨頭寡占市場 利益衝突雖明顯 但又能奈他何?
鉅亨網鄭杰 綜合報導 2011-11-29 21:51
上月底,全球最大衍生性金融商品投資機構全球曼氏金融 (MF Global) 向美國法院申請破產,成為美國史上第八大的企業破產案,曼氏的破產對客戶來說無疑是一大損失,對三大信評機構穆迪 (Moody's)、標普 (S&P)、惠譽 (Fitch) 卻是狠狠打了他們一大巴掌,因為這三大信評機構在要曼氏要破產前卻仍給予了「投資級評等」。
《BusinessWeek》報導,Rapid 信評的執行長 James H. Gellert 對此忿忿不平,他兩年前即已給予曼氏金融垃圾評等,他認為事情實在太荒謬了。美國眾議院金融服務監督和調查小組委員會將於 12 月 5 日舉行聽證會,調查曼氏金融破產原因,同時也將調查信評公司在這起破產案當中所扮演的角色。過去,信評機構沒有正確評價安隆 (Enron) 也曾促使國會舉辦聽證會。
根據《彭博社》數據,穆迪、標普和惠譽在全球信評業市占率高達 97%,本預期會有監管機構反彈管制,但這件事卻從未成真,這三巨頭的地位屹立不搖,同樣地,他們向銀行和待評公司收費的吸金能力也完全不受影響。
缺乏競爭對手的狀況下,穆迪和標普漲價的速度比通膨還要快,穆迪平均每年漲價 5%,根據其 CEO 發言,2012 年漲價幅度應也差不多,標普評價公司債的標準費用每年也漲約 4%。今年以來穆迪的股價已經漲了 23%,標普母公司 McGraw-Hill 股價也成長了 20%,同期間標普500指數卻下滑了 5%。
儘管信評常常失準,但這三大信評機構對於市場還是有很大的影響力;標普今年 8 月宣佈調降美國主權評等造成市場大跌,使上季的全球股市蒸發了 9.7 兆美元,最近標普釋放可能調降法國 3A 評等的也讓歐股慘兮兮。
但這三大信評機構皆否認他們所給評價受到收費影響 (三大信評公司的收費來自發債方),甚至表示,他們都有受到充分的監管。標普發言人 Ed Sweeny 說:「過去一年,全球各國的監管單位都對信評機構施行了新的監管法規,並且還增加了新的監管條例」,惠譽和穆迪發言人也同聲表示支持監管改革,且他們也會增加內部監管,不過,沒有任何一個發言人對曼氏金融的破產案發表看法。
哥倫比亞大學教授 John C. Coffee 認為這些監管改革遠遠不夠,「現在沒有改變任何事,未來也不會」他如是說。
主要原因在於這關乎錯綜複雜的全球 40 兆美元債券市場,這些債券包括公司債、國債、地方政府債,以及結構性融資。債券發行人和投資法人不想要擔負評價每個新債發行的責任以及成本,債務拮据的政府也同樣不想擔任這樣的角色,若以此角度切入,信評機構對於市場參與者和政府監管機構而言還是有存在的價值。
對三大信評機構非常不滿的紐約信評研究公司 CreditSights 的執行長 Glenn Reynolds 批評:「許多投資者只是根據這些評等就盲目買入,這會鼓勵三巨頭繼續給出逆向的評等,以維持有結構性問題但有利可圖的抵押債券評等」。
穆迪、標普、惠譽主要收入利潤來自他們所評等的機構支付的費用,批評者指出這根本就是站不住腳的利益衝突。為緩解此衝突,美國的大規模金改法案《多德-弗蘭克金融改革法案》規定,在資訊公平競爭的原則下,發行人如將未公開訊息分享與信評機構,而沒有符合揭露原則的話視為非法行為。該法旨在戒除聯邦政府對於信評的依賴,也更容易起訴信評機構。
然而,在今年 9 月的審查中,SEC 報告指出,新法規實行後效果不一,信評機構甚至更傾向「發債者付費」的模式。自己擁有信評公司的 Sean Egan (其公司收益來源來自投資者) 表示,他認為改革一定要直接打擊「發債者付費」的商業模式才行,「一定要快刀斬亂麻,也就是讓發行者無法自行選擇評等機構,否則比爛的狀況就會持續。而且,除了這三大信評機構的法律費用可能會增加之外,根本沒有改革任何事,而增加的法律費用對他們而言僅是九牛一毛。」
為了要解決這問題,美國參議員 Al Franken 已經訴請 SEC 將他的修正案加入《多德-弗蘭克金融改革法案》之中,Franken 要求設立一個獨立、自我監管委員會,讓發債者發債時能夠先獲得一個初級的評等。Franken 表示:「我們要獎勵正確性,並且打破三大頭寡占的局面,讓規模較小的公司也能出頭天。」
Rapid 信評的執行長 James H. Gellert 則認為,政府應該要確保這些公司確保所有他們給出的信評,特別是應該要求他們每季確認或是調整信評,Gellert 認為,如此一來,將會使信評公司在給出首評之前三思。
但是,CreditSights 的執行長 Glenn Reynolds擔心激進的改革會帶來反效果,對於三大信評機構會因激進的改革而無法給予政府機構評等的擔憂,可能導致改革方案受阻。「到時,國會議員每天醒來就會有因信評被撤銷而處理不完的事情。」
巴菲特嘆 早該賣穆迪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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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評機構穆迪(Moody's)執行長麥克丹尼爾2日在美國國會作證時表示,公司對次貸相關證券不確實的評等「令人深感失望」,且投資人不應依賴評等買賣證券。股神巴菲特則透露,後悔沒有早點賣出穆迪的持股,並強調投資時僅憑自己的判斷,從未依賴信評機構的評等。 麥克丹尼爾2日出席金融危機調查委員會(FCIC)作證,根據他事先提出的書面證詞,他對穆迪百年來的聲譽,與評等數兆美元債務的紀錄感到驕傲,但這幾年來穆迪對美國房產擔保證券與相關抵押債務的評等令人深感失望。 麥克丹尼爾說,穆迪對於作出這些評等相當不滿,將著手改善評等過程;投資人也應將評等作為工具,而非「買、賣或持有的建議」。 與麥克丹尼爾共同出席FCIC聽證會的還有穆迪最大股東「股神」巴菲特。FCIC表示,巴菲特並未事先提供書面證詞。 巴菲特2日接受CNBC電視台專訪時表示,穆迪的評等錯誤「與其他人一樣」。他說,信評機構憑藉強大信評定價權力,似乎已成為美國的寡占事業,且「仍是偉大的商業模式」,但現今的穆迪已不如十年前一樣「無懈可擊」(Bulletproof),這也是他的波克夏公司(Berkshire)近三季賣出穆迪股份的原因之一。 巴菲特指出,若僅有一兩家信評機構有助於整個金融體系,因為信評機構將更具獨立性,免於銀行利用信評機構的競爭獲得較高的評等。 巴菲特曾表示,他投資時僅憑自己的判斷,從未依賴信評機構的評等;且日前接受彭博專訪時也提到,他與穆迪管理階層很久沒有交談了。 2007年美國次貸市場崩潰之前,穆迪、標準普爾與惠譽(Fitch)等信評機構對美國次貸證券授與不實的優良評等,而當債務人抵押的房產違約時,這些信評機構又同時將數百億美元資產的評等降級,助長了金融危機,使這些信評機構備受抨擊。 美國國會議員指控信評機構向銀行收費,又對這些銀行的金融商品作評等,違反利益衝突原則。 【2010/06/03 經濟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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